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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取暖费报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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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取暖费报销通知

根据天业股份发[2005]4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3年取暖费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产业(单位)指派专人,严格审批、把关

以下产业(单位)指定一位主管领导负责本产业(单位)人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报销的审批,审批后到人员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

具体产业及单位划分如下:

1、化工产业 2、热电产业 3、电石产业 4、水泥产业 5、物流产业 6、食品产业 7、化工厂、中发公司

8、南山水泥厂 9、塑料总厂 10、节水公司 11、佳美公司 12、汇能公司 13、砖厂 14、鑫源运输、车辆维修 15、泰安公司、泰康公司、恒瑞达 16、外贸公司 三期筹建单位均按产业归属,由各产业审批。 上述单位之外的单位均由集团行管处负责审批。 二、报销人员范围的确定:

按十一月份各单位工资在册员工中的固定工、合同工确定为当年取暖费报销人员范围,由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人员名单及职级情况。

三、职级对应情况:

适用住房面积 管理岗 技术岗 操作岗 岗级 130平方 100平方 股份公司纪委、总经理首席工程师(公司总助理、公司副总师及以上 师) 公司机关正、副部级;一、二类企业正、副职 公司机关正、副科级;一、二类企业正、副科;三类企业正、副职 各单位其他管理岗 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助理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高级技师 1--2 3--4 85平方 75平方 受聘技师 一至五类操作岗 5--6 7及以下 四、遇有特殊情况的,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今冬的取暖费自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开始报销。

天业集团人力资源部

财 务 部 行 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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