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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教育系统关于做好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

来源:抵帆知识网
长宁区教育系统关于做好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长宁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长委组〔2009〕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将教育系统做好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

2、长宁区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为长宁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3、特殊津贴获奖者、特级校长()、特级教师,不作为推荐对象;以往获得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尚科学,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是学术、科研、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重点是知识和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1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007年以来,在专业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符合推荐条件。

1、获得区级及省(直辖市)各委、办、局以上机构颁发的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教育科研成果奖等,以及其它同等奖励,本人系该获奖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者。其中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含直辖市、国家各部、委)级二等奖以上,区级(含地市级、厅局级)一等奖以上者。

2、在教育工作中,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所带班级集体进步明显,或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市级、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本人具有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先进教师”。

3、在本领域、本行业、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果;填补某一专业领域技术的空白,达到权威部门认可的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参加各类技术竞赛,获省市级机构颁发的二等奖以上或厅局级机构颁发的一等奖以上者。

4、在专业理论研究上有较深造诣,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学术论文获市级机构颁发的二等奖以上或厅局级机构颁发的一等奖以上者;或正式出版过专业理论著作1本以上,且系主要作者。

5、在学校管理方面形成比较完整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同级同类学校中达到先进水平,所在单位办学水平、社会声誉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并得到主管部门、社会认可。

6、在技能比赛中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荣誉,或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或具有技术革新成果、发明创造,并且取得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者。 7、在其他专业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市级先进,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三、推荐办法

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对照条件按程序进行推荐和评审,认真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努力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1、凡是符合长宁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推荐条件的对象可组织推荐、个人自荐。 2、在促进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合理均衡配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上海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后备人选、区优秀学科带头人及2003年以来连续三届获“长教杯”教学评优一等奖者、连续两届获“育人杯”教学评优一等奖者,本次评选可优先推荐。 3、个别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者可以破格推荐。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㈠ 各基层单位:

1、宣传动员(9月7日至9月11日)

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广泛宣传发动,向教师公布评选条件、程序和办法。扩大知晓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评选。同时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建立评审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实施计划。 2、推荐上报(9月11日至9月19日)

各基层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于9月19日前上报教育局组织科,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要求:①推荐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3000字左右),突出推荐人选个性特点和主要成绩与贡献。②推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发展成长经历;2007年以来在工作中的成就和贡献,如承担科研课题、技术项目中发挥作用情况,取得的系统性、创造性成果;主要科研成果,获得奖励荣誉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③同时提供推荐人选主要成果证书、荣誉证书、主要论文(并打印目录)、著作以及能证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④推荐材料、《推荐表》须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liuqingfang@vip.changning.sh.cn。⑤资料下载。本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表格,可在“长宁教育网站”相关栏目中浏览、下载。 ㈡ 区教育局:

1、组织审核(9月20日至9月24日)

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9月25日)

聘请市、区教育教学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组织科对专家评审小组的书面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报教育党工委。

3、产生正式推荐人选(9月26日至10月3日)

教育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长宁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正式推荐人选,并在长宁教育信息网及各单位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准备评选材料,填写《长宁区第七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关表格,上报区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芳、汤 淳 联系电话:22050718、22050758

电子邮箱:liuqingfang@vip.changning.sh.cn 附件:

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9年8月31日

长宁区第七轮拔尖人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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