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链(手拉葫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倒链(手拉葫芦)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
3、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4、起重链不得打扭,双股链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5、检修时,切勿将润滑油、脂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
6、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只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包括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7、吊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吊物上加设保险绳。
8、使用中发生卡链情况,应将吊物垫好后处理。
9、定期保养葫芦,转动部位应及时加添润滑油。
10、清洗检修后,应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确认正常,制动可靠,方能交付使用。制动器的摩擦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制动器部分应当经常检查,防止制动失灵。
11、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符合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12、吊钩、链轮等变形或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13、使用完毕应清理干净,涂上防锈油脂,存放在干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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