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搬运作业指导书
1.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对人身
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身穿化纤服装等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3. 危险化学品库内使用的各种工具,必须防止产生火花及静电。
4.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5. 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时严禁野蛮操作,做到轻装、轻卸。危险化学品严禁摔、
碰、撞、击、拖拉、滚动、倾倒。
6. 全通道内。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
7.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
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8. 烟。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严禁吸
9.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
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叉车作业指导书
1. 叉车驾驶员持证上岗。
2.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
号是否齐全有效。
3. 叉车起步前,驾驶员需绑好安全带,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
鸣笛、后起步。
4.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5. 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 10km/h ;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 300-400mm ,
门架须后倾。
6. 进出作业现场,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卸货后
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7. 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
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8. 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停车时
必须拉紧制动手柄;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