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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四港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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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17条 居住用地 1.规划原则和目标

(1)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可持续发展的居住区,为城镇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现代化的生活居住环境;

(2)住宅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重视因地制宜地组合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绿化植物和自然环境条件,创造朴实、大方、明朗、亲切并富有特色的社区生活环境;

(3)集中紧凑地组织居住用地,按照居民生活的不同层次需求,分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使居住功能明确、建设有序、方便生活、便于管理,且富有社区生活气息和文化涵养;

(4)注重对居住区内各类市政设施的配套,同时,加强对规划区内各主要农村居民点的改造以及市政设施的配置;

(5)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与适当的引导,有效的镇区的土地供应。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有序有效地推动镇区的房地产发展。 2.布局

规划至2020年居住用地达到371.50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31.83%,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为37.15平方米。

居住用地分四片分布,分别为吕四片区北部新区居住区、吕四片区南部新区居住区、吕四片区中心居住区和秦潭居住区。

(1)一类居住用地(R1):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

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规划该类居住用地面积为7.58公顷,临近北串场河与大洋港交汇处的商务绿岛(纯阳岛)。 (2)二类居住用地(R2):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层住宅为主的用地,规划该类居住用地面积为363.92公顷。 3.中小学配套

在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建设中按国家有关标准配置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必须配备必要的体育活动场所,如操场、跑道等。规划保留鹤城中学、 茅家港中学和双鹤学校,共计3所普通中学。

将全镇的小学适当就近合并,成为中心小学,积聚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水平。规划吕四片区保留大洋港小学、桂林小学和北海小学。秦潭片区保留秦潭小学。 第1 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原则

(1)在镇区建设现代化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

(2)建设分等级、多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相对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3)搞好居住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合理布局商业网点,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4)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应充分考虑吕四港镇今后长远发展的可能,

并使其发展和实施具有连续性。 2.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29.9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体用地的11.13%。 (1)行政办公设施

对镇区内部分零散的行政办公用地和各局委进行整合,迁移至现镇所在地段,结合镇的扩建,形成镇区内的中心。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2.2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05%。 (2)商业金融设施

进行镇区的土地置换和开发,完善其商业、金融、信息中心的职能。加强鹤城公园周边地块的商业设施建设,形成服务全镇的商业中心区。

结合镇西侧工业用地的搬迁,在环城北路和延寿北路交叉口东北部的地块建设全镇的商业中心。

结合吕四中学的撤并,在鹤城公园东侧建设商业区。

结合吕四片区南部、北部和秦潭片区的开发,建设各自的商业中心,作为全镇的商业次中心。

开展鹤城公园南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形成传统商业步行街。

对鹤城路沿线的商业街区进行改造,扩大街坊进深,形成良好商业购物氛围。

扩建城北市场,对海洋产业区内的交易市场用地进行升级改造,在大洋港西侧苏335线以北筹建国际水产城。

规划商业金融设施用地82.27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7.05%。 (3)文化娱乐设施

大力加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建设多层次的文化娱乐设施,切实改变现有娱乐设施严重不足的状况。

因现状镇区没有图书馆,规划在吕四片区北部临近北串河建设镇区图书馆,服务全镇。

在吕四片区北部新区新建展览馆一个,包含科技展览馆、历史博物馆、工业展览馆等功能。

保留吕四片区南部的文化站,并在秦潭片区和各中心村建立文化站。 将吕四片区中部的文化宫扩建为居民综合活动中心,包含老年、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功能。保留吕四片区南部的文化站,并在秦潭片区和各中心村建立文化站。

规划在各居住区结合片区中心形成居住区级文化娱乐中心。各居住小区应设置相应文化娱乐用地,并和小区级公建结合规划布置。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为6.40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55%。 (4)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科研用地主要布局在北串场河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地块,作为吕四港镇发展职业教育、科研院所等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为11.8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02%。 (5)医疗卫生设施

保留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吕四卫生院移至吕四片区北部新区并将之升级为吕四医院;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将原茅家港医院和吕四港镇

医院合并,在三甲村(原茅家港镇)建立三甲医院;提高秦潭医院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的配备等级;将秦潭港医院龚家镇分院改为二补医院。

加强各居住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方便居民。

规划医疗设施用地为6.45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55%。 (6)体育设施

在吕四片区北部新区规划建立服务全镇的体育场,并在各个行政村设置体育活动健身场地。

新建居住区和小区应按照标准设置小型运动场地,居住组团内结合绿地布置儿童活动设施,形成合理的体育设施系统。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为2.98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26%。 (7)社会福利设施

保留原来吕四片区南部的敬老院和福利院;依托原秦潭镇和茅家港镇居委会内部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在秦潭片区和三甲村(原茅家港镇)、二补村(原龚家镇)各设一个老年活动站。

镇区规划社会福利用地为0.40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0.03%。 (8)文物古迹

结合镇区内的8处历史文化遗产,对其进行积极的保护,并加以整理和改造。在其临近地区设置5处社会活动广场。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7.3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63%。 第19条 工业用地 1.规划原则和目标

充分考虑规划镇区的生态环境,在发展海洋产业、五金工具、能源产业等产业的同时,要加强各片区环境保护,尤其要体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充分依靠吕四港镇的区域和交通优势布置工业用地;

合理安排开发区的工业和居住之间的相对关系,既要减少干扰,又要便捷联系,方便居民上下班的通勤交通。

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和基础设施集约利用程度,尽量减少沿路发展。 2.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275.11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23.57%; 规划工业用地部分布置在大洋港西毗邻天汾镇的地块;部分布置在吕四片区东侧工业区,现状苏221线南侧。另有部分工业用地作为大唐电厂配套工业布置在秦潭片区。 第20条 物流仓储

规划基本延续现状物流仓储用地的发展现状,仍在大洋港河两侧的大部分地段规划为仓储用地。其中,在大洋港河东岸的北部地区接近吕四火车站附近,建设吕四港镇的物流中心,用地约16.53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42%。

物流仓储用地与居住区用地之间以30米宽的防护绿带进行隔离。 规划用地总面积为93.57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8.02%。

第二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21条 绿地规划目标与原则

建设绿色生态型示范城镇,塑造吕四港镇独特的竞争优势,创造绿色生态平台,进行绿色生态核心展示。

1.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建设环境优美的镇区为目标,进行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2.结合镇区的自然环境特色,点、线、面结合,形成完整的镇区绿地网络系统,发挥园林绿地的综合效益;

3.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互融合,形成镇区绿化特色; 4.结合环境保护,合理布置各类防护绿地,保护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强化主要交通干道与景观的绿化建设,栽植地方特色树种,保护和改善镇区生态环境;

5.兼顾海洋经济开发区、能源基地、电动工具城和镇区建设,共同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6.配套建设居住区游憩场地,开辟公共绿地; 7.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吕四港古镇格局与历史风貌。 第22条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用地100.3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6%; 1.公共绿地

规划设置综合公园5个,社区公园9个,其他绿地2个,其中,鹤城公园为镇区的中心公园。

开挖沟通北串场河和东串场河,在镇区内沿河设置滨水带状公共绿

地,使吕四片区内水系成为一个完整的环状结构,在环状水系的两侧各控制10~20米的绿化景观带,形成带状滨河公园,形成镇区绿地系统的环状格局。

形成“翡翠绿心,银链环城,绿带串珠”的绿地景观框架,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品质。 2.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镇区与工业区之间适当隔离。共设置三条防护带,分别位于大洋产业区和吕四片区北部新区之间;吕四片区与其东侧的产业区之间;秦潭片区生活区与工业区之间。

在镇区内北串场河东段北岸设置镇苗圃,用地4.41公顷。 3.居住区绿地

按照居住区服务人口数量,在居住区内配置相应的绿地,以提高宜居性。 4.道路绿地

在主要交通性道路两侧,配置道路绿化。 详见附表七。

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23条 规划目标

1.建立与镇区规模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快速畅通的道路网,镇区道路网布局适应今后镇区用地规模的扩展、交通结构的变化和快速交通的发展,建立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

害的交通网络,坚持可持续发展;

2.道路网规划应与镇区用地规划一致,促进镇区地升值,改进镇区土地开发条件,带动镇区的开发建设;

3.明确划分镇区干道、支路系统和交通性与生活性干道,按客货分流、机非分流、人车分流的原则规划镇区干道网,提道网密度;

4.避免过境交通穿越镇区,过境车辆以不影响居住生活为原则,顺畅便捷地过境;

5.道路规划应认真考虑结合现状道路、水系等地形面貌,从长远利益出发,近远期结合,改线、打通、拓宽相结合,道路规划与绿地规划、管线工程、防震防灾等专项规划相结合;

6.交通设施的配置应根据规范和预测确定指标,统筹安排,建设完善的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车辆清洗站和客运汽车站;

7.切实规划、管理好镇区各道路交叉口,包括镇区道路与外围公路的交叉口;

8.重视道路与绿地系统的配合建设,尤其重视广场、沿河和主要人行步道的绿化设施。 第24条 铁路规划

宁启铁路于协兴河南侧东西向经过启东市区,沿头兴港向北至吕四港镇。规划设置吕四站。 名称 起点 终点 启东 建设标准 用地控制 吕四站 正线,一总宽80米 客货两用 宁启铁路 南京 线 规划吕四站位吕四片区北部、西侧紧邻吕四旅游风景区,站区总用地面积14.8公顷。 第25条 港口规划

在大洋港沿岸,规划港口用地16.22公顷。其中挖入式港池的北侧为集中的港口用地,用地面积10.63公顷。 第26条 长途汽车站规划

近期以镇西侧在建的长途汽车站为主要的对外交通客运站,面积约2公顷。

远期将改长途汽车站外迁至吕四片区南部临近吕北公路处,原长途汽车站用地改为社会停车场和公共交通总站。 第27条 道路广场规划

规划道路系统由省道、镇内干道和镇内支路构成,

规划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为152.9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13.10%。其中,道路用地139.2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1.93%。 镇区规划建设道路见附表八。

结合镇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5个历史文化遗产的附近各建设1个社会活动广场。其中位于吕四古城墙以北、人民路以南的广场,作为全镇的市民中心广场。

结合吕四火车站的建设,建设火车站前广场,作为交通集散广场。 第2 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按照适当的服务半径,规划镇区建设用地内布置12个社会停车场。 2.加油站规划

规划镇区内的交通密集地区设置4个加油站,在镇域其他范围内还有4个加油站 。 第29条 公交系统规划

规划建立便捷的城镇公交网络,上接轨镇区,下延伸至各个自然村,并与铁路站点和长途汽车站规划相衔接。

在镇区设置6个公共交通总站,开通公交线路,将镇域内的各组团紧密联系起来。

第四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30条 供水 1.规划原则

(1)保证镇区所需水量,符合用户对水质、水压的要求,并考虑消防及紧急事故时用水。

(2)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注意给水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依照给水设计规范,考虑近、远期结合,充分发挥原有工程经济效能,综合水源、地形、镇区布局等方面条件,因地制宜的进行给水系统的全面规划。 2.用水预测

至2020年,规划镇区人口规模将达到10万人。

规划期末用水量取6万立方米/日,给水管管径为600mm。 3.水源规划

吕四港镇域西侧有一地面水厂,近期镇区用水有该水厂供给;远期通过启东区域性供水满足生活和生产需要,建立遍布全镇各片区、中心村和基层村的供水管网系统,提高全镇人民的社会生活水平。 4.供水管网规划

根据镇区发展规划、用地布局,考虑到近远期镇区的实际需要,考虑分期建设的可能。规划镇区的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成网状,提高镇区供水的可靠性。

镇区供水干管主要布置在镇区交通干道下,在集中供水区干管之间设连接管,成环状;在非集中供水区,可为树枝状,待以后用水量增加时,再连接成环。 第31条 污水 1.污水量预测

镇区规划期末(2020年)总用水量为6万立方米/日,取供排比系数为0.9,污水处理率为90%,则规划污水量为4.86万立方米/日。 2.规划原则及目标

(1)科学、合理布局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力求投资少、效益高。 (2)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达标后方能排放,减少镇区污水对河流水系的污染。

(3)力争2020年镇区污水处理率达90%,下水道普及率100%。 3.污水处理厂规划

在吕四片区东北约700米处,规划建立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占地约5公顷。镇上各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及特殊作业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必须符合排入下水道的水质标准,才可接纳。处理深度为二级生化处理,达标排放。在其周围建立绿化防护林带,以改善周围环境。

秦潭片区的污水就近排入大唐电厂的污水处理厂,实施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 4.排水管网规划 完善镇区排污管网。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新建镇区一律采用雨污分流制,老镇区结合改造敷设污水管道,把原来的合流管制改造为雨水管道,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制。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雨水管渠的布置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河流、水渠等天然水体。

污水干管一般沿镇区道路布置,通常设在污水量较大或地下管线较少一侧的人行道、绿化带或慢车道下。雨水管渠主要布置在道路中心之下。

排水主次干管走向明确,组成有机的排水管网系统。规划期末将排水管网延伸、覆盖到整个镇区。

排水管网的建设应注意阶段性、经济性。排水管网的布置必须与镇区近、远期的规划相一致,即管道的敷设要满足近期建设的要求,同时也要考虑预留管位,以便远期扩建。

第32条 电力 1.规划原则

新建与改建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供电工程的供电能力适应远期负荷增长的需要,结构合理,便于实施和过渡。

镇区供电工程设施符合镇区环保要求,减少镇区的污染及其他公害,同时与镇区交通等其他基础设施相结合,统筹安排。 2.负荷预测

根据《分类综合用电指标表》,规划期末负荷总量37万kw。 3.规划目标

吕四港镇以大电网供电为主,各用电大户自备电源为辅。 4.电源规划

以现状镇区的吕四变电站、茅家港变电站和秦潭变电站为主供电源。但将吕四变电站向外迁出老环城南路,迁至新苏335线以北,为远期吕四片区发展留下发展空间。将秦潭35kv变电站升为110kv。 根据供电管理和负荷要求,设置10个10kv开闭所。 配电室的位置,按500m的服务半径设置。 5.电力线路规划

对于高压送电线,在镇区建设中应按供电安全要求,留出高压走廊,结合沿线设置绿化带。 第33条 电话通信

2020年,规划镇区人口将发展到10万人,主线普及率为60%,主线将达到6万对,手机普及率为85%,本区将拥有手机8.5万部。

现状吕四镇区内有1个电信局,规划将其移至香堂路和延寿北路交叉口以东;保留原位于人民路和来鹤路交叉口处的原电信局,由于用地的,将其降级为电信支局。

规划建议在秦潭片区和三甲、二补两个中心村分别新建电信支局1个。

第34条 有线电视及广播

增加有线广播,将电视电缆逐步过渡到宽带通讯传输,以光缆形式进入小区。

在吕四片区建设广播中心,在秦潭片区设一个广播电视中转站。 第35条 邮政

规划邮政网点系统由邮政支局、邮政营业所二级构成。邮政支局在行政中心新建。邮政业务网点的合理布局根据服务面积和服务人口等因素确定。邮政营业所的服务半径为0.7km,服务人口为2-3万人。

规划保留现状吕四镇区内人民路和来鹤路交叉口处的邮政局,由于用地的,将其降级为邮政支局,服务南部片区。另在香堂路和延寿北路交叉口以东建设服务全镇的电信局。同时在秦潭片区和三甲、二补两个中心村分别增设1个邮政营业所,每个邮政营业所面积为250m2.。在各行政村设一处邮政代办所,服务各自附近的乡村通邮业务。

主要交通道路及住宅小区分布有一定数量的报刊亭。住宅楼信报箱率应达到90%。 第36条 供气

1.规划原则

(1)吕四港镇至远期可发展管道煤气,近期以罐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过渡。

(2)合理划分镇区供气分区,确定各储气、供气点,以及民用、企业团体和工业等各类燃气用户的气量分配比例,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各类燃气用户。

(3)确定可靠的燃气供应渠道、建立完善的管网系统和位置合理的各种设施,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确保燃气的气源和供气的安全可靠性。 2.规划目标及用气量预测

远期(2020年)规划汽化率100%。 人口:规划期末(2020年)为10万人。

远期户均人口按3.2人/户计,镇区总户数为3.125万户。燃气化户数:2010年为3.125万户。 规划以管道燃气作为气源。 3.规划布局 (1)气源

吕四港镇燃气气源近期为液化石油气为主,由位于吕四片区东部临近苏211公路的液化石油气公司供应。

远期则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由启东市燃气发生站通过中压管道引入吕四港镇。天然气门站与储备站合设,站址选择在吕四港镇东侧,毗邻液化气罐瓶站,南侧为村镇公路,站区用地面积4050 m2.

(2)输配气管网

根据供气规模和用气范围,结合镇区的客观情况,规划输配气管网系统采用中压、低压二级的地下管道输送方式。中压燃气管输送压力为0.2MPa;低压燃气管输送压力为0.01 MPa。

为确保供气安全可行,管网采用环状为主、环状和支状相结合的方式。 燃气管道尽量避免布置在快车道下,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内。 (3)调压站

设置13个燃气中低压调压站,每个服务半径约500米。 (4)液化气瓶装供应站布置

镇区内液化天然气瓶装供应站站址按照供应区域的中心布置,以便于居民换气。供应半径以不超过0.5~1.0km为宜。 第37条 环卫设施 1.垃圾量预测

规划垃圾产量以1.1公斤/人.日计算,则2020年,镇区日产垃圾110吨(2020年规划人口10万计)。规划居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建成区内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全部实现容器化、机械化。 2.设施规划

(1)规划建立完善的环卫系统,按标准在规划镇区建设1座中型垃圾转运站,7座小型垃圾中转站。 (2)垃圾卫生填埋场

近期在秦潭片区以东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并配备垃圾运输汽车。

(3)垃圾和废物箱

规划垃圾收集方式以垃圾桶定点收集为主。统一规定镇区道路的清扫保结时间和垃圾的倾倒时间、地点、方式。垃圾桶的服务半径在200m以内,沿街两旁和路口设置废物箱,废物箱间距在商业大街为25~50m,交通性干道为50~80m,一般道路为80~100m。 (4)公共厕所

规划按2500人设一座,服务半径平均300-500m标准设置公厕,每座厕所的建筑面积视具体位置在15~25 m2.之间选择。 (5)其他环卫设施

清洁工作息场所。规划每平方公里设置一个清洁工作息场所,每个作息场所面积为60 m2.。 第3 环境保护

1.环境综合整治依据和目标

镇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GB-1996)进行控制;水环境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0)》控制;环境噪声标准按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执行。

到2020年镇区环境全面达标,同时实现镇区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达到先进水平。 2.环境质量保护区划分

将镇区的环境综合质量划分为三级进行控制:一级环境质量保护区、二级环境质量保护区和三级环境质量保护区。

一级环境质量保护区包括:(1)镇区西侧大洋港的南部内河河道及其两侧临近地区;(2)吕四片区内各公共绿地和滨河绿地;(3)大洋港河和北串场河交汇处的绿岛和一类居住用地。

三级环境质量保护区为:(1)吕四片区西部的大洋产业区;(2)通吕运河东侧北部的市场和物流中心;(3)吕四片区东侧产业园区;(4)秦潭片区东部和南部的工业区。 其余的镇区为二级环境控制区。 3.一级环境质量保护区控制标准

对于本区,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环境空气一级标准(GB3095-1996)控制;噪声按照国家一类混合区控制,噪声等效声级昼间55分贝(A),夜间45分贝(A)。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4.二级环境质量保护区控制标准

区内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控制;噪声按照国家二类混合区控制,噪声等效声级昼间60分贝(A),夜间50分贝(A)。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5.三级环境质量保护区控制标准

区内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GB3095-1996)控制;噪声按照国家工业集中区控制,噪声等效声级昼间65分贝(A),夜间55分贝(A)。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

6.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噪声控制要求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噪声等效声级昼间70分贝(A),夜间55分贝(A)。 第39条 秦潭片区与大唐电厂资源共享

秦潭片区与大唐电厂资源共享包括两方面,其一是秦潭片区可利用大唐电厂建成后企业自身所拥有的消防队、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和装备;其二是秦潭片区在大唐电厂建设期提供水、电等支持,并预留给水、燃气、电讯、道路等出口和联结点,以便大唐电厂建成投产后的对接。

第五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40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设置

在吕四片区设置普通消防站2处,同时设置119报系统;秦潭片区共用大唐电厂的消防站;并完善消防队伍编制,充实消防装备。 2.

管网布置与消防水量

市政消防栓的间隔严格按照120~150米一个的要求,结合镇区、港口、给水管网设置,每个交叉口均须布有消火栓。

全镇按同时发生火灾两次考虑,每次消防水量为45升/秒,两次共90升/秒。 3.

消防通道

新区建设和现状镇区改造均应留出消防通道,宽度应大于等于3.5米,保证消防车通行。 4.

消防布局要求

各项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防火规范。

居住区建筑布局应满足消防要求,应充分考虑防火间距,保证居民的疏散和消防车、消防人员的作业。

重要公共建筑应按规范布置消防通道,高层建筑应保证登高梯架设的间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建设需考虑消防要求,并需报请消防管理部门批准方能动工建设。 5.

企业消防

各大型企业要按照消防规范及有关条例,配备企业消防队。 第41条 抗震规划 1. 抗震标准

据国家地震局《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吕四港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相当于6度),反映谱特征周期为0.4。 2. 建设工程抗震规划

(1)建筑结构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

(2)对所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有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不符合要求的应加固,新建的提高一度设防。

(3)重要的行政机关和重要的输变电站、邮电变换中心、自来水厂、煤气厂、区域调压站等生命线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须做建设场地抗震安全评估,提高一个等级,按7度设防,并按抗震规范设计。 (4)在各项工程的布局与建造时,尽量避免断开的破碎地带,以减少震时的破坏。

(5)沿海重大工程建设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

构确定设防标准。 3. 避震场所

现状及规划的广场,公园,镇、各中学、小学、体育用地、块状绿地等。

4. 疏散救援通道规划

交通性干道和生活性干道作为避震道路,必须保证畅通。

5. 规划设立抗震救灾指挥中心(镇),负责制定应急方案,统一指挥人员疏散和重要物资转移,并在各片区设区级指挥中心。 第42条 防洪规划 1. 防洪标准

规划镇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 2. 防洪规划原则

(1)综合运用挡、排、疏等手段,建立和完善防洪工程体系; (2)防汛排涝主要通过排涝闸、河道(包括横河、纵河、泥沟、丰产沟、田间排水沟,做到沟沟相通,沟河相通)来正确调度水情,降低水位。

(3)各涝区蓄、截、排全面统筹规划,近期、远期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措施,逐步完善提高至设防标准,未能达标的堤围需在规划期内进行改造。

(4)积极进行镇域内通吕运河等各条河道的整治和疏浚工作,对镇区现有河道清淤除碍,完善石驳岸和沿海堤防防水墙和挡浪堤建设,局部拓宽河道,增加水面,扩大泄洪能力。加强河道的管理,严禁乱

占河道。 3. 堤防标准

采用抵御50年一遇高潮加10级风浪爬高再加安全超高为建设目标。 海堤顶宽应不小于6米,堤顶标高不低于3.4米。 4. 防洪工程措施

镇域内原有的内河防洪堤围和海防堤围基本保留,并结合镇域内公路系统的建设进行改造和整理。 设置沿海沿大洋港河两岸设防洪堤。

以大洋港闸、新港闸、嵩枝港闸、滨水河东西闸、北串场河东西闸、茅家港船闸、茅家港“三角区”西闸、小农场闸、盐场闸为出海涵洞,是防汛排涝出口。 第43条 人防规划

镇区人防工事应满足镇区30%人口的防护要求,人防工事面积应该达到3万平方米。在中心区设立人防指挥中心。该中心按平战双重功能设计和建设。

重点防护目标为机关、防空指挥中心、桥梁、公路站场和通讯、电力、给水等重要部门。市政管线的敷设应与人防工程结合,以提高其防空、防震等综合防御能力。

规划在镇等少数大型公共设施、广场处,安排人防工事,以利于战时保护指挥系统以及人流密集处的人员隐蔽,并配备地下储备、地下车库、医疗设施等。

高层建筑及重要公共建筑物应设置地下室,平时可作停车场、地下商

场或旅馆等用,战时作防空洞使用。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44条 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是2004——2010年。 第45条 近期城镇规划

本规划以6.5万人口为近期城镇人口规模;近期建设用地面积为75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6.7平方米。 第46条 近期建设目标

近期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土地利用远期规划为纲,以整合优化镇区及各片区用地布局为目标,以结构调整和功能置换为主,从现状和近期发展的可能性,合理规划镇区建设时序,严格控制各自为政的无序土地开发。保证各个时期形态结构的合理性。各项建设项目应与镇区功能结构及发展趋势相协调,保证各项建设的完整性与可持续发展。

近期建设重点项目紧凑布局,成片开发,优先建设道路及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环保与生态设施,为城镇各个组成部分的良好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提高城镇的外部影响力和吸引力,为民营造宜人的生活空间。

第47条 近期建设方向 (1)吕四片区

以吕四片区北部新区、吕四片区南部新区、海洋产业区和吕四片区东

侧产业园区的建设为契机,结合发展现状,依托区域级和镇级主干道的建设,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启动建设新区,带动吕四功能定位的提升。

同时对吕四现状镇区进行基础设施的升级更新,实现功能置换,与新区发展相对接。

吕四片区近期人口规模5.9万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为694公顷。 (2)秦潭片区

秦潭片区近期建设以现状建成区的整饬更新为基础,同时结合大唐电厂产业发展的工业配套,以片区东部的工业用地的建设为主要任务。 秦潭片区近期人口规模0.6万人,近期规划建设面积65公顷。 第4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近期居住用地247.46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32.62%。 吕四中心居住区围绕吕四片区中心继续向外环状扩展;吕四片区北部新区居住区主要建设延寿北路和鹤城北路之间的地区;吕四片区南部新区居住区集中建设位于老环城西路以东、陈涛路以西、菜园路以南、纬三路以北的地区;秦潭居住区结合原秦潭港镇村民居住区的建设,对原有居住区进行改造和新建。

结合工业区的建设,开发建设各个工业区的配套员工住宅区。 居住新区建设应先地下后地上,水、电、路、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城镇基础设施先行,确保居住新区建设有条不紊的进行。对老居住区及农村居民点进行更新改造,建设成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城镇住宅小区。完善路网及市政设施,加强绿化建设,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拆

除更新部分危旧房和阻碍城镇发展的小片居住用地及农村居民点。 居住新区建设禁止单家独院宅基地开发,鼓励多层、小高层住宅小区的开发。

撤消吕四中学,其原有用地改为鹤城公园用地和商业用地。 在吕四片区南部新建一所小学,服务南部居住区。

原有的学校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扩建。结合居住小区的建设,配套小学及幼托。秦潭片区内的小学和中学各一所均保留,并加以扩建。 第49条 工业用地规划

(1)加快各镇区和各村零散的工业用地的整合置换,推进“工业进园”。镇区内污染较大的三类工业近期内全部迁出,近期内暂时保留镇区内污染较小的原有工业用地,逐步调整原镇区内部部分污染型工业,远期将镇区内所有工业用地外迁,将其迁至工业园。

(2)搬迁拆除质量较差的工业厂房,现状质量较好的近期保留,但其进一步发展,远期逐步置换。

(3)在集约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扩建海洋产业区;结合镇区内迁出的工业企业以及镇区东部沿苏221线分布的企业,全面启动镇区东部的工业园区的建设;秦潭片区东部的工业区也应逐步建设。 (4)规划近期工业用地149.59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19.72%。 第50条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的物流仓储用地主要集中于吕四片区内的大洋港沿岸。近期内物流仓储的建设格局基本建立,所预留的港口物流仓储用岸线全部建成使用。

物流中心项目启动建设,近期内建成经一路以西的用地,在大洋港西侧苏335线以北筹建国际水产城。

近期内规划物流仓储用地68.97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9.09。其中物流中心用地为7.69公顷,占近期建设的物流仓储用地的10.03%。 第51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近期公共设施用地建设方向

规划近期公共设施用地96.23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12.68%,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4.80平方米。

重点建设四个公共服务中心,即:分别为吕四片区北部公共服务中心、吕四片区南部公共服务中心、吕四中心区公共服务中心和秦潭片区公共服务中心。

吕四中心区公共服务中心要继续完善和加强,形成服务全镇的公共服务中心;其余三个中心的相关服务设施启动建设,近期内初步形成规模,形成各自周边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心。 结合居住区的建设,配套必需的公建设施。 2.行政办公用地

近期内对镇区内部分零散分布的行政办公用地和各局委进行整合,迁移至现镇所在地段,结合远期镇的扩建,形成镇区内的行政中心。

规划近期行政办公用地10.55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1.39%,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62平方米。 3.商业金融用地

进行镇区的土地置换和开发,完善其商业、金融、信息中心的职能。加强鹤城公园周边地块的商业设施建设,形成服务全镇的商业中心区。

结合镇西侧工业用地的搬迁,在环城北路和延寿北路交叉口东北部的地块建设全镇的商业中心。

结合吕四中学的撤并,在鹤城公园东侧建设商业区。

结合吕四片区南部、北部和秦潭片区的开发,建设各自的商业中心,作为全镇的商业次中心。

开展鹤城公园南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形成传统商业步行街。

对鹤城沿线的商业街区进行改造,扩大街坊进深,形成良好的商业购物氛围。

扩建城北市场,对海洋产业区内的交易市场用地进行升级改造,在大洋港西侧苏335线以北筹建国际水产城。

规划近期商业金融用地60.74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8.01%,人均公共设施用地9.34平方米。 4.文化娱乐用地

近期加大镇区内各项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娱乐设施体系。

扩建镇区内原文化宫,建设成为服务全镇区的文化活动中心。 在北串场河以南、鹤城北路两侧建设镇图书馆和展览馆,并将其作为青少年活动基地。

建设秦潭片区内部的文化活动站。

规划近期文化娱乐用地3.49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0.46%。 5.体育用地

结合吕四片区北部现有体育用地,建设吕四港镇体育中心,配备相应的体育活动设施和活动场地。

规划近期体育用地2.98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0.39%。 6.医疗卫生

扩建吕四卫生医院和秦潭港卫生院为吕四医院和秦潭医院,扩建并在吕四片区北部北串场河以北新建一所医院。

规划近期医疗卫生用地6.45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0.85%。 7.教育科研用地

搬迁原位于镇区东部、苏221线以南的市水产研究所,迁移至北串场河以北、鹤城北路以东临近北串场河的地块,扩建其规模,提高科研设施配置水平。

规划近期教育科研用地4.32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0.57%。 8.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建成镇区南部念总村附近的镇养老院和福利院,在秦潭片区内新建一所老年活动站。

规划近期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40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0.05%。 9.文物古迹

结合镇区内的8处历史文化遗产,对其进行积极的保护,并加以整理和改造。在其临近地区设置5处社会活动广场。

近期规划文物古迹用地7.3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96%。 第52条 园林绿地建设

开挖沟通北串场河和东串场河,在镇区内沿河设置滨水带状公共绿地,使吕四片区内水系成为一个完整的环状结构,在环状水系的两侧各控制在10~20米的绿化景观带,形成带状滨河公园,形成镇区绿化系统的环状格局。

改造大洋港东岸北串场河以南的滨河岸线,使之成为生活岸线,绿带宽带控制在50米以上。

在各个居委会和村委会扩建和新建综合性公园或街头绿地。 对镇区内的各类绿地进行建设控制,用地性质不得改变,不允许建设其他构筑物。

规划近期各类绿地面积53.73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7.08%,人均公共绿地8.27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46.59公顷,占近期建设用地的6.14%,人均公共绿地7.17平方米。 第53条 道路交通建设 1、对外交通

建成环城北路北侧、延寿北路西侧交叉口处的长途客运站,完善汽车长途客运站的设施。

配合宁启铁路的建设,在吕四片区北部建设相应的铁路站点和配套用地。

建设大洋港沿岸的港口码头,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 2.镇区道路交通

近期主要新建改建道路如下:

干道:环城西路、海洋路、延寿北路、鹤城北路、陈涛路、环城东路、大洋港西路、纬一路、北串场路、菜园路、环城南路、纬九路、纬十一路、纬十三路、经十路、经八路。

支路:纬四路、纬五路、经一路、经二路、建设路、鹤城南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纬七路、纬十二路、经七路、经九路、大洋港路、纬二路、纬十路。 改善镇区内各片区的交通管理措施。 3.道路交通设施

建设位于近期规划建设范围内的4个公共交通总站,开通公交运营线路。

建设位于近期规划建设范围内的8个社会公共停车场。

建设位于近期规划建设范围内的4个加油站,近期建设范围之外的加油站仍然保留使用。

结合镇区内的8处历史文化遗产,对其进行积极的保护,并加以整理和改造。在其临近地区设置5处社会活动广场。 第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供水工程

近期镇区保留现有水厂,作为近期镇区的主要水源,远期将其改造为配水厂。

原镇区加强自来水管网改造。新建镇区道路按规划建设供水管道。 进一步完善给水基础设施,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2.排水工程

建设吕四片区东北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并加强原镇区污水管网整治。 3.供电工程

以现状镇区的吕四变电站、茅家港变电站和秦潭变电站为主供电源。但将吕四变电站向外迁出老环城南路,迁至新苏335线以北,为远期吕四片区镇区发展留下发展空间。将秦潭35KV变电所升为110KV。 按规划建设镇区内的10kv开闭所和供电线路。 4.电力电信工程

保留原镇区内所有的邮政电信设施,将原镇邮政局和电信局分别改为邮政支局和电信支局。结合新区建设,在香堂路和延寿北路交叉口以东建立新的电信局、邮政局。将原位于镇内的广播电视中心迁出,与上述新建电信局和邮政局并列设置,建设新的广播电视中心。 5.燃气工程

近期内镇区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建设镇液化气公司东侧的管道天然气公司和镇区供气管道,为远期镇区以管道天然气取代罐装液化石油气成为主要气源做准备。 6.消防工程

积极筹备吕四片区内的消防站建设,在近期期末建成位于建设路和菜园路交叉口东南部的消防站。消防栓随道路建设同期敷设。 7.环卫设施

按国家标准设立镇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

第55条 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规划镇区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见附表九。 第56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库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详见附表十

第七章 远景发展构想

第57条 展望年限

吕四港镇远景发展构想至本世纪中叶。 第5 规划目标

(1)将吕四港镇建成南通市东部地区新兴的中等城市。 (2)具有高标准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质量的宜居城市。 (3)建成富有海港特色的生态城市。

(4)以临海工业和机电设备制造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城市。 第59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到本世纪中叶,城市人口可达到20~25万人; (2)用地规模;远期城市建设总用地控制在20~25平方公里左右。 第60条 发展方向

吕四港镇远景用地发展方向为向西、向南,向南依托新苏335线和吕北公路发展,向西通过基础设施一体化将天汾镇区纳入吕四港城市规划区。

第61条 结构形态

远景吕四港镇城镇形态基本上是组团状结构。

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62条 规划效力

吕四港镇总体规划一经江苏省批准,将成为指导城镇建设的法规性文件和指导建设管理的法律依据,在城镇规划区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执行本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总体规划都无权擅自变更。 第63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上报江苏省批准后生效,由吕四港镇负责实施。 第条 规划深化

总体规划编制批准后,应抓紧编制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地区的详细规划,完成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已批准的各类规划如与总体规划不符或有矛盾,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并按规定重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65条 规划管理

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充实规划管理队伍,完善规划和管理程序,依法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66条 规划宣传

加强规划公开和宣传,拓展公众参与,增强各级领导和人民的规划意识,建立监督规划实施的渠道。 第十四章 附则 第67条 规划成果内容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件和图纸,文件为文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其中文本及图纸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6 规划变更要求

本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对城镇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作重大调整的,须由吕四港镇组织编制规划方案,报江苏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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