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市、县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于2018年12月起,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
二、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母子健康手册》由XX妇幼保健院负责统一印制,免费发放使用。
三、所有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广泛宣传,引导孕产妇及儿童主动使用、保管《母子健康手册》。
四、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五、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医务人员要主动询问《母子健康手册》领取情况。对于未领取或者遗失《母子健康手册》的服务对象,要告知其到指定建册机构进行补领。
六、提供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服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按时向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办报告《母子健康手册》使用情况信息报表。
七、将《母子健康手册》的推广使用纳入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日常管理、质量控制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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