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段
填 挖 方 路 基 施 工 方 案
********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一、 编制依据
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两阶段设计施工图; 国际及部委颁发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本工程相关地质勘察、水文资料;
国家、部门、行业、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
本单位的施工能力、同类工程成功的施工技术、方法和经验等; ********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内部劳务管理细则、工法及“四新”成果。 二、工程概况
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第W3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700~K**+740线路走向由西向东,起点位于巴南区郭家坪村,终点位于堰坝村。本合同段路基全长4.59Km,其中,K11+700~K14+758段为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2m,K14+758~K19+740段为分离式路基,路基大部分在曲线上,纵向坡度交替变化。沿线多处路基在水田地中,淤泥厚,软土层较厚,地质不良。
三、施工准备
1.应在开工之前现场恢复和固定路线,其中包括中线及高程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查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
2.开工之前应进行施工放样,现场放出路基边缘、坡口、坡脚、边沟、护坡道、借土场、弃土场等位置,标明其轮廓。
3.土质试验
应在开工前对工程沿线及借土场取有代表性的土样,按JTJ051-93标准试验方法,进行天然密度、含水量、液限、塑性指数等试验;用于填方的土样,应测定其最大干容量、最佳含水量。
4.试验路段的施工:路基施工前采取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试验段,从中选出最佳路基施工方案,指导本合同段路基工程的施工。
5.开工前,要进行地表清理。
四、 填方路基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路基填方边坡破率根据路基填料种类、边坡高度和基底工程地质条件确定,经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察,本路段路基基底地质条件较差,部分路段存在软弱土和淤泥质土。一般路堤边坡坡率为:当路堤边坡高度H≤8.0m时,其边坡坡率采用1:1.5;当路堤边坡高度8.0m<H≤20.0m时,在8m处设宽度为2m的平台,其上部8.0m高度范围内边坡坡率采用1:1.5,以下部分采用1:1.75;当路提H>20.0m时,其上8.0m高度中范围内边坡坡率采用1:1.5,中部12m采用1:1.75,下部采用1:2,在8m和20m处设宽度为2m的平台。
本合同段路基填料大部分来源于挖方和洞碴,施工采用机械化一条龙作业,即装、运、推铺、平整、碾压、测试采用配套机械设备,按“四区段、八流程”作业程序组织施工,做到施工正规化、标准化。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含水量及填料质量,以灌砂法、环刀法检测为主,含水量快速测定仪,确保最终压实度,当填土运距在100m以内时采用推土机施工,运距在100m以上时采用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路堤填筑采用推土机初平,压路机碾压密实,人工配合机械修整边坡的方法进行施工。
4.1 填土路堤
一般路段先清除表层30cm厚的耕植土并在填前进行夯实。一般填土路基填料就地取材,采用附近挖方路段的土石方破碎拌合均匀奇偶填筑压实。塑液现超标的细粒土、有机质土等不符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的填料不能直接用于路基填筑。路基填料应均匀、密实、其CBR值、压实度、粒径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填土路基施工工艺图见图4.1.1。
4.1.1 地基处理
1、清除所有非适用材料及其它腐植土,并做好基底压实工作。 2、路线经过水坑、洼地时,先挖沟排水疏干,挖出淤泥及腐殖根茎后,才可进行路基施工。
3、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当松土厚度大于0.3m,应翻挖,分层回填压实。
4.1.2 水平分层填筑
边坡防护 路基成型 翻晒或洒水 基底处理 检验签证 分段分层摊铺 选用适宜填料 含水率检测 机械碾压 冲击碾压追密 压实度检验 边坡修整 边坡台阶开挖 施工准备 测量放样 原地面碾压 图4.1.1 土质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图
按路基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土,每层采用同一种填料。路床一般分两层,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0.3m,当地形高低不平,应由低处分层填筑。为保证路堤全断面压实,边坡两侧超填0.3~0.5m,完工后刷坡整平边坡。
4.1.3 洒水或晾晒
洒水或晾晒应在平整工作前或伴随平整作业,无论洒水或晾晒,应使填料含水量保持在最佳含水量的±2%之间。
4.1.4 摊铺整平
用推土机将填料按合理层厚摊铺平整,以便获得均匀的压实效果。
4.1.5 碾压夯实。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按试验段确定的参数碾压。碾压作业时,行间(横向)重叠0.3至0.5m,碾压区段间(纵向)应重叠2m以上。
4.1.6 检验签证
按照设计要求,以填层的干密度、相对密度或地基系数等指标判定是否合格。
4.1.7 边坡宜随填层的填筑逐渐将其夯拍密实,全部路堤填筑完成后,再将坡面整理平顺。
4.1.8 施工控制与质量检验
质量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与全体施工人员有关,涉及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因素。
在整个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对压实土层的密实度进行检验。压实土采用灌砂法为主并辅以核子密度仪检测。
1、路基填土每填一层都要进行检测,并随机进行抽检。 2、每一填层抽检频率为每1000m2至少检验2点,不足的检验1000m2时检验2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4.2 填石路基
施工准备 测 量 放 样 检 验 签 证 基底处理 原地面碾压 边坡挖台阶 层厚30cm,石块粒径≯20cm 分段分层摊铺(50cm包边土) 机 械 碾 压 每4m填高冲击碾压 CBR值检验压实度 边坡修整 边坡防护
路基成型
图4.2.1 石质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图
4.2.1 填料要求:
1、填石路堤的石料强度值不小于15MPa;
2、填料料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在路床顶面以下80cm范围内,填料最大料径不得大于10cm。用作填料的洞碴必要时须进行二次破碎,以满足上述要求。
4.2.2 填筑
1、安排好石料运行路线,专人指挥,按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卸料;
2、摊铺平整采用大型推土机进行,个别不平处,配合人工用小石块、石屑找平;如石块级配较差,可于每层表面空隙里扫入石渣、石屑、中粗砂,再以振动压路机碾压,反复数次使空隙填满。
3、对于少量人工摊铺,填筑填石路堤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平放稳,再用小石块找平,最后压实。 4、施工中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结果确定。
4.2.3 施工注意事项
1、对岩性相差较大的填料,则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填筑。
2、为保证路堤填筑压实后的浸水整体强度和稳定性,强风化石料或软质岩石作填料时,应按有关规定检验其CBR值,符合要求时才准使用。
3、为提高路床面的平整度,使其均匀受力并有利于与路面底层的连接,填石路堤路床顶面以下800mm的范围内应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
4、路堤施工应按设计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预留沉落量。 5、地面自然坡度陡于1:5时,应挖成2%~4%台阶填筑,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小于2m。
6、施工便道不得占用路基本体,避免产生任何形式的推堆区、
漏压区。
4.2.4 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压实层,可用试验段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控制压实过程,用试验段确定的沉降指标,检测压实质量。
2、路基成型后质量标准:纵面高程为-20 ~ +10mm,弯沉不大于设计值,中线偏位小于50mm,平整度小于20mm,横坡±0.3mm。
五、路堑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施工前按图恢复中线,复测横断面,测设出开挖边线。先做出堑顶截水沟及路基防护设施,为土石方施工做好准备。
5.1 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采用机械施工为主,施工时分段进行,每段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并及时用人工配合挖掘机整刷边坡,对不便于机械施工的并行地段,采用人力施工。
1、施工前仔细调查自然状态下山体稳定情况,分析施工期间的边坡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2、施工前切实做好地表排水工程,排出的水不得危及道路和农田。
3、加强测量控制,边坡随开挖随成型,保持边坡平顺,早做边坡防护。
4、人工开挖时,开挖人的间隔应>3m,并应互相照应,以防碰撞伤人。
5、路堑施工,开挖接近堑底时,鉴别核对土质,然后按基床设计断面测量放样,开挖修整;或按设计采取压实、换填等措施。
5.2 石方开挖
1、软石开挖方法采用挖掘机挖掘,次坚石和坚石采用深孔爆破加边坡光面爆破、预裂爆破及微差爆破技术。
(1) 施工准备: 爆破施工前,在全面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
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以及通讯、电力、供水设施时,其位置应考虑爆破作业过程的安全距离。
向爆破作业影响范围所涉及的部门通报爆破施工概况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深孔控制爆破设计: ① 钻孔直径
深孔爆破主爆眼采用φ75~120mm直径,光爆眼采用φ75mm直径。
② 炮孔布置
H w1 H w1 光爆孔 2.0 w1 图2-1-3 半路堑横向爆破炮孔横断面布置 a′ A、深孔控制爆破炮孔布置见图5.2.1。
1.2a′ b w1 a=3b b a=3b
图5.2.1 台阶法控制爆破示意图
B、预裂爆破炮孔布置见图5.2.2。
预裂炮孔 2-主炮孔
图5.2.2 预裂爆破炮孔布置
C、微差爆破炮孔布置根据断面形状和岩性有多种形式,见图4.2.3。
a.直排依次顺序起爆法;b.直排中心掏槽眼起爆法
c.V型起爆网络 d.波形起爆网络 注:图中数字为起爆顺序
图5.2.3 微差爆破炮孔布置
③ 装药结构
A、深孔爆破采用连续装药结构,堵塞炮孔应使用粘性黄土边回
填,边捣实,确保堵塞长度和质量,其形式见图6-1-6a。
B、预裂爆破采用串状间隔装药,底部采用加强装药,孔上减少装药,其形式见图5.2.4。
图5.2.4 装药结构图
④ 堵塞
采用保留装药段药卷与孔壁间的空隙,只用土堵塞孔口未装药段。为了防止堵塞物掉入装药段间隔,先将废牛皮纸或干草用长炮棍捅至指定深度,然后再堵塞。填塞物需要捣实。
⑤ 起爆方法
起爆方法采用导爆管起爆。 ⑥起爆顺序
单边坡采用V形起爆方案(见图5.2.5)。双边坡深孔爆破采用梯形起爆方案,微差时间控制在50ms左右(见图5.2.6)。
12 11 10 层 9 爆8 7 光6 5 4 3 2 1 2 3 4 5 6 7 8 图5.2.5 V形起爆方案
2
1 2
图5.2.6 梯形起爆方案
17 16 15 14 坡 13 边 12 下 11 10 9
⑦ 微差时间(△t)的选择与确定 按常用公式计算: △t=K裂W底(24~-f) △t=(30~40) 3√a/f △t=(24~40)W底/f 式中:f---岩石坚固性系数
K裂---岩石裂隙系数,对于裂隙小的岩石K裂=0.5, 中等裂隙岩石K裂=0.75,裂隙发育岩石K裂=0.9。
⑧ 网路形式
导爆管起爆网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用串联或并联网路。当爆区较大时,正式爆破前应在野外进行1∶1爆破网路模拟试验,验证网路设计的可靠性。 (3) 装运作业
本合同段石方爆破为路堑开挖作填,石方装、运充分利用机械施工,并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开挖后适合作填料的石方,近距离适合推土机作业时,选用推土机摊铺,远距离时,采用装载机装石,自卸汽车运输至指定地点。
(4) 爆破安全措施及瞎炮处理
爆破施工是一种危险作业,要求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对于爆破作业的每一道工序,都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爆破安全规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施工。 ① 爆破施工的安全措施
A、装药必须用木棒把炸药轻轻压入炮孔,严禁冲捣和使用金属棒;堵塞炮泥时,切不可击动雷管。
B、炮孔深度超过4m时,须用两个雷管起爆;如深度超过10m,则不得火花起爆。
C、在电闪雷鸣时,禁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连接电线等操作,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和电线的主线两端连成短路。此时,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地点,隐蔽于安全区。
D、放炮必须划出警戒范围,立好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② 瞎炮的处理措施
A、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有不能时,原装炮人员在现场将装炮的详细情况交待给处理人员。
B、如果炮孔外的电线、导火索经检查完好,可以重新起爆。 C、距炮眼近旁大于40cm处打一平行于原炮孔的炮孔,装药爆破,但如果不知道原炮孔的位置或附近可能有其他瞎炮时,此法不得采用。
六、特殊路基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6.1 高路堤
高路堤施工工艺及方法同一般路基施工要求,其边坡形式、边坡坡度、路基加宽值等严格遵循设计图纸要求。
路堤基底清表整平后采用压路机进行碾压确保基底稳固。施工时控制填筑速度,稳步进行,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变坡处理。高填路堤要按规定实行比一般路堤要求更高更严格的施工控制和质量检验。
每层的填土松铺厚度按试验段工艺结果进行控制,并在施工中通过提高填土压实质量来增大填土的密实度,且控制填土的含水量达到最佳含水量。压实时先用压路机对松铺土表面预压,再用振动碾压机压实。为减小高路堤的沉降量,路基每填筑5米,强夯补强。
施工中,在两侧或一侧设临时截水、拦水设施,防止雨水冲毁边坡。路堤填至路床表层设计高程后,根据设计及时修筑外侧边缘的截水沟构造物和急流槽,将水引至坡脚以外。
6.2 半填半挖路基
半填半挖也是路基填筑施工工程之中应特别注意的地方,本合同段半填半挖的段处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斜坡面,并有规则地划定半填半挖交界面,纵向填挖交界面尽可能与路基中心线垂直,以确保良好的拼接。
(2)在半填断面原地面斜坡上,将原地面挖成不小于1:10宽度的台阶,台阶宽1~2m,台阶顶面挖成2%~4%的内倾斜坡,再进行分层填筑。
(3)填筑时,从低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并特别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做到密实无拼痕,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4)半填半挖路段的挖方幅在路槽下超挖80cm后再以土方回填,以减小路基横向不均匀沉降。开挖时,待下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再开挖上挖方断面。挖方中的非适用材料按指定地点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
(5)对于特殊路基土层上的零填挖路段,严格按设计、规范或监理工程的要求进行换填、改善或翻拌晾晒。换填、改善厚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分层压实至设计、规范要求的压实度。
(6)为减少填挖交界处路基的不均匀沉降,横向填挖交界、纵向填挖交界处路基,按设计要求做好盲沟或铺设双向土工格栅,填料采用碎石土。对路基高度小于1.5m的低填路基,超挖至1.5m,并进行换填压实处理。按设计图纸要求铺设双向土工格室。
七、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除认真落实《技术规范》及《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外,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制定如下措施。
7.1清理现场
7.1.1砍伐树木的安全保证措施
在清理场地工作中,往往要采用人工砍伐或电锯砍伐树木,清除草丛和刨挖树根等作业,这些作业中的主要安全要点是:
1.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2.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3.伐树前,应有计划,使砍伐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顺序地进行,特别是多组砍伐时,更应计划严密。
4.伐树前,应对伐具,特别是电锯的设备、布置(如线路)进行检查。
5.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
6.在陡坡悬岩处砍代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
7.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8.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9.清挖树根,特别是用拖拉机配缆绳拖拔大树根时,缆绳与树根要捆结牢固,缆绳必须具有足够强度,以防缆绳绷脱树根或断裂而出现事故。
10.清除的丛草、杂树、树根等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7.2土方工程
7.2.1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详细交底,内容包括:地下设施情况及其危险性、施工作业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要点等。
7.2.2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特别是在现场通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或定型护身栏,夜间还要设红色标灯。
7.2.3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器。
7.2.4要特别注意在靠近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2.5开挖沟槽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
掘深度超过1.5m,而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坡度。如果因施工区域狭窄等原因不能放坡,则应按规定采取围壁措施。要注意固壁支撑的木料,不能有糟、朽、断、裂现象。
7.2.6人力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锹、镐、锤等操作工具应随时检查,确保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2.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3.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7.2.7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作业时严禁通行;
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7.2.8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7.2.9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要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7.2.10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的松动石块应随挖随清
除,严防岩堆松动滑脱伤人;
7.2.12河塘、淤泥地段施工,应制定和落实预防人、机下陷的安全技术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7.2.13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以及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所出现陷机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必须暂停施工;
7.2.14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使用推土机回填土时,严禁从一侧直接将土推入沟槽(坑);使用手推车回填土时,沟槽(坑)边应设挡板,卸土时不得撒把;
7.2.15使用机械破石头时,机械5m以内禁止站人,并注意安全。人工打钎开挖石方时,扶钎要用长把工具夹住,打锤人要站在扶钎人的侧面。钢钎要经常盘头,以防毛刺飞崩伤人;
7.2.16运土方的车辆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交叉路口以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的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严禁车上乘人,施工便道以及便道与路基的连接道应设专人管理、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7.2.17电动蛙式夯机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时,应带绝缘手套,并要求一人操作、一人扶持电缆进行辅助。辅助与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严禁在夯机前方隔机扔电缆或背线拖拉前进。电缆线不应扭结和缠绕,不得夯及电缆线,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停用或搬运打桩机时,应切断电源。
7.2.18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7.2.1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
可进入。
7.2.20挖掘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6.特别要注意铲斗作业范围内,严禁站人。 7.2.21推土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推土机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驾驶员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
上部反向倒下。
7.2.22铲运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拖式铲运机
1)作业前应先将运行道路刮平,其宽度应大于机身宽2m; 2)行驶中严禁把铲斗和斗门提升到最高点,以免在转弯时将钢丝绳崩断,下坡时,应放下铲运机斗作辅助制动,严禁空档滑行;
3)铲斗与机身不正时,不得铲土;
4)驾驶员离开机车时,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并关闭发动机,将铲斗放落在地上;
5)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应离开土堤边缘1m以上,靠路堤边缘填土时,必须保持外侧高内侧低和纵向基本平顺,卸土时铲斗应放低,防止铲运机滑落;
6)多台铲运机作业,前后净距不得小于10m,左右净距不得小于2m;
7)拖运铲运机时,必须用挂钩将铲斗挂牢,解除钢丝绳负荷。 2.自行式铲运机
1)运行车道必须平整坚实,单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4.5m(或1.5倍车宽),超、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1m;
2)多台机械在工地纵队行驶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20m; 3)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后主离合器制动不灵,机械有异响,警报器发生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4)特别注意严禁在大于15°的横坡上行驶,不应在陡坡上进行危险性作业。
7.2.23平地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的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平地机作业一般需有专人现场指挥,驾驶员对作业环境要进行动态观察;
3.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后进行;
4.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5.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6.夜间不宜作业。
7.2.24装截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
2.严禁铲斗载人;
3.不准用装载机代替起重设备,进行吊装作业; 4.要对装载机行驶道路、作业场地情况检查;
5.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长,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6.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铲斗卸料时,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7.2.25汽车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运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载、偏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2.装、卸土场地都要设专人指挥车辆行走和装卸土; 3.卸土时,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翻斗操作,翻斗内严禁站人; 4.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土后,要确认货斗复位,起翻装置的发动机关闭后,才开始行走;
5.特别注意:严禁边倒车边起斗或在猛进猛退中起斗。 7.2.26压路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压路机启动时,要特别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确认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2.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3.特别注意压路机不能上陡坡,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
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使用快速挡;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7.3石方工程
7.3.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主动接受当地门的监督管理。
7.3.2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7.3.3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处理。 7.3.4凿眼所用的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7.3.5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7.3.6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7.3.7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7.3.8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牢固,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7.3.9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7.3.10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以及配套设施应请当地门进行监督和指导,运输爆破器材要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在门的押运下进行,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中途不得停留。
7.3.11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和水文等情况,制定缜密的爆破器材保护预案,防止因为施工过程中突遇气候等环境因素骤变等不测,导致
爆破器材的流失。
7.3.12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服装。
7.3.13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和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7.3.14爆破器材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用、退库制度,各种手续都要严格记录,严禁私藏、乱丢乱放。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与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7.3.15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壶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员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
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min(油炸药应经过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7.3.16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7.3.17装炮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和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柱)和油类炸药,严禁投扔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7.3.18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7.3.19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7.3.20爆破时,防止个别飞散物对人员伤害的安全距离,应按照表7.3.1的规定确定。
表7.3.1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表 爆破类型及方法 1.破碎大块岩矿 裸露药包爆破法 浅眼爆破法 2.浅眼爆破法 3.浅眼药壶爆破 4.蛇穴爆破 5.深孔爆破 6.深孔药壶爆破 7.浅眼眼底扩壶 8.深孔孔底扩壶 9.峒室爆破 个别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 400 300 200(复杂地质条件下未修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300 300 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50 50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注: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比表内数值增大50%。
7.3.21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量应相同。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7.3.22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
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7.3.23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特别注意: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必须短路。
4.特别注意: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连接必须由工作面向中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决不能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作业现场的一切电源。 7.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7.3.24裸露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它药包,否则应用齐发起爆。严禁用石块覆盖裸露药包和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
7.3.25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7.3.26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证得当地县(市)以上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
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爆破引起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设施及建筑物的影响,按规定经计算后确定安全距离。
7.3.27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经过履行必要的确认手续,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7.3.28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
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要超过人的肩部,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7.3.29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要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7.4防护工程
7.4.1防护工程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2.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7.4.2砂浆喷射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砂浆喷射机、砂浆输送泵等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检修。在检修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2.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3.输送泵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定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砂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5.作业中应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立即停机,修复后方可作业;
6.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7.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8.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9.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7.4.3砂浆拌和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
2.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砂浆; 3.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6.4.4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基坑壁坡度可参照表6.4.1办理。
表6.4.1 基坑坑壁坡度表 坑壁坡度 坑壁土质 砂石土 碎卵石类土 轻亚粘土 亚粘土 极软土 软质岩 硬质岩 基坑顶缘无载重 1:1 1:0.75 1:0.67 1:0.33 1:0.25 1:0 1:0 基坑顶缘有静载 1:1.25 1:1 1:0.75 1:0.5 1:0.33 1:0.1 1:0 基坑顶缘有动载 1:1.5 1:1.25 1:1 1:0.75 1:0.67 1:0.25 1:0 注:本表适用于基坑深度在5m以内,无地下水,土质结构均匀的情况。
7.5不良地质 7.5.1滑坡的安全防治 1.)安全防治原则
滑坡的防治,要贯彻以防为主,整治为辅的原则,在选择防治措施前,要查清滑坡的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认真研究和确定滑坡的性质及其所处的发展阶段,了解产生滑坡的主、次要原因及其相
互间的联系,结合公路的重要程度,施工条件及其它情况综合考虑。
(1)大型滑坡的安全防治
防治大型滑坡,技术复杂,工程量大,时间较长,因此在勘测阶段对于可以绕避且属经济合理的,首先应考虑路线绕避的方案。在已建成的路线上发生的大型滑坡,如改线绕避将会废弃很多工程,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做出绕避、防治两个方案进行比较。对大型复杂的滑坡,常采用多项工程综合治理,应作防治规划,工程安排要有主次缓急,并观察效果和变化,随时修正防治措施,以保证安全。
(2)对于中小型或小型滑坡的安全防治
一般情况下路线可不绕避,但应注意调整路线平面位置,以求得工程量小,施工方便,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
7.5.2泥石流的安全防治
1.)路线跨越泥石流沟时,首先应考虑从流通区或沟床比较稳定,冲淤变化不大的堆积扇顶部用桥跨越。这种方案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平面线型较差,纵坡起伏较大,沟口两侧路堑边坡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病害。因此,应注意比较,还应注意目前的流通区有无转化为堆积区的趋势。
2.)当河谷比较开阔,泥石流沟距大河较远时,路线可以考虑走堆积扇的外缘。这种方案线型一般比较舒服,纵坡也比较平缓,但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堆积扇逐年向延伸,淤埋路基,河床摆动,路基有遭受水毁的威胁。
3.)对泥石流分布较集中,规模较大,发生频繁,危害严重的地段,应通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跨河绕道走对岸的方案或其它绕避方案。
4.)如泥石流量不大,在全面考虑基础上,路线也可以在堆积扇中部以桥隧或过水路面通过。采用桥隧时,应充分考虑两端路基的安全措施。这种方案往往很难彻底克服排导沟的逐年淤积问题。
5.)通过散流发育并有相当固定沟槽的宽大堆积扇时,宜按天然沟床分散设桥,不宜改沟归并。如堆积扇比较窄小,散流不明显,则可集中设桥,一桥跨过。
6.)在处于活动阶段的泥石流堆积扇上,一般不宜采用路堑。路堤设计应考虑泥石流的淤积及公路使用年限,慎重确定路基标高。
八、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应当主要针对施工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从源头遏制住污染源。在日常的工作、生活过程中要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应当与当地主管部门以及周围村镇、社区等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经常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及时采纳处理。有条件的还应对环境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测或请当地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工作应当有记录。
8.1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保》、《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施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
8.2 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宜采取硬化措施,其中主要道路、料场、生活办公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2、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4、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经过城镇应当保证车辆清洁,并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施工现场应根据风力和大气湿度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以避免污染事故。
6、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施工材料应密闭存放,砂石等散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的各类搅拌场所应当采取降尘措施。
8、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存放时,应采取防止垃圾飞扬的措施。
9、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应使用清洁能源。
10、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8.3 防治水污染
1、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现场泥浆、废水等不得直接排入海、湖、河流或城市市政污水管网。
2、现场存放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3、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等的下水应妥善处理,保证不污染周围水源。
7.4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应有保证施工噪声不扰民的措施,经常监测和听取周围群众的反映。
2、在城镇和人口居住密集的地区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标准制定降噪措施,应当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对产生噪音和震动的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应采取消声、吸声、隔离等有效控制措施。
8.5 防治施工照明污染
夜间施工严格按照当地建设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对施工照明器具的种类、灯光亮度加以严格控制。特别是在城市市区居民居住区内,减少施工照明的不良影响。
8.6 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1、应制定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措施方案,制定复垦复耕等的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如沥青块、混凝土块等应当及时清理,按照要求处置。
3、对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程检测仪器等,应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切勿遗失。
4、注意做好办公场所产生的废矽鼓、废灯管等的统一回收工作。 九、文明施工
1、场地上的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用具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阻碍施工作业和作业人员通行。
2、各种安全标示标牌要严格在指定地点设立。
3、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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