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实现事故隐患整改的PDCA闭环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XXXXXX属地管理范围内所有单位(含各相关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 术语
3.1. 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未遂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2. “未遂事故”是指由于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不高或者操作者不谨慎险些造成
工伤事故,或者发生了且未造成需要治疗和停工损失的轻微伤害。 3.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一) 管理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公司危害识
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二) 现场类: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料、工器具、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
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4. 事故隐患分级
4.1.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
隐患。
(二)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 职责
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2. 安全主管部门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
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排查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事故隐患治理。
5.3. 设备主管部门是公共区域和设备设施隐患整改治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5.4. 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并督促各部门管理的相关方开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5. 各相关方(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相关方),公司
应当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相关方必须服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公司对相关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 管理要求
6.1. 隐患排查治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负责”和“全员、全过程、
全方位、全天候”原则。 6.2. 各单位事故隐患的治理按照“三定四不推” (定具体责任人、定整改措施、
定整改期限,对隐患实行分级整改,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作业区、作业区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及时有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6.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
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6.4. 在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设备等委托相关方实施的,应当与承包、承
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各类项目委托相关方实施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照本条规定,协助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公司及项目委托主管部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5.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义务第一时间向本级属地负责
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6.6. 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赴现场核实并组织
处理,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7. 事故隐患排查方式及内容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各专业的日常管理、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按下述方式进行:
(一) 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
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作业区)管理人员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事故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岗位危险源、安全设施、重要设备、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等的检查和巡查,确保本岗位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被发现和有效控制。 (二) 综合性事故隐患排查。综合性事故隐患排查是指各层级以保障安全生产
为目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三) 专业性事故隐患排查。专业性事故隐患排查主要是指燃气、特种设备、
电气仪表、消防等各专业组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四) 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
括:(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五)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隐患排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前和节假日期间隐患排
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节假日前和期间,各级领导和专业组织的对各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等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等进行的检查。 (六)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
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8. 隐患分级排查频次
8.1. 岗位操作人员接班后应安排专人按岗位危险源检查项目进行巡查,班中现
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4小时,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8.2. 各车间(作业区)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对属地现场危险源辨识中的中高风险
进行一次相关安全检查。
8.3. 各部门制定检查计划,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确保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管
理职责范围进行一次全覆盖综合性和中高风险等级危险源的排查,二者可结合进行。
8.4. 公司级隐患排查由安全主管部门制定检查计划,由公司领导带队,确保每
两个月对公司进行一次全覆盖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以及高风险等级危险源的排查,三者可结合进行。
8.5. 当获知其它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各单位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
隐患专项排查。 9. 事故隐患报告规定
9.1. 各单位或个人现场巡查发现或各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通过公司局域
网、安全管理微信群、电话或书面及时向本级或上级负责人或部门汇报。 9.2. 本级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10. 隐患的整改治理
10.1. 各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10.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原则上隐患不过夜,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不
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单位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属地负责人按通知书要求组织制定临时防护措施,同时完善交办手续,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内容、措施和标准,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治理主体责任。
10.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确定整改
方案,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措施和整改标准、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预案和安全措施等其它内容。
10.4. 对事故隐患所在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单位专题报告,提交上一级单位
研究解决。
11. 事故隐患验收规定
11.1. 各单位隐患整改责任人应按时对隐患整改过程和验收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隐患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后组织安全、技术、设备、属地负责人等对整改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将整改后效果留下相关文字和照片资料上报。 11.2.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隐患档案。
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12. 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
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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