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校收到教体局拨入的经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存 贷:财补收入
2、中心校把经费拨入学校时(学校写收据,资金仍存中心校账户), 会计分录: 借:事业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明细到校)
同时学校依据财务收据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或银存) 贷:财政补助收入
3、中心校审核学校“经费支出结报单”后进行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明细到校) 贷:银存
中心校支付后学校记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或银存)
若中心校把应支付的资金转入学校账户时,学校记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存
贷:其他应收款
4、非税收入的账务处理
学校收到非税收入时(承包金、利息等),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应缴财政专户
非税收入上交中心校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财政专户 贷:现金
中心校收到学校交来非税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存
贷:应缴财政专户
中心校把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财政专户 贷: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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