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学生模范遵守《守则》和《行为规范》评价标准
一、评定时间
每学期末进行总评,即评出学期操行分。
二、评定办法
1、每学期末,各班根据学生行为表现进行考核。
2、将该同学的操行对照《守则》与《行为规范》定出学生的考核优良,作为学生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参加评分人员
各班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科任教师和各小队集中评定,班长具体填表。
四、行为表现,考核评定内容
学生能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好的学生,操行可评优。
(一)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视情节轻重进行降级评定。
1、不尊敬老师
2、斗殴打架, 唆使同学做坏事者。
3、弄虚作假、欺骗老师者
4、拉帮结伙、目无组织、做有损学校名誉者
5、吵嘴或骂人,侮辱人格,偷窃行为。
6、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乱讲话、搞小动作、打瞌睡、看课外书者。
7、不依时完成作业,经教育后仍不补做者
8、考试作弊
(二)、做好人好事,成绩显著,事迹动人而且立功者,可适当加分
五、操行等级评定
学生操行等级每学期评定一次,学年总评,分优秀、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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