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崑哲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一、目的:
使危险品、化工物品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确保安全的功效。二、范围:
所有危险化学品(天那水、油漆)三、储存期限规定:
危险化学品存放间内危化品存量不得超过三天使用量,车间内临时存放点存量不得超过一班次的使用量。
上述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存量时,必须由安全小组批准。四、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条件需仓储场地避光、通气、防潮。
4.2仓库内以常温(5-35℃,相对湿度45%—85%)环境储存为宜。五、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压、防漏、防静电、防爆、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品应放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5.3危险品中间仓内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5.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储存。5.5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6.1 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6.2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6.3 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放。
6.4 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6.5 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6.6 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6.7 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6.8 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6.9 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6.10 桶装或罐装有害或挥发性有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车间、人事部联系协同解决。
七、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7.1 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7.2 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消防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7.3 易燃易爆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小组批准后方可处理。
7.4 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八、安全措施:
8.1 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8.2 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要进入指定区域,由专人负责保管。8.3 消防设施安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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