医务科关于“住院病历二级质控制度”的通
知
为加强住院病历二级质控管理,特修订住院病历二级质控制度,
请各科室认真执行。见附件
阅读附件1!
大庆市人民医院 住院病历二级考核制度
一、科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住院医师按《黑龙江省病历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
2、主治医师按《规范》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对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住院记录及时进行修改和签名,原则上应于48小时内完成。
3、(副)主任医师对下级医师书写、修改的病历进行审核,对所管病人病历质量全面负责,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成员。
4、科主任经常组织科室质控人员督促检查下属病历书写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并对每月出院病历质量按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做好科室住院病历质控活动记录。
二、院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医务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病区)的病历质量、医疗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外,责成科主任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2、医务科每月对临床科室抽查共30份病历,将病历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
析后公布上网。对于不合格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罚。优秀病历给予奖励。
3、对各种医疗质量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病历质量缺陷,按病历质量考核规定处理。
4、总结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做好汇总及指导工作。 三、病历质量基本要求:
1、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评分,要求病历必须达甲级。 2、无因质量缺陷而负法律责任的病历。 四、其他:
1、任何作假行为致病历不真实需负的全部责任,由直接行为人承担。
2、不准对有投诉或有不满意见的病人的病历、死亡病历作违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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