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一、内培制度
1、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需要,培训中心制定培训计划,编制教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做到有教案、有考勤、有考核、有档案。
脱产培训员工学习结束后,经培训中心出据合格证明,报企管部,按30元/天核发工资。
2、凡公司举办的培训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培训人员合理安排。
3、工种调换转岗员工,调度室必须安排转岗员工报到培
训中心进行一天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4、新聘员工的培训
新聘录用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规定进行,经培训合格后,公司培训中心出据合格证明,方可试用,办理上岗手续,到所在部门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纳入本公司正式管理,享受公司员工同等待遇。新聘人员岗前培训费用自理 。新聘人员学习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二、外培制度
1、公司根据发展要求的需要,选排优秀的在岗职工进行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2、外出培训人员由培训中心出据证明到保卫部备案。 3、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报到保卫部核定培训时间,并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培训中心存档。
4、在外出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授培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按要求完成相关学习内容。
5、外出培训合格,由公司培训中心出据证明,报企管部,按50元/天核算工资,报销培训费用。
三、培训的奖惩规定与标准
1、每个阶段的培训结束后,进行成绩公布,补考不及格者扣除50元工资。
2、连续二次培训不及格者进行警示教育,并调换工作岗位。
3、一年中有三次不及格的临时工进行辞退,长期合同工调离岗位。
4、一年中有一次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年终评模和其它奖励。
5、年终选出十名培训成绩优秀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6、将表现积极成绩优秀者提拔到重点岗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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