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
注:每位学生的思想品德基础分为70分。以学期为单位,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学期结束操行等第、评优评先以此为据。 一、 扣分细则(包括晚自习)
1.作业(包括老师布置要求上交的材料)一次不交扣5分 , 3次不交通知家长,5次不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2.校牌一次未带扣2分,两次未带扣4分,三次不带 按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3.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三次算旷课一节。 4.上课睡觉或伏在课桌上按睡觉计,每次扣5分。 5.未完成打扫任务的,每次扣2分,并罚扫一个月。 6.升旗仪式不穿校服,每次扣5分。 7.不认真做眼保健操,每次扣3分。
8.桌凳不归位,桌面不整洁清空的,每次扣3分。
9.午休课不睡觉,自习课讲话下座位,每次扣3分,若违反纪律还不服从班委管束的,扣5分。
10.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5分。
11.上课期间由于纪律问题受到老师点名批评的,每次扣8分。 12.违规在校内玩手机的,扣10分,并没收手机。 13.上交材料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二、加分细则
1.一个月每节课都准时进班加3分。
2.作业一月没有不交现象,且认真完成加3分。
3.宿舍抽查95分以上,该宿舍每人加1分,室长加1.5分。获标兵宿舍者室长加5分,舍员加3分。与每周抽查分不累计。 4.校牌带齐一个月加3分。
5.每次月考,班级前三名加5分,第四到第六名各加3分。 6.校运会或其他集体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出色者视情况加1—5分。 7.好人好事每次加2分--5分。
8.上课期间由于作业纪律学习等情况被老师当众表扬者,加3分。
9.桌凳等主动归位,桌面清空整洁的,卫生打扫工作不需班委督促,主动及时认真打扫到位的,当月加3分。
10.班委工作主动积极,学期结束时视工作表现,经班委评议,加5-8分。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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