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生儿复苏院内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院内新生儿复苏队伍的组织和培训,推动医院持续有效开展新生儿复苏工作,决定成立新生儿复苏院内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妇产科专家、主任医师)
副组长:(业务院长、主任医师)
(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医务科科长)
成 员:(妇产科付主任、副主任医师)
(儿科专家、主治医师)
(麻醉专家、主治医师)
(妇产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儿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二、工作职责
(一)承担本机构新生儿复苏培训和复训工作。
(二)按照卫生部《新生儿复苏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儿复苏工作。
(三)对本机构新生儿复苏人员的操作技术、设备和药品的使用等进行考核评估。
(四)对发生在本机构的新生儿窒息案例进行评审。
(五)负责本机构新生儿复苏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制度建立
建立加强并促进新生儿复苏工作制度的落实(见附件1)。
(二)培训
承担培训与复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新生儿复苏培训,培训以模拟操作为主,强调复苏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对转科人员、进修人员等,应及时进行培训及考核。
(三)复训
对本机构内参与新生儿复苏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复训,复训与考核相结合,采取“以考代训”的方式。每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考核。考核使用《操作考核表(医生/助产士)》对参与新生儿复苏的所有新生儿或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助产士及麻醉人员进行模拟操
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现场复训,重新进行考核。
(四)设备、药品检查
对产房、手术室新生儿复苏设备和药品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填写《产房(手术室)新生儿复苏设备药品检查表》。
(五)复苏现场抢救工作
负责促进和落实产、儿科合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调动和组织人员参与新生儿复苏抢救工作,监督、指导参与复苏抢救的人员常规填写《新生儿复苏现场抢救记录表》。《新生儿复苏现场抢救记录表》原则上应于复苏抢救结束后立即填写。
(六)窒息病例评审
负责组织产、儿科相关人员对本机构发生的重度新生儿窒息和窒息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填写《新生儿重度窒息(死亡)病例评审表》。重度窒息和窒息死亡病例发生15日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
(七)信息收集
每次培训、复训工作结束后填写培训登记表,人员考核结束后填写考核登记表,窒息抢救结束后填写抢救登记表。定期整理汇总各种工作表和登记表,以便及时掌握本机构的新生儿复苏工作情况。
四、组织保障
医院负责为新生儿复苏院内领导小组提供人员、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实行院内奖惩制度,将新生儿复苏工作纳入相关科室的工作考核指标。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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