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宣传卫生工作方针、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3、开展健康教育,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健康宣讲活动,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健康教育宣讲日”开展活动,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4、实施或协助社区、村卫生室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6、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7、协助医保医疗工作的开展。
8、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9、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10、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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