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池管理办法
1、投放垃圾前必须将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循环使用的资源利用的废物,如碎纸类、塑料类等),不可回收垃圾(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等)。
2、车间使用标识牌区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生产人员将垃圾按分类倒入垃圾池。
3、粉末或碎末状垃圾,要进行整理、打包,放到锅炉房指定区域,严禁倒入垃圾池。
4、大量纸箱类垃圾,木板类垃圾,需送至职工地下室、不得倒入垃圾池。
5、各部门人员丢弃垃圾时,严格按照垃圾类别进行分类不得混放,不得抛投,不得丢弃到垃圾池外。
6、剩菜、剩饭、果皮要倒入公共厕所下水道内,不得倒入垃圾池内。
7、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等)谁施工,谁负责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池。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10-100元,如无法追究责任人,追查垃圾归属部门,罚部门负责人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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