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幼儿园员工加班制度
一、凡是工作需要领导安排的工作属加班范畴,本职工作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量不属加班范畴。
二、每学期初的环境创设视为前勤统一加班,予以一定津贴。 三、园内大活动另有奖励制度。 实验幼儿园加班制度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制度建设,使教职工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加班制度: 一、总则
1、能在上班时间完成的工作,不拖到业余时间做。 2、为完成上级或幼儿园突击、重大任务,必须占用业余时间完成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加班,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二、细则 (一)节日加班
节日(即法定节日)由园领导安排加班(包括值班),按劳动法计算加班工资。
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加班
1、由幼儿园安排的双休日外出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算作加班,费用按劳动法计算。
2、年级组因工作需要加班,年级组长应先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获得批准后算作加班。
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加班
1、教师休息时间代班作加班处理,发给调休单,并支付代班费;工作时间代班,支付代班费。
2、因工作需要,需先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获得批准后算作加班。 (四)其他
1、课题负责人在制订课题申请、计划及撰写课题总结时,需要利用业余时间查阅大量资料,在课题设定的研究时间内,每学期折算二天加班(以调休单体现)。
2、因家长工作需要,开展双休日亲子活动,需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获得批准后算作加班。 3、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一天以上,由幼儿园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三、附则:经第四届第六次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__年5月1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