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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价格管控背后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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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价格管控背后的隐忧

药品价格的管控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其中也牵扯着诸多群体的利益。我国以降为主的药价管控措施在一次次降低药价,为民谋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质疑,从的可行性到实施的效果以及对企业的影响等等,其背后的隐忧也逐一暴露。不可否认,屡次的降价令充分彰显了我国对打赢这场药价攻坚战的决心和毅力,但如若各中矛盾无法解决及平衡,那决心和毅力或许终将“付之东流”。

隐忧一:药价管控新规计划经济色彩浓厚

现象:2010年国家出台了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通过对药厂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流通差价率的控制降低药价。但征求意见稿下发后随即引发了巨大争议,不少专家及企业家都表示新规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声音:征求意见更多的体现了计划经济年代管理企业的思想和办法,提出来的管理思路是倒退的,提出来的管理措施、详细的控制指标是很难落实的。事实上,药品价格管控应更多的采用市场机制,如果仅靠几个定价部门就想把企业内部的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率都查清楚,难于上青天。(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从改革思想乃至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上没有太多的改进,从解决药品行业的问题角度来讲,反而某些条款还不如原来某些规定,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出台价格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解决药品价格虚高这样一个民生问题,但是我个人认为把药品价格虚高的板子仅仅打在头上是有失公平的。(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牛正乾)

药品的价格实际上是和整个医疗体系改革紧密挂钩的,如果不在源头上去解决以药养

医的问题,我认为只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头痛医脚,所以应该按照医药分开彻底去斩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链条,整体去考虑。如果说仅仅是因为某一个产品或者某一个事件(“天价芦笋片”)导致我们某一些管理部门恐慌而出台这么一个《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我认为是不合适的。(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

隐忧二:药价管控带来“降价死”疑团

现象:除却对合理性的讨论外,近年来,每次降价令的出台也都会引发一轮关于“降价死”的讨论。伴随降价,总会有一批廉价药品退出市场,红霉素、青霉素等早期廉价且使用广泛的药品也随之在一些城市销声匿迹,但也有人指出,降价药品并未真正消失,它们只是在更改机型包装等后便“重出江湖”。

声音:药品之所以会“降价死”的原因无非几种,一是比较利益导致降价药退出市场,即医生因为降价药回扣低而不处方;二是部分企业因为没有利润而停止生产降价药;三是药企放弃薄利多销,导致“降价死”。(医药行业专家)

当前机制下,进口合资药“单独定价”、国产药“统一定价”的两种企业待遇,不仅已经不符合当前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水平,而且也使降价面临“高价药动不着,常用的廉价药、经典药却要降死”的局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药物监测中心郭瑞臣教授)

根治“降价死”,需要采取多项措施,如对廉价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对定点生产企业,由国家出资补贴,或由社会资本补贴;对廉价药品实行“公益性生产”,国家采购,定点配送,既让药企不赔钱生产,又能保证老百姓用上质优廉价的药品。(某业内人士)

隐忧三:药价管控给生产企业带来质价挑战

现象:药价管控之所以会引发大批药品“降价死”与生产企业在低价药面前难以维持质价平衡不无关系。事实上,在我国能闯过“利润减少、医生不用、医院不要、药商不销”的环节,仍以最低的价格“存活”于市的药物,很大部分的生存之道都是降低原料品质。此外,我国虽外资原研药品的特殊待遇也让药品生产企业吃尽了苦头。

声音:单一的降价管控在伤害企业的同时最终会伤害老百姓。如果把价格降到企业的底线之下即成本线之下,不仅便宜药没有了,老百姓得不到基本药物,同时个别企业可能使用非正常的手段搀杂使假,那更坑害老百姓,这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某业内人士)

价格下调的受害者更多的是医药生产企业,处于中间环节的医院一方面想尽方法提高药价以获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又拼命将数次降价带来的影响转嫁给药企来保全自己的利益,让处于药品流通两头的患者和药企都苦不堪言,尤其是一些常用低价药,更是面临利润空间小、几近停产的命运。(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

价格的调节,要适度,管理手段应该细化,要维持一些产品的合理价位,让生产企业干得着,以保证质量、持续供应,而不可过度干预。不然,企业没了积极性,都去干那些挣钱多的了,一些便宜药品就会买不到。真正便宜、好用的药没了,或者保证不了,真正虚高的药品价格,就未必能限得下来。(某医院内科主任)

隐忧四:药价管控下的流通企业调整

现象:事实上,生产企业并非我国药价管控的核心环节,其背后更深入的问题仍存在于流通企业,药价的虚高及利润更多的也是被消耗在了流通环节。在最近几次的降价潮及药价管控新政中,已将降价的大刀挥向了流通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流通企业

自身存在的顽疾及乱象就能随之消解。

声音:药价管控新政对商业的影响可能大于对工业的影响,特别是对代理模式,将有巨大的影响,底价代理模式将被。“低进高出高差价给医生高回扣”的代理模式将变为“高进高出高返利,仍然给医生高回扣”。(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牛正乾)

医药流通体系的改革已经非常紧迫,药价破题须从理顺产业利润分布入手,而不是简单的降价。目前流通领域(含医院)掌握了行业大部分利润,在市场竞争中凭借渠道优势打压制造企业利润,一旦某类药品无利可图,流通企业可以拒绝销售,或者要求制造企业变相让利,再加上药品消费属于刚性需求,所以医药流通企业无视医药制造企业濒临破产的困境仍然维持自身高利润。(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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