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全面动员、第一时间落实防控,齐心协力、担当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统2.8万名干部投入防疫战斗,8.5万名环卫工人、24万余名执法队员、15万名物业员工、1.2万名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和污水处理职工,坚守一线,日夜奋战,全力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一、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奋力投身抗疫一线。协调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施工队伍,10天建成火神山医院、12天建成雷神山医院,多方筹措物资,统筹和组织医院物业服务管理。指导完成273个临时传染病医院、方舱医院及2338个隔离点的改建工作,提供床位近10万张,实现由“人等床”向“床等人”的转变。对全省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等2632个点位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累计整改隐患231处,确保设施使用安全。
(二)切实担起社区防控牵头职责。湖北省先后出台4份城市社区、住宅小区封闭管理文件,并编印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疫情防控指南,同时组建10个工作组,连续开展10轮暗访,督促全省3836个城市社区、45248个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社区力量不足、群众看病吃药难等问题,为阻断疫情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全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
二、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一)加强精准指导,促进早复工快复产。持续开展3轮“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共受理建筑企业关于资质审批、劳务用工、招投标管理、工程款清欠等方面诉求2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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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三、抢抓机遇,补齐短板提升功能
(一)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全省谋划类1484个补短板项目,估算总投资2409.81亿元。2020年前10个月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600亿元。
(二)着力补齐人居环境不短板。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列入2020年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2491个,开工率达98.38%。目前,
房地产企业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融资、市场管理等方面诉求4,通过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办结22,市场主体满意率较高。
(二)强化支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千方百计降低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行业企业获得不低于45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省级财政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1.27亿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武汉、宜昌等城市“一主两副”城市市区基本实现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
全省共建成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处理设施155座,日处理能力4.93万吨。6.5万家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1742个社区和5024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650万户、近1800万人。
四、坚守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对武汉等6地市加强市场精准,推进市、县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截至2020年10月末,已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库存面积67.3万平方米,平均消化周期14.5个月。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落实主体责任 编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
近年来,浙江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全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
(二)坚定执行保持定力。在2020年初,面对疫情冲击,浙江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房地产方向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督促各地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一条心”完成任务(一)深刻理解全局谋划。2019年以来,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制被纳入各级(党组)重要决议和《工作报告》内容。2020年初,浙江、省把房地产城市主体责
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全力压实主体责任。从2019年开始,将“一城一策”执行成效纳入对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2020年下半年,针对部分城市地价、房价波动较大情况,督促指导7个设区市相继出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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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完善了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前,全省所有城市的商品住宅价格指数都控制在“一城一策”方案确定的区间范围内。
二、科学统筹谋划,推动 “一盘棋”落实长效机制
(一)研究制定城市主体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细化主体贵任制的落实要求,明确设区城市不仅要负责市辖区房地产市场,还要统筹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
时,明确省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职责,并确定在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工作指导,确保责任落实。
(二)指导设区市有序编制实施“一城一策”方案。全省按照因城施策的要求,有序推动国家试点城市外的9个设区市“一城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不搞“一刀切”,由城市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市场供应等具体事项。目前所有城市的“一城一策”方案均已报经省批准稳妥实施。
(三)启动重点县(市)“一县一策”方案编制。全省确定34个重点县(市)编制实施“一县一策”方案。在编制原则上,突出与城市有机衔接,统筹发力;在实施内容上,突出县域特点;在实施方式上,突出城市主体,由设区市部署实施。
(四)全面构建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监测评价指标,推进监测工作落地落实。从2020年前三季度开始,对各城市按季通报房地产市场运行评价结果。近期,省组成4个督查组,对落实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抓好整改落实。
现全省网签职能的统一。
(三)推动房地产市场工作取得实效。全省房地产投资、销售等指标先后于2020年4月和6月回正。1~10月,全省住宅新开工面积增长29.4%,商品住宅上面积增长20.2%,房地产投资增长6.5%,房地产入库税收增长124%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标本兼治,出台“一揽子”措施规
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针对商品房委托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出台相关措施,从委托主体、代销主体、监管部门3个层面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代销事项、代销佣金等17条具体规定,促进商品房委托销售公开透明。
(二)排查治理长租公寓“爆雷”问题。针对近期长租公寓“爆雷”现象,制定《治理规范长租公寓行动方案》,全省累计排查各类住房租赁企业近2万家,排查出疑似风险企业近1100家,根据“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正着手进行分类处置。
三、专班运作推动,拧成“一股绳”保持市场稳定(一)建立工作专班机制。专班实行定期会商机制,打破部门数据孤岛,联合启动了房地产用地出让、开工和预售、投资统计3张清单的梳理,按照建设时序摸清市场底数,为统筹安排建设和上市节奏,实施精准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突出重点合力攻坚。专班运行期间,集中攻坚房地产领域复工复产等任务。重点攻克部分地区二手房网签备案遗留难题,经过多轮协调,丽水市、台州玉环县的二手房网签备案职能重新划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
(三)防范化解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从2019年开始建立房地产风险滚动排查制度,初步建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测制度,将全省家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各级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双随机”检查221批次。近2000家企业被纳入检查范围。
(四)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启动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购房矛盾纠纷化解、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累计检查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8000多家,查处600多家,公开曝光24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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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改造为重点 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探索
山东省深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围绕工作统筹协调、改造项目生成、改造资金与居民合理共担、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动员群众共建、改造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及小区长效管理等9项机制,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列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174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1176个,完工率67%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高位推动
山东、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工作报告》,省常务会议和财经委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省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召开视频会议全面部署,确定1重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将改造项目纳入重点工作督战范围,分组对16个地级市每月开展现场督导。
二、坚持项目核心,优化审批制度
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将改造项目分为简易低风险类改造项目和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等其他类改造项目,将审批流程简化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分阶段提出优化措施,两类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0个和20个工作日。简化手续办理、简化施工许可要件。
三、坚持多元融资,加大资金投入
2020年,全省共争取补助资金38.6亿元,省级财政列支8亿元,市、县财政计划投入25亿元,发行地方专项债券26.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7.07亿元。山东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行明确未来5年支持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贷款授信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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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内部挖潜,探索片区化改造
全省探索城镇老旧小区“4+N”融资模式,即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以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全省确定50个“4+N”融资试点项目,涉及老旧小区515个、居民11万户,其中,大片区统筹项目15个、跨片区组合项目10个、小区内自平衡项目6个、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项目14个、其他模式项目5个,预计社会化资金投入28亿元。
五、出台配套,引导市场主体参与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作为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贷款贴息等统筹使用,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减少市场主体初始资本投入。
(二)创新规划管理和土地。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扩建服务设施的,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对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整理后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市场主体投资老旧小区内新增公共建筑的,与业委会达成权属协议后,予以不动产确权登记。
(三)加大信贷税收支持。地方专项债券、性贷款优先向市场主体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据统计,2020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8亿元,市场主体预计投入约35亿元。
六、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市场主体参与改造
5种模式
(一)全面参与改造模式。以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建成区、城市功能区为单元,将区域内可开发利用资源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范围,由市场主体整体策划、全程运作,以项目收益平衡改造资金投入。
(二)参与有收益项目改造模式。通过业主让渡收益、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托育、停车、
经验快递服务站点等有收益设施的建设和后续运营。
(三)盘活存量资源参与改造模式。通过让利,将老旧小区周边闲置资源交由市场主体开发使用、长期经营,以经营收益平衡投入。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模式。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总体策划、项目运作、设施运营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产品供应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五)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模式。通过“以奖代补”,支持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对老旧小区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进行改造。据统计,2020年共有12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水电气暖
及通信设施改造,占总数的70%,专业经营单位出资约4.3亿元。七、坚持建管并重,拓展长效管理
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活动,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年计划改造的1743个项目中,有15个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占比%。其中,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委会为主的管理模式104个、物业公司运管模式752个、原产权单位代管模式190个、简易物业管理模式525个。
福州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福建省福州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0平方米户型占比分别按不低于80%、不高于10%、不高于10%进行控制; 7县(市)区30平方米、4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户型占比分别按不低于70%、不高于10%、不高于10%、不高于10%进行控制。2020年计划建设的3万套租赁住房中,30平方米左右户型约2.6万套,占比85%。
(二)优化规划设计。按照福州市住宅设计最低标准“内一外三”(二环以内日照1小时、二环以外日照3小时)控制租赁住房日照标准,按照每户0.1~0.2辆机动车标准配置车位。完善租赁住房基本功能空间。
(三)控制人才公寓户型建设标准。坚持按性租赁住房“小户型”要求组织建设人才公寓。对定向引进的高端人才、产业紧缺人才等(每年约50~100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筹集酒店式租赁型人才公寓,户型面积适当放宽。
一、坚持多种方式筹集,落实项目清单
(一)科学分析市场需求。对全市租赁住房市场开展调查,科学分析城区租赁住房市场供需情况,确定2020~2022年筹集10.1万套、395万平方米性租赁住房的目标。按照新建、改建等多种筹集方式,统筹安排,分年度明确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并初步落实项目清单。其中,拟新建租赁住房4.7万套,已具体落实到50个地块。
(二)坚持科学布局原则。按照“优先保障5城区及高新区租赁住房用地需求,统筹兼顾其他7县(市)区项目建设”原则,科学均衡布局性租赁住房项目。其中,5城区和高新区安排项目9.22万套,占比91%;其他7县(市)区安排项目0.88万套,占比9%。
三、盘活存量用地,实现低成本开发
(一)注重利用低效工业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对城区低效工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按照一定优惠补缴土地差价款后,将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
(二)注重利用闲置厂房改建租赁住房。鼓励利用城区产业项目外迁后腾空的闲置房屋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后作为租赁住房对外出租。
(三)注重利用配套建设用地及自有用地新建租赁住房。
二、优化设计导则,落实小户型建设标准
2020年7月,出台《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
(一)严格套型配比。分区县实行“8∶1∶1”和“7∶1∶1”设计标准:中心城区新建租赁住房30平方米、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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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工业园区利用配套建设用地、高校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员工和高校教职员工出租。
(三)实行租金指导价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运营监管工作导则》,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统一纳入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实行房源统一发布、统一核验、统一合同备案;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公布全市租赁指导价,指导租赁住房项目运营企业合理定价。租赁住房出让用地项目指导租金不得高于出让当年所在片区市场平均租金的90%,实行性租赁住房低租金运营。
四、完善市场监管措施,实行低租金运营
(一)创新完善集体用地公开出让制度。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实行“招拍挂”出让用地方式,出让收入归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出让公告中规定的价格,村集体将出让收入全额用于回购出让地所建的部分租赁住房,并登记在村集体名下,其余租赁住房登记在土地竞得人名下。租赁住房全部由土地竞得人统一运营,运营年限20年,村集体按年度收取其名下租赁住房的租金。
(二)实行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制度。集体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竞价达到租赁住房基准地价2倍后,转为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竟得人,以合理控制地价成本。中心城区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竞价溢价率达到30%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由房地产房占比,租赁住房占比最高者为竞买人。目前,中心城区11宗土地实行了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制度,共竞自持租赁住房3439套、12.8万平方米。
五、加大支持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
(一)用好财政补助。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建项目、改建项目、盘活存量项目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目前,已累计拨付5.91亿元。
(二)落实金融扶持。2020年5月9日,福州市与建设银行签订《发展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建设银行将提供不少于200亿元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全市建设租赁住房10万套。目前,已累计投放23亿元,支持建设性租赁住房90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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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陕西省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积极探索乡村建设工作新路径,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三个下沉,实现、资金、技术支持纵向到底
(一)坚持引导下沉。推动“共同缔造活动”部省合作。2020年12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被部与陕西省签署 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为全省“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提供了遵循。“十三五”以来,陕西省先后出台《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陕西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指导各地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构建乡村建设支持体系。2020年,陕西省把开展(二)坚持资金支持下沉。“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资金25.25亿元,支持全省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争取资金3.09亿元,支持全省429个传统村落加强保护利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风貌塑造和乡村历史文脉保护,提高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水平。
(三)坚持技术支撑下沉。针对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先后出台《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标准(试行)》《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管理要求》等标准规范,编印推广《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为小城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建设等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
二、发挥三个作用,横向到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百村示范、百团帮扶”“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积极探索“党建+ 产业培育”“党建+乡村旅游”“党建+脱贫攻坚”“党建+
环境治理”等模式,指导示范村依托村民理事会、合作社、村民监事会等组织实现村庄治理“横向到边”,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引导村民通过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进行自我管理,推动在示范村形成“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事事见成效”的良好局面。
(二)发挥部门牵头作用。、省成立的“两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全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办公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汇聚部门合力不断提升“两镇”和4098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水平。
(三)发挥人才带头作用。建立由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108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选派专家对小城镇、传统村落、农房建设等进行技术咨询指导。组建“共同缔造活动”帮扶技术团队,深入农村社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社区治理等提供专业服务。
三、强化三项举措,探索乡村建设有效路径
(一)强化骨干培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指导各地市广泛开展和技术培训,提升干部群众乡村建设工作能力,为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强化督导考核,激发村镇干部动力。建立“两镇”经常性督导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措施,采取民主测评、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形式,逐月统计评比,形成“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累计有86名镇主要负责同志被提拔使用,103名镇长转任,有效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注重典型示范引领。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陕西省全国“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和省级试点村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四、抓出三项成效,村镇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35个重点示范镇已基本建成县域城镇、经济、文化、服务副中心,2019年地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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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筒称“共同缔造活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写入一号文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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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值达1960亿元,先后引进大中小型企业3101家。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宣游富民小镇,其中4A级景区达到14个、3A级景区达到17个,2019年旅游人数3226万人次,旅游收入171亿元。
(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省共创建美丽宣居示范村4098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417个,
市级1067个,县级2604个。全省113个村落列入中国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总数达到429个。
(三)农房建设开创新局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连续3年在全国绩效考核排名中位居前三。14个省级农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进展顺利,已建设69个示范点6513户示范农房,农村建筑质量和风貌有效提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打赢脱贫攻坚战贵州省自2008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来,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约33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92万户住房安全得到全覆盖保障。2020年以来,全省紧紧围绕巩固提升、查漏补缺,按照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五)抓“回头看”。紧盯任务目标、台账档案、存在问题、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受灾农户房、透风漏雨房、农村危房改成效等7个方面开展“回头看”,再次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并开展查漏补缺。
一、深入实施“五个抓”,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一)抓挂牌督战。印发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对口督战12个挂牌督战县,组织工作专班常驻4个任务较重的县,开展现场督战。组织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技术人员2400余人,对12个挂牌督战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入户核验,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住房零遗漏、全覆盖。
(二)抓问题清零。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障问题整改清零行动。针对全面排查出来的7568个问题,成立12个工作组、共156人,累计核验293个乡镇、2266个行政村。
(三)抓整县验收。对全省19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数据档案按县进行验收。明确户籍地自有安全住房、扶贫搬迁安全住房、户籍地外自购安全住房、村内闲置安全住房等9类住房安全保障的数据档案验收标准。按照县级自查、省市联合验收的方式,分批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数据档案验收工作。
(四)抓动态监测。对2020年因灾新增的农村危房,累计核验31个县区、92个乡镇、245个村,精确掌握每一户受灾群众房屋受损及住房安全保障情况。2020年以来,全省因灾新增危房2959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1261户)已全部改造完成。
二、努力做到“四个全”,确保全方位实现精
准施策
(一)“全”覆盖评定。一是指定农房安全评定标准,明确评定程序。对全省19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居住房屋进行全覆盖安全评定,切实做到住人的房子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二是建立数字乡村住房保障监控平台。确保农村安全住房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创新“包片、包县”工作机制,对全省88个县区实行包保责任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蹲点指导基层开展群众住房安全性评定、鉴定工作。
(二)“全”领域提质。一是针对全省危房改造群众反映集中的配套设施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2017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4.86亿元,同步配套实施“三改”(改厨、改厕、改圈)工程45.5万户。二是针对全省木结构农房居多、易产生透风漏雨问题,以“顶不漏雨、壁不透风、门窗完好”为整治目标,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2018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35亿元,对30.6万户农村房屋实施了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三是针对全省部分农户厨卧与畜禽圈舍同室或混杂、存在人畜共患疾病风险的问题,2019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58亿元,采取实施集中圈养、新建圈舍等方式,对7.12万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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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屋开展农村人畜混居专项整治。通过上述专项整治,努力补齐农房基本居住功能,改善农房卫生健康条件。
(三)“全”过程管控。一是突出源头管控。二是突出质量管控。三是突出监督检查,让贫困群众住安心房、放心房。
(四)“全”方位培训与宣传。一是针对基层人员,编印学习折页、简易读本、验收标准、技术导则等资料,累计培训乡镇及村干部3万余人次。二是针对农房施工人员,编印
农房施工技术与操作、民居建设指引图集等资料,以建筑工匠带头人为重点,累计培训各类建筑工匠20余万人。三是针对普通农户,制作“明白卡”,制作挂历、台历,印发民房设计图集,发放到户、宣传到户,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册。四是针对19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张贴“住房安全保障明白栏”,明确危房改造年度、类别、补助资金等内容,让农村危房改造普及千家万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上海市城市治理以智能化为突破口,重点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两张网建设。上海市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积极转变城市治理模式,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
反应、处置高效的一线作战平台。在三级平台的基础上,依托移动终端将应用延伸至责任网格、社区(村居),形成五级城市运行管理系统应用。
二、推动数据汇聚和城市感知体系建设,强
化城市运行监测
(一)推进城市要素“一图汇聚”。依托全市空间底图,建立统一的地名地址标准和数据库,打造城市运行空间底图,实现基础地理信息、建筑物模型、基础设施等各类城市治理要素的“一图汇聚”和动态呈现。将建筑信息模型(BM)、地理信息系统(GS)和物联网(IOT)等多项技术统一集成,构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目前,已集成1500多万个城市部件、26000多公里地下管线、4000多个建设工地、14000多个住宅小区、3000多处历史保护建筑、近13000栋玻璃幕墙建筑的静态数据和执法车辆、巡逻人员、物联网等设备采集的动态数据。
(二)建立城市体征指标体系。按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推进涉及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保障、城市安全、城市活力6个维度的城市生命体征监测系统建设,生动立体呈现城市运行宏观态势和微观脉动,目前已归集各类城市生命体征指标202项,为城市体检提供有力支撑。
(三)织密城市治理感知网格。在全市现有110万个摄像头、微卡口等感知设备的基础上,提高在建筑物、道路、供水、电力、燃气等城市设施上的布局密度,新增布设90万个智能化神经元,聚焦“人、物、动、态”,准确了解城市基本体征信息。
一、以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加
快推进“一网统管”建设
(一)探索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1+3+N”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目前,已升级形成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1+3+N”网格化管理系统,“1”即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类部件、事件问题,“+3”即融入110非警务警情、社会综合治理和市场监管业务,“+N”即逐步纳入公共卫生、防台防汛、基层治理等内容,构建起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的城市治理领域问题处置闭环管理机制。
(二)建立“三级平台、五级应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城市治理分层分级分类协同。三级平台各有侧重,市级平台抓总体、抓大事,统筹城市运行系略规划、组织建设、管理维护,平时重在“观全域”,对全市域重大事项统一实施指挥处置。区级平台发挥枢纽联通作用,衔接上下左右,整合区级有关业务系统,发挥系统枢纽作用,实现对本地区重大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街镇平台重在实战联动,做实责任网格,配足工作力量,用好网格系统,推动线下作业,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控制风险、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打造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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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智慧电梯场景归集全市26.8万部电梯基础数据,对其中48813台电梯运行情况一目了然。在2020年疫情防控初期开发公共卫生应急专栏,自动处理多渠道数据源,提高工作效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统”协助找到确诊病例108名,约占本地确诊病例1/3,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强化流程再造和联勤联动,推进管理模式性重塑
(一)推动内部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机关部门按照“一网统管”的要求,全面梳理内部工作流程,推进城市运行各类问题处理模式从传统人工处理向“机器派单、智能管理”转变,实现“指令到人”,做好内部事项处理“小闭环”。
(二)推进部门之间协同管理。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运行管理事件分类标准,规范各类事件的处置流程。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采集、汇聚事件相关的全量实时动态数据,打通跨部门跨层级指挥调度系统,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职能部门和区、街镇都能第一时间依责响应、协同治理、就近处置。
(三)推进基层勤务模式再造。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基层治理模式创新,推动“多格合一、人进网格”,综合统筹、警务、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等基层力量下沉到“网格”,责任细化落实到“网格”,逐步建立起“网—岗位—部门—人员”的对应关系,精准实施联勤联动,打造全天候响应处置的一线管理执法队伍,实现“天上有云、地上有格、格中有人、人能管事”。
三、聚焦重点领域城市运行风险,开发智能
化应用场景
(一)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通过采集、汇集、共享海量数据,增强智慧分析能力。聚焦工程建设、地下空间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小区等领域风险隐患,强化数据汇聚、系统集成和智能化场景开发应用,努力实现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探索研发疫情防控、违建治理、防台防汛、智慧电梯、玻璃幕墙、深基坑、燃气安全、群租治理、渣土管理、修缮工程、历史建筑保护、架空线等应用场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二)健全安全预警体系。构建智能分析模型,实现全周期安全监管。在深基坑施工安全应用场景已监管的115个工地中,及时有效预警并排除险情11次。2019年至2020年及时推送疑似玻璃破碎风险904处,经检查确认风险8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广州市大力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将试点工作作为广州市“四个出新出彩”重要举措和2020年重点任务,一体部署、统一推进。
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四大类CIM标准体系,编制完成CIM平台技术标准、CIM数据标准等11项技术文件。
(二)制定数据目录,完善共享机制。制定《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信息共享目录》,集合26个部门的数据信息,推动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公共专题数据、物联网感知数据等7大类共1467个图层的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支撑CIM平台应用场景开发建设。
(三)推进数据汇聚,强化平台功能。CIM平台汇聚“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四标四实”(标准作业图、标准地址
一、聚焦CIM平台建设,夯实技术基础,加
强数据汇聚融合
(一)建立标准体系,夯实建设基础。坚持“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原则,构建平台建设、规划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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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库、标准建筑物编码、标准基础网格;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现状三维模型等多个来源的数据,涵盖全市7434平方公里建筑白模、550平方公里现状精细三维模型以及269个单体建筑信息模型。CIM平台已实现数据模型轻量化入库管理和快速加载展示,具备海量数据的模拟仿真、数据分析、物联监测等能力,形成城市三维数据底板。
三、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构建CIM平台应用
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房屋建筑工程管理领域,服务设计、施工和造价管理等应用场景。基于CIM平台实现全市1798个在建房屋工程的智慧化监管,内容包括: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对扬尘、噪音等环境指标实时监测,对工地现场进行视频监控,对工地人员、材料、执法、巡检进行线上管理。探索以CIM为基础的建设工程造价大数据平台,精确展示各房屋建筑项目造价、费用组成等指标,为财政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城市体检、水务管理、社会治理、名城保护、危房管理、幕墙管理等应用场景。通过CIM平台,加强对生态宜居、城市特色、交通便捷、生活舒适、安全韧性、多元包容、城市活力7大类41项指标数据的汇聚和评估,实现城市体检“数据全面、指标科学、评估精准”的目标。
(三)项目管理领域,服务重点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应用场景。搭建移动客户端广州市重大项目管理与监测系统,并在2020年促成270多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探索基于CIM平台的城市更新应用,构建城市更新联审决策流程,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四)社区和园区管理领域,服务智慧化管理应用场景。试点创建基于CIM平台的智慧社区应用示范,探索推进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及产品在社区的应用,完善社区政务、商务、娱乐及生活互助等便捷服务。以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创新集聚区等为试点,实现建筑现状三维单体模型与企业信息、宏观经济数据、税收数据的关联,探索基础数据协同联动技术路径,推动智慧园区建设。
二、推动智能化辅助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规划审查阶段。开发智能审批工具,实现计算机辅助合规性审查,实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12项规划指标自动提取和计算机辅助生成“规划条件”,减少人为计核误差和人工复核时间。
(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通过智能审批工具,实现全链条设计自检、建筑规划指标一键提取、表单数据自动化填报。针对中小型建筑和产业区块内的工业建筑实施“机审+告知承诺制”,减少第三方技术审查环节,办理时限相应减少5个工作日。
(三)施工图审查阶段。开发三维电子辅助审查系统,通过对建筑、结构、消防、人防、节能等专业相关标准条文进行筛选、拆解及计算机语言转译,实现对247条国家规范标准条文的计算机辅助审查,自动生成审查报告。
(四)施工验收阶段。以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为试点开展基于CIM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图数字化备案系统建设工作,推动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联合测绘、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环节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竣工图三维数字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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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服务“跨省通办”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一、夯实数据基础,有力支撑住房公积金服务 实现“跨省通办”
(一)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全面梳理制约实现“全程网办”服务的数据壁垒,列出数据共享清单,主动推进与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与、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和医疗保障8个主要政务部门近40类政务信息互联互通。
(二)完善共享管理制度。制定《数据标准管理规定》,对数据标准制定、发布、执行、应用、检查及评审等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明确与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原则、管理职责和分工,确定数据共享、数据校核、共享安全等工作内容。制定《客户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对客户数据分管理及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6个阶段的安全管控策略逐一进行梳理。
(三)提高数据服务质量。通过明确数据清理目标、定义数据清理规则、实施数据质量检测和建立数据质量改进机制等,分5批次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各类信息进行集中清理,两年内共完成缴存职工个人身份信息清理2.1万笔,贷款合同清理1.3万笔,缴存单位基本信息清理1万余项,实现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唯一性,数据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
服务实现“跨省通办”
(一)优化再造服务流程。2016年以来,累计取消各类证明20件、申请要件60余件,服务大厅全部服务事项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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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受理、当场办结、资金实时到账。
(二)树牢资金风险防线。建立服务大厅办事人员业务合规性自查、业务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审计部门检验评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三道防线”,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风险点识别和风险级别评定。通过业务系统实时联网调取
共享数据,实现在线核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相关信息,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
(三)精准服务缴存企业。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开办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了企业开办时间。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住房公积金服务缴存企业信息平台,对通过市场监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享的企业信息进行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服务缴存企业工作计划并派发给各区缴存企业服务专管人员,由服务专管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精准服务。
三、多举措抓好落实,确保住房公积金服务
(一)缴存单位服务实现“全部上网”。2020年,天津市缴存单位网上业务替代率达到99.51%,缴存单位业务离柜率达到97.18%。
(二)缴存职工服务实现“应上尽上”2020年,天津市缴存职工通过网上全流程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等资金类业务累计203万笔,涉及资金167.8亿元,个人网上业务综合替代率达到93.11%,个人业务离柜率达到80.08%。
(三)无差别做好“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服务。按照“两地联
办”跨省服务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制定受理登记、身份审核、形式审查、业务流转、纸质要件寄送以及12329热线和网络在线咨询等服务流程。在各区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绿色窗口,指定专人专岗办理跨省业务、寄送相关跨省资料,实现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高效协同。
“跨省通办”如期实现
“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模式,编制“代收代办”经验武汉市实施“三个统筹” 系统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武汉市坚持“给雨水留出路、给雨水找出路、必要时给雨水让路”,以“三个统筹”为抓手,着力恢复湖泊自然调蓄能力、完善洪涝联排联调工作机制、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内涝治理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武汉市城区没有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内涝积水,未出现“城市看海”现象,有效保障了城市安全运行。
一、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一)严格实施湖泊保护,管控城市生态空间。对全市166个湖泊划定生态控制线,锁定湖泊面积867平方公里、湖泊岸线长度2947公里。公布实施《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严格管控生态控制线,规定调整生态控制线必须经市审议批准,有效遏制了侵占湖泊的行为。
(二)大力推进退塘还湖,恢复城市雨洪调蓄能力。2018年以来明确规定城区内的40个重点湖泊禁止进行围栏围网养殖,依法清理拆除城区内湖泊围栏围网养殖面积33万亩,加大湖泊调蓄空间。实施低洼地保护与退塘还湖工程,退塘还湖80.9平方公里。
(三)积极开展防洪堤生态化改造,统筹防洪和城市建设。在确保长江防洪堤除险加固的前提下,累计投资58亿元对青山、武昌段长江防洪堤进行生态化改造,汛期保持长江水行泄断面和雨洪调蓄空间,平时为市民提供公共绿色活动空间。
二、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完善
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城市应对洪涝灾害能力
(一)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雨水的蓄滞、净化和利用。建设城市分散集水设施,减少城市硬覆盖,使雨水得以渗、滞、蓄,从源头控制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推动雨水资源利用,减轻城市内涝压力。全市已累计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800余项。
(二)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针对城市内涝积水问题,区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一点一策”制定应急预警分级响应预案。2020年,武汉市锁定以往曾经发生内涝的59个高风险积水点,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汛前,做到“雨未来、人先到”,预先抽排调蓄设施和排水管网内的存水;汛中,做到“水不退,人不撤”,集中人员、设备攻坚作战,及时排出积水;汛后,针对汛期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加快积水点整治,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城市内涝防控工作合力。建立由4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职责,协同作战,将城市内涝防控覆盖到全市重要区域、重要设施、主次干道、积水点、社区、车库直至每家每户。汛期,所有相关部门24小时进驻指挥调度中心,集中办公,统一调度,做到统筹结合,高效运转。
(四)建立联排联调机制,科学调度城区内管网、湖泊、河道、泵站。整合水文、气象、市政、水利、、、规划等方面的信息资源,搭建智能化水务管理综合平台,实施洪涝联排联调。通过联排联调,2020年南湖、汤逊湖基本控制在安全水位以下,周边没有出现积水。
三、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一)科学编制实施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制定《武汉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12-2030)》,明确城市内涝治理目标,强化城市防洪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衔接,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堤防、泵站、湖泊、河道、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
(二)加强排水管网和主干通道建设,提升排水能力。2016年以来,武汉市结合积水点整治、道路更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按照国家新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每年新建或改造老城区排水管网200公里以上,管网排水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城市内水系的互联互通,对39条城市内河进行拓宽,构建武昌大东湖、汉阳六湖生态水网连通工程,有机连接城市内湖泊。新建37条主干排水箱涵,缩短湖泊与出江泵站的输送距离,打通汛期雨水外排堵点。
(三)扩建城市出江泵站,增强雨水抽排能力。2020年汛期,武汉市城区55座出江泵站满负荷持续抽排,累计抽排雨水30余亿立方米。
(四)加强实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近年来,年均维护排水管网4300公里、各类排水井40余万座,完成大中型排水泵站、排水涵闸一年一检修,确保汛期开机率达到100%。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财力物力人力投入。依靠市级财政资金、市级融资平合、区级自筹等方式筹措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资金。对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建立2000余人的城市排水防涝专业管理队伍和17支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城市内涝防治专家组,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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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宜居城市新典范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健康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一)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青岛市专门设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机构,编制《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青岛市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构建起全市统一的“专项规划定格局、详细规划定指标、系统化方案定项目”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体系。突出市场化思维,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企业自筹加财政补贴等方式,拓展海绵城市投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190个试点项目累计投入46.4亿元,共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约223平方公里,惠及居民6万余户,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公布实施《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提供法规保障。加强技术研发,累计获得技术专利26项,创新解决重力流管线入廊和后期维护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坚持“化协调、全域化规划、综合化保障、多元化建设、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收费、统一化监管”,全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综合管廊118公里,超额完成49公里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任务,有效减少了反复开挖道路现象,提升了城市安全运行水平。
(三)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将老城区有机更新工作做为民生重点,对近60处老建筑实施“红瓦修复工程”,让老城区更加充满活力。启动对大学路、沂水路、广兴里周边等片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示范带动全市老街区整体复兴。紧紧围绕改善居住条件、拓展市场内需,坚持、企业、居民、社会共同参与,创新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革住房公积金提取,允许提取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作为个人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组织海尔、尼得科等本地企业以优惠价格为居民更新空调和热水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提取土地收益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不足问题。近年来,全市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9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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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建筑面积2200余万平方米,约3.2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二、扎实推进宜居村镇建设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鉴定和安全保障全覆盖。建立“区市统筹、镇街监管、村级收集、市场化服务”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作模式,探索形成“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村庄(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建成全市农村改厕智能管护平台,实现30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公厕全覆盖。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生物质则生物质原则,发挥制度支持激励作用,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9.5万户。
(二)开展美丽村居建设,打造民居青岛样板。编制青岛市级美丽村居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一村一品”试点示范作用,加快美丽村居建设步伐。强化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风貌塑造,在完成村内道路修缮、给排水改造等村庄风貌提升的基础上,依托当地独特的村居特色和历史文化,新建、升级贡鹅馆、欣景苑等一批民宿工程。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批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乡村,绘就青岛特色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三、全力推进绿色建筑提质增效
(一)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源头管控,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出让的必要条件。坚持规划引领,驱动,编制完成《青岛市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青岛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亚洲单体体量最大的被动房公共建筑-中德生态园被动房技术体验中心等一批超低能耗建筑,形成科研技术领先、集聚优势显著、产业规模突出的全产业链体系。协调中国人保为中德生态园被动房住宅推广示范小区项目(二期)出具全国首张超低能耗建筑
经验性能保单,以保险形式保证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质量。“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实施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53个,建筑面积1676万平方米。
(二)加快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立起由居民或业主发起,委托实施单位自行筹资实施改造,改造完成达标后向申请资金奖励的“先干后奖”市场化运作方式,形成“主导,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中,为解决企业在银行授信中房产类抵押不足、现有设备无法抵押融资的问题,创新采用“贷款+融资租赁”双授信放款模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万平方米;完成居住建筑节能保暖改造31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8.7万户。青岛市先后获评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
重点”的管控;采取网格化检查、随机化巡查、不间断夜查、差异化督察、回头看压实的“五位一体”监管手段,用人防、物防、技防的全面提升迈入扬尘治理“2.0时代”。建成建设工地渣土车人工智能识别管控系统,利用智能化技术筛查渣土运输车辆,配合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形成工地渣土运输违规必查的震慑效应,形成完善的远程化、智能化和实时化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39家,全市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3200余万吨,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五、创新绿色推进机制
(一)申请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青岛市目前正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申请成为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在绿色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绿色建造、美丽乡村等方面开展7大项23小项工作,做到绿色生态水平提升、绿色建造体系建立、绿色生活体验成型、绿色生活方式自觉,建立以绿色融资为主的城乡建设市场化资源配置模式,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宜居、创新发展的绿色青岛。
(二)带动胶东五市绿色发展。青岛市牵头烟台、威海、潍坊、日照等城市,建立区域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联动机制,以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主旨,建立绿色城市发展联盟,围绕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多个重点方面,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商会、专家作用,推进胶东五市规划共谋、绿色共建、乡村共兴、民生共享、市场共通、合作共商,促进区域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四、全面推进绿色建造应用拓展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造方式升级。出台《青岛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包括提前预售、免征建筑废弃物处理费、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等激励扶持,建立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产业上下游联动,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2281万平方米,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16个,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二)推动建造过程绿色化,促进资源利用升级。创新建立扬尘治理“345”长效管控模式,即全面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系统化“三化”治理模式;突出对环保重点区域、土方施工阶段、渣土运输出入工地环节、污染天气时段等“四
延安市积极推进“城市双修”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陕西省延安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坚持以“改善人居环境、缝合城市山水、拓展公共空间、保护旧址、实现人景城良性互动”为目标,扎实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修补,着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牵牢规划引领“牛鼻子”,着力打造高质
量发展的品质之城
(一)科学规划抓支撑。按照打造“圣地、历史名城”的城市定位和中疏外扩发展方向,编制“城市双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旧址群保护等规划,实现城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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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以中国的精神标识宝塔山为核心开展城市设计,打通东、西、南方向视线通廊,重塑城市空间格局;以旧址为节点恢复历史风貌,强化片区建筑风格协调,串联形成城市脉络;以街区改造为抓手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融入历史元素、红色符号、黄土文化特征,留住古城记忆,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坚持开门做规划,建立现场踏勘、部门联审、专家把关、预备会审查、会议决策的5步工作法,有效保障了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刚性实施抓落地。坚持城市总体规划管全局管长远、控制性详细规划管区域管协调、城市设计管体量管风貌,确保规划成系统、可操作、能落地。坚持规划刚性实施,《延安市城市规划导则》《延安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延安旧址群保护提升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延安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等重大规划提请市审查颁布,规划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市级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每年组织两次省市代表视察审议规划执行情况,杜绝项目设计倒逼上位规划的现象。对2016年以后的违法建设“零容忍”,依法拆除违章建筑7.7万平方米,停止临时建筑审批,切实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二、守护青山绿水“本底色”,着力打造山水
融合的生态之城
(一)推进绿色围城。持续开展宝塔山、清凉山、凤凰山“三山”生态治理,突出绿色主基调、营造城市后花园、建设城市会客厅,全面消除山体地质灾害隐患,开展裸露区域绿化恢复,筑牢城市生态屏障。截至目前,36平方公里的老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近2.4万亩,绿化覆盖率40.7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3平方米,建成城市公园62个、山体公园9个、口袋公园20个;黄土情主题公园和延河情主题公园成为城市有机更新的突破口,有力推进生态绿色围城。近年来,延安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基本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二)实现绿水映城。实施延河南川河防洪安澜、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建设五大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至今,完成了23.4公里河道疏浚,形成水域面积40万平方米,建设慢行步道13公里,绿化河岸18.8公里、84万平方米,再现了巍巍宝塔山、清清延河水的美丽景象。破除河堤硬隔离,营造河滨亲水岸,舒展城市新空间,实现了硬质堤岸向生态自然水岸的转变,形成了山水城融合共生、人景城良性互动的空间格局。
(三)加快海绵建城。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截至目前,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0.5公里,市政建设全部配建防洪防涝设施,推广人行道、步行街透水铺装,雨水消纳、滞留和缓释功能持续增强,城区内涝现象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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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好旧址保护“大栅栏”,着力打造传承
文化基因的红色之城
(一)保护旧址。坚守“老城核心区多拆少建、旧址景区周边只拆不建”原则,实施宝塔山、杨家岭、西北局、枣园、鲁艺、抗大等旧址保护提升工程。其中,宝塔山游客服务中心暨宝塔山景区工程荣获2019年巴库国际建筑大奖,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健全服务功能、传承历史。
(二)留住文化记忆符号。统筹协调街景建筑风貌,采取“微改造”方式突出红五星、党徽、窑洞等红色文化符号,宝塔山灯光秀常态化展示,南门古城楼意象恢复,努力“活化”中国博物馆城。
(三)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疏解老城密度、缓解交通拥堵、实施旧址保护,加大城市新区21.3平方公里的绿色改造,目前林草地占比已达68%;延安大剧院、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在新区投入使用;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吾悦广场等商业服务设施相继开业,投资60亿元的CBD地标中心建设开工;新区大数据、大文旅、大健康和新经济产业加快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公园城市初具形象。
四、开准补齐短板“处方药”,着力打造宜居
宜业的幸福之城
(一)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城市建设改造。着力打造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多元投资格局,保障城市建设资金需求。2017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旧城改造资金341.7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236.5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14.3万套。棚户区改造工作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受到表扬。
(二)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改革。落实“不光要好看、关键要好住”的要求,把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现代物业管理制度、归集专项维修基金作为启动改造的3项基本前提,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改革。2019年以来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个,涉及居民3.4万户,实现小区变片区、成街区,打通断头路、实现微循环。老旧小区物业实行管理、服务、标准、收费四统一,目前已有50%以上的老旧小区由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三)综合施策缓解交通拥堵。2017年至今投入资金30多亿元,完成3条城市环线、4个高速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微改造交叉路口20余处,建设立体式、井筒式、隧洞式停车设施21个,采取逆作法施工的1.1公里中心城区地下车行道18个月建成通车,正在建设城市绿道慢行系统,盘活开放一批社会停车资源,交通拥堵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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