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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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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沪教委基[2010]6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8.15 【实施日期】2010.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教委基〔2010〕62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2007年召开的上海市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本市自2008年起开展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中小学网络教研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的

1. 开展网络教研深化课程改革。随着“二期课改”的深入实施,教师面临着更为深层复杂的实践问题,传统的教研模式已无法适应新课程实施对教研的需求。通过网络教研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络扁平化、跨时空的交流特点,能有效地实现教师与教师、教师 1 / 2

与专家之间零距离的沟通与交流,同时也为专家直接获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经验提供最

快捷的渠道,切实提高教研的针对性和反馈的及时性。

2. 开展网络教研推进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随着“校校通”工程、“农村学校信息化工程”等市实事工程的实施,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软硬件环境已有很大的改善。教育信息化的工作重心已逐步转向应用推进环节,提高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效益已成为目前本市教育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架构基于互联网络的中小学教研平台,进一步发挥网络作用,丰富本市中小学教研途径与方式,是本市中小学教研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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