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为提高施工人员在本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增强安全、质量意识,创造和谐、工作氛围,制定以下制度:
1. 凡是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进场当天要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若干张(其数量按项目规定),否则不准进场。
2. 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项目部确认后加入花名册备案,在进场三天内提供班组书面安全、技术教育,并由职工签字上报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职工上班,违者处罚200元/次/人。
3. 所有施工班组不得聘请无身份证人员、国家通缉犯、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人员、60岁以上人员、18岁以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人员、职业病患者(残疾)人员、精神失常人员,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4. 项目部内不准留守一切与工程无关人员,一经发现,勒令其退场,并进行相应的200元/人处罚。
5. 本工程进行封闭施工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退场时在项目部作好退场记录登记。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围墙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罚200元/次,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6.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系好帽带),未
佩带安全帽者每人罚款50元/次,未正确佩带安全帽者每人罚款20元/次,班组管理人员加倍处罚,超过三次者责令退场。 7.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严禁在非吸烟区抽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8. 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开口凉鞋、硬底鞋或光脚作业,工作衣服穿着整齐,不准带病及酒后工作,违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9. 入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指定的住宿,擅自乱搭建工棚者罚款200元,并拆除整改完毕。
10. 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宿舍内做饭烧水,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且进行500元/次处罚。 11. 施工用电不准乱拉乱接,必须由电工操作拉接,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准带病和超负荷作业,施工机具由专人开启,违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12.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线绝不能上楼使用,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电缆继续使用200元/次处罚,并将其不合格电缆没收。 13. 严禁用提升架载人上落,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人/ 次;对开机者、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4. 不准在施工现场嬉戏,追逐及高空抛物等,以免伤人和场地污染。违者罚款¥100元。
15. 严禁在未有安全措施的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6. 严禁在工地内聚众,否则罚款¥500元至¥3000元,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17. 严禁在工棚,宿舍,仓库存放危险物品,严禁在建筑物周边生火,以防火灾,违者罚款¥200元.
18. 严禁破坏,偷窃工地内的所有公共财物,以及各种标志设施,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0-2000元,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19.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如期参加项目部举行的会议,并执行会议相关的决定。若乙方不能如期参加会议罚款¥200元/次/人,若不及时执行会议的决定罚款¥500元/次; 20. 若甲方放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定位线时乙方不得少于2人配合用工.如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施工人员,甲方自行组织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罚款每天每人¥200元;
21. 乙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业主、监理、甲方安全文明检查,并做到“工完场清”不遗留任何杂物在施工现场,若施工完场地未按要求清理而影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扣罚款每处¥200元; 22. 任何原因、任何时候到甲方及建设单位饭堂食饭、破坏工地物品,干扰、围攻、殴打其它班组、甲方及建设单位等人员,每次罚款¥5000,情节严重并送派出所处理。
23. 乙方私自关闭施工现场用电总开关、大型机械设备等电源开关,甲方项目部用电开关,每次罚款¥3000,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24. 严禁打架、斗殴。乙方和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制止现场冲突,对打
架当事人处罚500元—1000元/人/次;对当事班组罚款5000—2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构处理;如果发生群殴,即对斗殴班组(不管什么理由斗殴)集体清退,此行为视为乙方自动中途退场,工程量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25. 对已完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在未移交甲方时,乙方要做好保护工作,若乙方有意破坏,每次罚款¥1000元,且再次修补的费用乙方负全部责任.
26. 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自行清理完后,每人每次处以200元/次的处罚,举报者予以200元奖励。
27.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项目部设备财产,严禁私自拆除损坏,否则除勒令恢复,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举报者予以奖励。 28. 各班组人员严禁在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与项目管理人员、部门人员、甲方代表、监理人员争吵、顶撞辱骂,否则除赔礼道歉外,另处以500元处罚。
29. 项目部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含修改变更)后,班组长必须及时对工人交底,施工班组中凡未参加交底的,按20元—50元/人进行处罚。
30. 由施工班组自身造成的返工损失,由班组自行承担,返工材料损失按原材料价200%计算,报项目部予以扣除.
31. 对于部门、甲方代表、监理单位、项目部下发文件(含进度计划、变更、技术交底、施工任务单、整改通知单、罚款单、管理制度及条例等),施工班组负责人不予签字的,可视为拒绝
服从项目部管理,将处罚最低500元/次罚款.
32. 对于不接收罚款单的行为(情况属实,却不予签字认可的),项目部将以最低两倍的处罚金额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
33. 因施工班组自身的问题,造成部门、甲方、监理单位下发通知单的,对涉事班组处以500—2000元/次罚款。
34. 凡项目部限时整改未及时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每次100-300元处罚;对于不整改,却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给予200—500元/次罚款。
35. 班组在每次验收前须先自行组织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对于不通知或未自检直接报项目部验收的处以50-200元/次罚款。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的罚款500—2000元,相关班组承担一切损失。
36.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进度计划,必须无条件执行,满足项目部进度要求,滞后或未完成者,根据进度节点情况,予以最少500元/次处罚。
37. 工程进度款项申请,根据施工员要求处理完成事项,如现场材料堆放、工序交接完成后,上报施工员检查,检查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予以申请,未提前申请相应责任由班组自行承担. 38. 打定位桩时,施用钢筋只能采用6—8mm的钢筋,长度在100mm以内,如采用8mm以上钢筋,所超出的钢筋用量由班组承担.
39. 定位桩钻孔深度限于50mm以内,超深易损害砼内的预埋管线,
定位桩必须打在边线以内,桩竖直,不能向线外倾斜.打好定位桩后交工长验收签字,无签字记录的处500元/层。 40. 严禁漏浆、爆模,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班组负责承担。 41. 梁板、柱模板安装好后由班组负责人配合工长对垂直度、水平、轴线位移、加固全数验收,不合格的定人定时进行修复,并由工长复检后交项目部验收。未自检合格签字的罚500元/次。 42. 梁板模板安装好后清理干净交钢筋班组,并进行三方签字(模板班、钢筋班、工长)后方可安装钢筋.未经三方签字进入下道工序,造成损失的由班组负全部责任。
43. 严禁将楼板上的锯末、板碎等残渣掉进墙柱内,墙柱内若有残渣,由模板班组负责清理干净,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模板班组承担。
44. 对上、下层的外墙柱外模接口处必须在楼层板以下200mm处设置预埋套管穿螺杆,在安装上层模板时方便安装套模和加固,以防上层柱砼漏浆、错台.不按要求施工款100元/处。
45. 梁板模板安装好后,班组长配合工长对水平标高(按层高控制点计±3mm以内为合格,每间5处点全数验收)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定人定时修复,经工长复检合格后进行自检验收签字记录。未经验收合格不能交与钢筋班组,否则责任由班组承担。 46. 梁、板模板安装时,净跨超过4m的,按规范要求起拱。 47. 梁模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验收梁底和柱模时与设计尺寸要小5mm为佳,柱模板、垂直度偏差不能超过5mm,轴线
位移不能超过3mm,梁模上口尺寸不能大于设计尺寸,小于设计尺寸3mm为佳。
48. 模板班组必须制定专人配料,无专人配料的罚500元/次,造成材料浪费按相关条款处罚。
49. 裁板时严禁用手提锯下料,违者罚款100元/次。
50. 进入各个作业段时必须将旧板,旧木方转运至现场,以便需要时使用,未经工长允许不能随意将长料截断,违者罚100元/张板,50元/条方。
51. 为了保证工期和质量,板面上层钢筋安装好后,若有模板工再去作业的必须覆盖好木板方能作业,以免将成品踩踏而破坏,如有违者,罚100元/人次。
52. 木板经验收合格后必须将多余的材料及时收捡,不得影响其他工序的进入,如有不配合工长的安排提供作业面的罚500元/次。 53. 每层模板在验收前必须将多余的材料吊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经安全工长验收合格为准,并实行签字记录,不按要求堆放的罚1000元/次。
. 工完场未清的罚2000元/层,工完场清必须由施工工长检查合格并签字记录。班组不配合的罚款100元/次。 55. 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好安全带的罚500元/人次。
56.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电线及机具作业,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罚款100元/次.
57. 二次构件、节点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及变更通知要求进行施工,
对轴线、标高及尺寸严加控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返工,造成材料及其他损失的均由班组承担所有责任。
58. 必须按照指定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未听从调动而耽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均由班组承担责任.
59. 每层梁板模板拆除后,将所有模板、钢管等周辅材按指定时间(材料员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全部清干净,未如期收尽的材料按如下论处:20元/张(板),10元/条(方),20元/根(管),10元/颗(螺帽),10元/个(蝶扣),20元/根(丝杆),10元/个(扣件)其他小件按5元/件计算,由劳务普工班组清理。
60. 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拆除,如需移动由工长协调,擅自移动或拆除的罚200元/次,对安全网破坏的必须及时修复,并经安全员验收,否则罚款100元/处.
61. 砼浇筑时必须有专人守模(每层2人),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62. 、在抹灰前,应将爆模或影响抹灰平整度的在通知时间内剔打干净,并将残渣清理下楼到指定地点堆放。如不按时剔打清除影响抹灰进度和质量的罚2000元/层,如未将残渣清扫干净的罚50元/处;项目部另行安排第三方清除,所发生费用在班组进度款中扣除300%。
63. 拆除清运下楼的材料必须按材料员的要求进行分类堆码整齐,并实行验收合格签字记录,否则由劳务普工班组堆码,并处200至500元罚款。
. 公司的材料,不妥善保管造成损失或浪费的照价赔偿。
65. 对其他班组的成品要爱护,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66. 我项目部声明:处罚仅是项目部控制本工程安全、质量的一种手段,并非目的,望班组施工人员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做好本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67. 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请各责任人认真落实和执行(该制度抄送班组管理人员及相应工长等责任人)。 注:以上甲方为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乙方为施工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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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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