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际施工人
1.背景
实际施工人是在司法解释中的名词,我国其他法律中没有该名词。所谓实际施工人,是指在出现合同无效的前提下真正施工的人。虽然在法律的概念中、不能因为违法而获利,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的考虑,实际施工人的利益是要受到保护的,因此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只要工程合格,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就可以得到保护。
2.案例分析
案例
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A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A公司收取5%费用后转交B公司完成工程。B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施工,B公司实际是B公司员工孙某内部承包从事施工任务,孙某声称自己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是否成立?A公司面临何种法律后果?发包方可否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B公司?
【解析】从案例可见,发包方把工程交给A公司,暂且认为是合法的。
但A收取5%的费用后,转交给B公司完成工程属于非法转包,是一个无效合
同。A公司转包给B公司,B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施工,可见A公司并没有通知发包方,一旦发包方知道情况,可以随时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B公司与员工孙某属于内部承包关系,这个承包关系是有效的。A公司非法转包给B公司,而实际施工人是孙某,孙某能否获得收入取决于该工程是否合格,孙某不能以实际施工人的名义主张工程款,但B公司可以主张工程款。A公司知法犯法,签订转包协议,应该没收非法所得。 如果发包方和A公司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没有解除合同协议,发包方应该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方发现了A公司的转包行为,解除合同,发包方可以向B公司直接支付工程款。 案例 A 为总包公司,与B公司签订装饰分包协议,施工完毕后,发包方以B公司分包未经其同意为由,不向A公司支付此部分工程款,A公司起诉发包方要求其支付此部分工程款,是否合理? 【解析】答案是“合理”,A公司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总包公司A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把工程分包给B公司,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发包方认为不合法应该马上采取措施,而不是等到施工完毕才提出并且不支付工程款, 工程的结果已经交给发包方,发包方受益后就要为此付款;除非B提出来自己作为施工人,要求发包方向自己付款,否则发包方就要向A付款。 因此,作为雇主代表,如果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提请法务部分,要求承认分包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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