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乙方为承接 需租用甲方脚手架 付(含门架 片,踏板 块,拉杆 付,销子 个,接管 个)每付每天 元,轮子 只,每只每天 元,增加的踏板 块,每块每天 元,拉杆 付,每付每天 元。
二、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 天。 三、损坏及遗失赔偿结算价按门架每片160元、蹭板每块160元,拉杆每付100元,轮子每只100元,接管每只15元,销子每只1元赔偿。
四、运费及力资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代为联系,费用按实由承租方支付。 五、结算方法以现金为主,除押金外,每 月结算一次,如使用租金超过押金时,甲方有权拉回脚手架。
六、乙方不得转租或转移工地,如需转租或转移工地必须与甲方结清租赁款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注意事项及安全责任:
1、三层以上必须先固定后施工,或多搭组合,确保安全。
2、移动脚手架时人员必须从作业平台上下到地面后方可移动,且移动速度应小于1米/分,移动后作业时,必须将轮子刹车踩下,不可在作业平台上架设梯子。
3、应尽量避免使脚手架受到突如其来的水平冲击及撞击。严禁在脚手架外悬挂重物,防止脚手架偏载而翻倒。方向轮的承载能力为100kg/个,切勿超载,应避免两人同时由一边上下,以防侧翻。
4、本部所出租的脚手架及滑轮质量,均需承租方肯定其质量后方可承租。承租方在使用中,请严格检查,安全操作,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引发的任何安全问题均与本部无关,本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客户签名前,务请阅读完协议所有内容,您的签名意味着您理解并接受协议所有内容,同时并产生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运输车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押 金: 固定住址: 施工地址:
备注:此清单为租赁正式合同,请承租方妥善保管,以便归还时准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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