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专业 2010级(本)
《房屋建筑学》
课 程 设 计 任 务 书
土木工程教研室
2012年5月
单元式多层住宅设计
一.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次设计学生能够运用已学过的建筑空间环境设计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一般的建筑初步设计,进一
步理解设计的基本原理,了解初步设计的步骤和方法。并提高建筑制图的能力和技巧。
二.设计条件
(1)本设计为城市型住宅,基地自定。
(2)按套型设计,套型及套型比自定,每个方案有两种套型。
(3)各套型使用面积应不小于下列规定:小套40-70m2;中套70-90m2;大套100m2以上。 (4)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并应设卧室、厨房、卫生间及起居室等。
①卧室和起居室:卧室的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12m2。单人卧室8m2;兼起居的卧室16m2。起居室的面积不宜小于12m。卧室和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②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等,并考虑贮藏设施。厨房面积不应小于3.50m2(燃料为煤气)或4m2
(燃料为加工煤)。厨房应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
③卫生间:应设置大便器和洗浴设施。卫生间的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外开门1.80m2;内开门2.00m2。无通风窗口的卫生间必须设置通风道。
④每套住宅应设阳台。
⑤层高为2.80m或2.90m,层数为5层,结构型式砖混结构。
⑥屋顶:采用平屋顶有组织排水方案,屋顶有保温或隔热要求,檐口形式及屋面防水方案由学生自定。 ⑦结构抗震按7°设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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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内容及图纸要求
(一)设计内容 A.平面图
1.底层平面图 比例1:100
(1)确定房间的形状、尺寸、位置及其组合。房间内应布置家居及设备,并且标注居室净面积及每套住宅户内使用面积。
(2)确定门窗位置、大小(按比例画,不标尺寸)及门的开启方式和方向。
(3)楼梯应画出踏步、平台及上下行方向线,平面图还应表示储藏设施和阳台位置、深度尺寸。 (4)标注总尺寸、轴线尺寸及必要的尺寸。 (5)标出房间名称、剖切线、图名及比例 2.标准层单元平面图(顶层平面图)比例1:100
(1)确定各房间的形状、尺寸及位置,表示固定设备及主要家具布置,标注房间面积。 (2)确定门窗的大小、位置,表示门的开启方式和方向。 (3)表示出楼梯、阳台、贮藏空间等。
(4)标注三道外部尺寸(总尺寸和轴线尺寸和门窗尺寸)和必要的内部尺寸。 (5)标注剖切符号,注写图名和比例。 3.屋顶平面图 比例1:100
(1)画出各坡面交线、檐沟或女儿墙和天沟、雨水口和屋面上人孔等,刚性屋面还应画出纵横分格缝。 (2)标注屋面和檐沟或天沟内的排水方向和坡度值,标注屋面上人等突出屋面部分的有关尺寸,标注屋面标高(结构上表面标高)。
(3)标注各转角处的定位轴线和编号。
(4)外部标注两道尺寸(即轴线尺寸和雨水汇到邻近轴线的距离或雨水口的间距)。 (5)标注详图索引符号,注写图名和比例。 B.立面图(南北立面及侧立面图)比例1:100, (1)表示出门窗、阳台、雨篷等构配件的形式和位置。
(2)标注尺寸,注明外墙材料及做法,饰面分格线,立面细部详图索引号 (3)注写图名和比例。 C.剖面图 1个比例1:100。
(1)确定各主要部分的高度和分层情况,以及主要构件的相互关系。 (2)表示出楼梯的踏步、平台以及固定设备。
(3)标注室内外地面标高、屋面标高,标注两道外部尺寸(即建筑总高度及层高)。 (4)注写图名和比例
D.各部节点详图 比例1:20或1:10 4-5个节点详图,注写图号和比例 E.总平面图 比例1:500或1:1000
考虑好新建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拟建建筑物的关系道路、绿化地的布置。 F.方案说明及主要技术指标
(1)方案说明:简要说明方案特点等。 (2)主要技术指标:
平均每套建筑面积(m2/套)=
使用面积系数 = (二)图纸要求
用仪器手工绘制A1大小施工图,墨线表示,统一采用硫酸纸绘图; 线条流畅,图面整洁;图中一律采用仿宋字。
2总套内使用面积(m) 2总建筑面积(m) 总建筑面积(m2) 总套数(套) 四.时间安排
5月21日-5月24日方案设计阶段,定稿,绘制初步设计图,25日-29日绘制施工图,30日交图。
设计原理
住宅建筑是为人们生活提供居住的空间,住宅设计与当地自然环境、人们的生活习惯、历史文化背景密切相关,也随着社会进步和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具有典型的民族性和地方性。在住宅建设中,为了适应大规模的开发建设,简化设计工作,实现建筑工业化,常将一幢住宅分为若干标准段,即称为单元。将一种单元或几种单元拼接成不同大小、形体的多种组合体,这种设计方法称为单元设计法,这类建筑因此称为单元式住宅。 一、 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幢单元式多层住宅,可以由一户或几户组成单元,再由几个或多个单元组成一幢住宅。设计中应首先对“户”(也称为“套”)的 大小和组成进行分析,即确定一种或几种“户型”(或称为“套型”),然后再考虑户型之间的组合关系。
单元式多层住宅的单元划分一般以一户或几户围绕一个楼梯间来划分单元。 单元组合的原则是:满足建设规模及规划要求,适应基地环境。
单元组合的方式有:平直组合、错位组合、转角组合和多向组合等四种。
单元式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如下:
1、户型恰当——面积、户型及户型比恰当,不仅能保证住户住得下、分得开,还要求对家庭人口或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时,户型有变更的可能性。
2、使用方便——功能合理,体现 “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不仅能满足住户在日照、通风、采光、隔声、隔热或保温、防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能合理解决公共空间(如客厅)与私密空间(如居室)、半私密空间(如书房)以及洁净空间(如客厅、居室)与有较多污染的空间(如厨房、卫生间)之间的相互关系,设置必要的储藏空间。此外,设计中还应尽量减少交通面积,避免户外交通对户内的干扰。
3、经济合理——提高平面利用系数,合理利用空间。在设计中,应首先选择合理的结构与构造方案,减少构件与配件的类型,管线布置集中、紧凑、方便施工;同时,选择经济合理的层高和层数,合理布置住宅的朝向以节约能源。此外,还要选择绿色环保建筑材料。
4、造型美观——立面造型新颖、美观、丰富,体现现代性、民族性和地方性,满足基地的规划要求。 二、 户型设计
户型设计的基本任务是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为每个家庭提供最佳的使用空间,既能适应不同家庭结构、职业类别、生活水准的居住要求,而且能满足一户家庭在人口结构、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变化;既住得下又分得开,既方便又舒适;既符合卫生标准、适应不同的气候条件,又安全可靠,满足防水、防洪、防震、防盗的设计要求。
户型设计中,首先应确定一套住宅有哪些房间组成,各方间的相互关系怎样,即用功能分析的方法进行户型设计。
了解功能关系之后,应对户内房间进行组合,组合的形式有走道式组合、套间式组合、混合式组合。
此外,在户型设计中,要合理布置厨房和卫生间,因为其中的设备多,使用频率也很高,是住宅中的服务核心,一旦厨房和卫生间的位置确定后,其他部分的位置也就基本确定了。 三、 住宅设计规范(节选于GB50096—1999)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1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 的规定。
表3.1.2套型分类
套 型 一类 居住空间(个) 2 使用面积(㎡) 34 二类 三类 四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 3 4 45 56 68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双人卧室为 10m; 2)单人卧室为 6m2; 3)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
3.2.3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m2。 3.3 厨房
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 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
3.3.4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 (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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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 --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 套型建筑面积(m/套); --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 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 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 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 的空间按1/2 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 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 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6.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3.7 阳台
3.7.1 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7.4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3.7.5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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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
3.8.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具。
3.8.2 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0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0m;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
3.8.3 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m。
3.8.4 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m 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3.9 门窗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 3.9.2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 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3.9.3 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3.9.4 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3.9.5 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 的规定。
表 3.9.5 门洞最小尺寸
类 别 公用外门 户(套门) 起居室(厅) 卧室门 厨房门 卫生间门 阳台门(单扇) 注:1.表中门洞口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4 共用部分
4.1 楼梯和电梯
4.1.1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1.4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4.1.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4.2 走廊和出入口
洞口宽度(m) 1.20 0.90 0.90 0.90 0.80 0.70 0.70 洞口高度(m)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4.2.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2.2 高层住宅中作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设可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4.2.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4.2.4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处应有识别标志;可按户设置信报箱。高层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管理室及信报间。
4.2.5 设置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当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门窗统计表 示例
名称 宽/㎜ 塑 钢 窗 木 门 洞口尺寸 高/㎜ 数量 备注 每层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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