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卷第3期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1.16 No.3 2017年7月 Journal of 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Ju1.2017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多元主体模式研究 张玉磊,贾振芬 (1.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淮安223001;2.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摘 要: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分析范式,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看作是选择和构建稳评主体模式的理论基础和分 析工具。依据该理论,稳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众、企业、专业机构、专家、媒体等,并可依据米切尔评分法 对稳评利益相关者分类,构建稳评”利益相关者/维度”矩阵。基于此,中国稳评主体模式应该由当前一 元治理逻辑下的主导模式,向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多元主体模式转型。然而,由于”主导”理念 的束缚、第三方发展的滞后、公众参与制度阙如以及权责关系羁绊,导致稳评多元主体模式构建的利益相关 者缺位。通过从”维稳”到”参与”的理念革新、第三方评估主体能力的提升和相关制度规范的制度建设,能够 培育稳评利益相关者,建立稳评多元主体模式。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理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评主体;主导模式;多元主体模式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06(2017)03—0054—09 一、引言:稳评主体模式选择的利益相关者视角 自2005年四川省遂宁市在全国率先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稳评”)制度以来, 稳评制度已经走过了10余年的发展历程,并因其卓越的实效性迅速由地方实践上升为层面的顶层 设计。在2016年3月国家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 度”,党和对稳评的定位实现了由“健全”到“落实”、由“机制”到“制度”的转变,这意味着在全面深化 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对稳评认识的深化,预示着稳评制度进入了一个 新的发展阶段。然而,作为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社会风险治理制度创新,当前的稳评制度仍很不成熟, 正处于从粗放式向内涵式、规范化、精细化的发展阶段,亟需对其进行优化,而稳评主体的模式选择就是 完善稳评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践先行,理论跟进”是中国稳评制度发展的鲜明特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稳评的理论研究滞 后实践发展,特别是在整体上呈现重框架、轻细则的特征。其中,学界对稳评主体的研究非常不够,既有 研究多是将其作为稳评制度的一个问题被提及,系统研究该课题的理论文献非常有限且深度不够。其 实,稳评主体作为稳评中的最活跃要素,贯穿于稳评的每个环节,是稳评制度的“灵魂性”要素,稳评制度 功能的发挥有赖于稳评主体的选择是否合理、权责划分是否明确、相互关系是否融洽等。因此,稳评主 体的模式选择是健全稳评制度的关键点或者突破I21。由于重大决策涉及多元利益主体的复杂互动行 为,稳评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要吸纳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从而增强重大决策的基础。从某种程度 上来说,利益相关者参与稳评的程度越高,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越小,稳评的效果越好。因此,稳评质量 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在于能否全面准确地识别出利益相关者,并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利益相关者充分吸 纳到稳评当中,实现稳评由当前一元治理逻辑下的主导模式,向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多元 收稿日期:2016~10—12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15ZZCOO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 助项目“跨界公共危机的整体性治理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2016SJB810006);江苏服务型建设研究基地项目“江苏重大决策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经验及优化对策研究”(16SSL046)。 作者简介:张玉磊,男,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公共管理系主任,淮安市政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办公室 主任,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风险评估与危机治理。 贾振芬,女,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第3期 张玉磊等: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模式研究 b 主体模式转型。 基于此,产生并盛行于工商管理领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就与稳评尤其是稳评主体的模式选择具有 很高的契合度。近年来国内已有学者将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到了稳评研究领域:王锋、胡象明基于利益 相关者理论构建了包含利益相关者审计、利益相关者分析、利益相关者参与三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导 向型风险评估模型”_1 ;武胜伟从利益相关者视角分析了当前稳评中利益相关者缺位的现状,并提出了 如何更好地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稳评的措施 ;黄杰、贺振华指出提高稳评质量的一个关键点就是 能否全面准确地识别出利益相关者并对其采取科学的管理模式,并重点从利益相关者/维度矩阵、利益 相关者环两个方面探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稳评中的运用E。 ;李传桐、王源涛基于利益主体博弈的视角 分析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产生的原因,指出在重大事项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都 会通过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并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行为和演变博弈行为进 行了深入分析_4]。也有一些学者从公众参与、社会支持度、评估主体权力与责任、稳评的民主功能等视 角对稳评展开研究,如程瑜、陈世明指出破解当前稳评困境的根本出路是从维稳的思路逐步过渡到利益 相关群体参与的观念[5],赵伦指出包容多方利益主体自主表达、多方互动、共同协调来达成社会群体相 互之间的谅解与互助的善治是稳评制度应有的价值追求 ],其实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从利益相关者的视 角研究稳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已经开始运用于稳评研究领域,但现阶段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 段,学界只是简单地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套用到了稳评领域,尝试性地提出了稳评利益相关者模型,而对 于稳评中利益相关者具体的识别和分类、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关系以及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稳评 主体模式的构建尚缺乏深人思考,亟待理论研究的突破和深化。基于此,本文在概述利益相关者理论基 础上,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稳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和分类,阐释构建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必然性, 分析其面l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优化路径,从而深化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稳评研究领域的运用,为构建稳评 多元主体模式提供学理支撑和操作指南。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一种新的理论分析范式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20世纪3O年代,其正式形成于2O世纪80年代。1984 年,美国学者弗里曼出版了《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奠定了利益 相关者理论的基石。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分析范式,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批判传统“股东至上主义”公司 治理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它通过研究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全面分析企业内外部生存环境,从而为企业 提供战略性的决策建议。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研究企业管理者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 进行管理活动的理论,因而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就成为该理论最核心的问题。 然而,利益相关者是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在不同的情景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目前为止尚无一 个获得学界普遍认同的定义。美国学者米切尔和伍德在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历程时就发现,在 20世纪60~9O年代的3O多年时间里,西方学者提出了多达27种具有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定义。相 对来讲,在利益相关者的诸多定义中,弗里曼的定义影响力最大,即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一个组织 目标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人或群体口]。该定义大大拓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 丰富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内容。 尽管任何一个享有利益的组织或个人都可以看作是利益相关者,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于公司活 动的影响以及受到公司活动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即每个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和重要性是不同的,这就 涉及利益相关者的分类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西方学界也认识到仅仅界定利益相关者概念是 无法完全把握利益相关者的本质和特性的,由此掀起了利益相关者分类的研究热潮。国内外学者依据 不同的标准对利益相关者的类型进行了划分,表1是较具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分类研究。 利益相关者理论一经提出便由于理论分析的深刻性和实践应用的高效性而掀起了一股研究热潮, 其影响力迅速超出公司治理领域而引起了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社会学科学 者的关注、借鉴和运用,并在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方面成就显著,甚至有学者指出“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社 56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会科学的广泛研究领域开始得到甚至是不加界定的运用” ]。目前,利益相关者理论由于其对现实问题 强大的解释力而迅速成为一种新的理论分析范式,已被广泛运用于工商管理、绩效管理、教育管理、风险 管理、公共管理等领域。特别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合作共赢”的观点与 当前公共管理领域盛行的网络治理、合作治理、整体性治理等理论不谋而合,故被运用于公共分析、 绩效评估、公共危机治理等领域。其中,利益相关者理论也被运用于稳评研究领域并成为了学界的 一个研究热点。 表1较具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分类研究 三、识别和分类:稳评中的利益相关者 (一)稳评利益相关者的识别 稳评的对象是重大决策,然而,重大决策是一个比较宽泛和模糊的概念,对于何谓“重大”,相关法律 规章并没有明确界定,实践中多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国家或地方的经济发展、生态资源和社 会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基础性、战略性、社会性、选择性等特征的重大、重大改革、重大项 目、重大活动等。可以看出,重大决策自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其影响范围广泛,必然涉及利益相关者 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如相关部门的政绩、涉事企业的业绩、受影响公众的权益等。由于目标 很难覆盖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相关者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必然会展开权力、权利、责任分 配等方面的利益博弈,而稳评正是基于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冲突产生的。特别是当前中国稳评实行双 重管理,即稳评既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垂直管理,又要接受地方的属地管理,这就 涉及横纵双向问的权责关系,使得稳评中的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 一般来讲,利益相关者的数量越庞大、类型越多样,化解利益矛盾、达成共识的难度就越大。如果在 重大决策的议程设置和稳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缺位,作为改革与发展推进载体的重大决策极易累积社 会稳定风险因素,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源头甚至是件的导火索,与其实现公共福祉的初衷背道而 驰。因此,利益相关者不仅是稳评对象,更是积极参与稳评的主体,而如何有效识别和界定稳评利益相 关者是稳评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然而,稳评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具有较强的模糊性和变动性。通常认 为,重大决策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受重大决策直接影响或问接影响的所有组织和个人,这些利益相关者不 第3期 张玉磊等: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模式研究 57 仅会影响重大决策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受重大决策目标的影响。在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社 会稳定风险源于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选择,并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表现出来。因此,稳评的利益相关者 可以等同于重大决策的利益相关者,重大决策的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作为稳评主体行使稳评权力并承 担相应的稳评责任。据此,稳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公众、企业、专业机构、专家、媒体等。 (I)。作为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可以从重大决策中获得相应的政治利益、经济利 益和社会利益。重大决策提出部门、重大起草部门、重大项目报建部门、重大改革牵头部门等 职能部门,是稳评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稳评中具有选择决定权的主体。实践中重大决策往往涉及多个 领域和多个部门,这种情况下必须明确一个直接的稳评责任主体。 (2)公众。根据是否受重大决策直接影响,公众可以分为利害关系人和普通公众。利害关系人是受 重大决策直接影响、与重大决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众。作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的对象, 这部分公众理应成为稳评的重要主体,其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对稳评结论有重要影响。普通公众虽然 与重大决策没有直接利益关系或不受重大决策直接影响,但其会产生对于风险的认知,且他们风险 认知的主观倾向和非理性色彩更加明显,极易导致谣言的滋生和蔓延,也应将其看作是稳评主体。 (3)企业。企业作为重大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重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 利益(项目投资产生的利润)和社会利益(增加就业机会、拉动产业发展等),其可能是重大决策社会稳定 风险的制造者、受益者或受害者。在各地的稳评实践中,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单位承担组织实施稳评的 责任。 (4)专业机构。专业机构一般在稳评中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但稳评责任主体会将稳评的具体 工作委托给专业机构,专业机构此时扮演了稳评执行主体的角色,与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就存在 了利益关系。从这个角度而言,专业机构也是稳评的利益相关者。 (5)专家。专家是拥有专门稳评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一般包括稳评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工作人 员、高校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其他专家。这些专家作为稳评主体运用掌握的专业稳评知识和技能参与 稳评,有利于提高稳评的科学性。 (6)媒体。媒体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稳评的传播者、沟通者和监督者,是稳评 的重要主体。 (二)稳评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以上仅仅是对稳评利益相关者比较理想化的识别,由于每个利益相关者对重大决策的风险感知和 利益影响程度的反应会显著不同,稳评实践中的利益相关者更为复杂,其具体所指对象不尽相同,甚至 差异很大,需要运用更加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更为深入的分类。目前,一些学者依据不同标准对稳评利 益相关者进行了分类:王锋、胡象明依据受项目的影响程度和对项目的影响力,将重大项目的利益相关 者分为首要利益相关者、关键次要利益相关者、特殊次要利益相关者、一般次要利益相关者和非利益相 关者五类[1 ;唐钧根据利益相关程度的大小,将稳评利益相关者分为最核心、核心、重要、一般、旁观等类 型,并形成由中心“最核心利益相关者”向外围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一重要利益相关者一一般利益相关者 一旁观者”扩散的环状体系,如图1所示 ;朱正威等人按照受影响程度的大小,将稳评中风险沟通的对 象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大众媒体三类I1 。以上分类方法虽然简单直观,但也存在比 较模糊的问题。 图1利益相关者的环状体系 58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在利益相关者分类研究中,影响最大的是米切尔评分法。20世纪9o年代末,米切尔和伍德提出了 米切尔评分法,该方法思路清晰、操作性强,逐渐成为利益相关者分类最常用的方法。米切尔评分法主 要从合法性、权利性、紧急性三个维度对可能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根据分值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确 定型利益相关者、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这三种类型又可细分为7种。具体来讲,米 切尔评分法的三个维度分别是:(1)合法性,即某一组织或个人是否对企业具有法律上、道义上或者特定 的索取权;(2)权力性,即某一组织或个人是否有能力和手段影响企业的决策;(3)紧急性,即某一组织或 个人的要求引起企业关注的速度。米切尔进一步指出,同时具有以上三个属性的称之为权威利益相关 者;具有两个属性的可以分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合法性和权力性)、从属利益相关者(合法性和紧急性)和 危险利益相关者(权力性和紧急性);只具有一个属性的可以分为有利益相关者(合法性)、蛰伏利益相关 者(权力性)、要求利益相关者(紧急性)。 依据米切尔评分法,可以将稳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构建一个稳评“利益相关者/维度”矩阵,如表 2所示。其中,合法性主要指利益相关者与稳评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权力性指利益相关者能否对稳评 过程产生实质性影响;紧急性指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能否迅速地得到稳评结论的回应或满足。以此为标 准,具备三个维度,是稳评的权威利益相关者,公众、企业和专业机构分别是稳评的关键利益相关 者、从属利益相关者和危险利益相关者,而专家和媒体都只在一个维度方面表现明显,可以看作是稳评 的蛰伏利益相关者和要求利益相关者。 表2稳评“利益相关者/维度”矩阵 利益相关者 合法性 维度 权力性 √ 公众 、J 、J 企业 、J × 专业机构 × 、J 专家 × 媒体 × × 紧急性 利益相关者类型 、J 权威型 × 关键型 、J 从属型 危险型 × 蛰伏型 J 要求型 注:“√”表示具有该维度;“×”表示不具有该维度。 四、利益相关者参与: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必然选择 关于稳评主体的模式选择,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实证主义模式。该模式推崇实证主义 精神,注重社会精英和专家话语,主张运用科学技术和数学模型来构建评估风险的指标体系以及防御风 险体系,排斥其他主体的参与。这种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稳评的科学性,但在当今社会风险高度 复杂的条件下,容易出现由于知识的不确定性导致的专家“理性不足”以及专家“被俘获”现象。二是建 构主义模式。该模式认为风险具有建构性,应从诸如社会制度、社会角色、利益立场等社会性因素探求 风险的治理之道,因而注重探寻公众对风险的心理感知,力图将多元主体纳入到稳评中来。这种模式能 够充分吸纳多方意见而使稳评具有更强的合法权威,避免因信息不对称给稳评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稳 评的制度弹性。鉴于实证主义评估模式中存在的专家理性局限,2o世纪8o年代以来,国际上社会影响 评估模式的发展趋势,已从以专家决策为核心的实证主义模式转向以利益相关者参与为核心的建构主 义模式,这在稳评领域同样如此。 从本质上讲,公共决策是“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_1 【,具有目标群体多样化、边界模糊 性等特征。因此,公共决策是一个多元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过程,其质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益 相关者的接受程度。因此,在组织结构扁平化、权力主体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充分吸纳利益相关者参 与成为公共评估的通行做法。稳评作为公共评估的一种重要类型,同样符合这一潮流。相比 于一般的公共决策,重大决策涉及的利益群体更加多元、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因此,稳评是利益相关者 之间复杂的互动行为,它既是不同利益相关者相互合作的过程,也是相互博弈、妥协的过程。作为一种 评价的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稳评是寻求权力自制的一种主动尝试,其实质是通过一种自主 性、嵌人性的程序构造,实现对公共决策权力的约束和制衡,而其基本目标就是吸纳更多利益相关 第3期 张玉磊等: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模式研究 59 者参与公共决策,把的决策系统与公民的维权系统通过稳评进程联接在一起,从而增强重大决策的 基础,达到消解社会风险、预防社会矛盾的目的。因此,在稳评主体的模式选择上,必须构建多元主 体模式,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作为稳评主体参与到稳评中来,并在稳评享权力,以保证稳评过程的 民主性和稳评结果的公正性。 目前,稳评的多元主体模式已经受到中国学者的承认和重视,例如成协中将稳评模式分为以实证主 义为基础的专家理性模式和以民主参与为基础的公众参与模式,强调公众参与稳评过程,实现稳评程序 启动的开放性、稳评过程的透明和稳评结果的公开[1 ;高山指出仅依靠专家和科学技术评判风险等级 的分析式评估模式难以保证稳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必须将受重大决策影响的群体纳人稳评过程,并赋 予这些群体相应的权力以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1。 ;朱德米认为稳评的要义是在评估过程中推进公 众参与,促进稳评制度安排有效地发挥功能需要开发其民主功能Ⅲ],并进一步指出稳评制度的目标就 是把社会抗争转化为公众参与,成为提升决策过程科学化和民主化的依赖路径 ¨ ;笔者也曾提出当前 稳评实行的是主导模式,而多元主体模式才是稳评的发展方向n 。 五、利益相关者缺位: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现实难题 多元主体模式只是稳评主体模式在应然层面的理想化选择,由于在实然层面各种因素的掣肘导致 稳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缺位,从而形成了稳评的主导模式,这成为构建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现实 难题。 (一)“主导”的理念束缚 尽管公共事务治理的开放、合作、多元等理念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地认可和支持,但与生 俱来的自闭性和官僚制的控制性思维,使得很多公共领域仍然呈现鲜明的主导色彩,这在稳评领域 也不例外。在稳评实践中,或是一种惯性思维,或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将自己视为稳评的 唯一主体,具有稳评责任主体的身份垄断性,甚至认为其他主体参与稳评可能发生“帮倒忙”效应的“介 人性扰动”现象L】 ,从而干预甚至阻碍其他主体参与稳评。当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将稳评责任主 体和执行主体分离,引入具有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实施具体的稳评工作,但这些试点地区只是 规定“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稳评”,并不具有强制性,导致第三方稳评无论是实施的行政区域范围还是受 委托的评估范围都相当有限。同时,由于地方或承建企业掌握着稳评市场利益配置和发包的主动 权,评估经费和协调活动都由其(稳评委托方)负责,这种情况下极易导致稳评的“俘获模式”,即与地方 或承建企业存在利益关系输送、作为市场逐利主体存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很可能会沦为附 庸,其主体地位的性和稳评结论的客观性均无法保证。 (二)第三方发展滞后 一般来讲,异体评估的效果优于同体评估,如果既是稳评的责任主体也是执行主体,即同一个 部门既负责重大决策的出台又负责该决策的稳评,其偏好和利益必然会直接影响稳评结论的客观性,从 而使稳评流于形式。另外,稳评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复杂工程,涉及许多学科和专业知识,需要大量 接受过社会科学训练和评估知识的专业人才。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重大投资项目社会影响评价, 明确规定需要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价机构(即第三方)来实施,只能作为责任主体对评价结果作 出回应。因此,实现稳评责任主体与执行主体的分离,由第三方开展具体的稳评工作,能够解决当前稳 评主体单一和内部性的问题。然而,当前第三方的专业稳评机构发展滞后,稳评能力不足。其原因一方 面在于专业稳评机构发展起步较晚,数量有限,在评估程序、评估指标、评估技术等方面尚没有形成一套 比较成熟的稳评体系,加之专业人才培养落后,第三方稳评机构自身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另一方面, 专业稳评机构发展的配套制度建设滞后,目前社会上尚没有关于专业稳评机构的资质认定标准和法律 规范,其开展稳评只是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授权,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其经营行为也缺乏规范 化的监督管理。 (三)公众参与的制度阙如 公众参与指公民、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组织或个人,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作为主体从事 60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有目的的社会行动。稳评的本质是以公民参与为核心的共识寻求过程,通过公众意见的搜寻与收集、舆 论的沟通与说服、共识制度的建设与认知,实现由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的转型。当前稳评的话语参与和 行动参与正在经历去精英化与去专业化的过程,公众尤其是受重大决策直接影响的公民是稳评的关键 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自己的风险感知和利益诉求为稳评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其在稳评中的主体地位 愈发凸显,并逐渐成为主导稳评的关键角色。然而,公众稳评主体地位确立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健全的公 众参与制度,但受传统政治文化和全能型模式的影响,中国社会一直缺乏公民参与的土壤,公民社 会发育滞后,公民参与制度不健全,公民参与渠道不畅,公民政治效能感不强,这在稳评领域就表现为缺 乏公众参与稳评的制度设计,相应的制度没有明确公众参与稳评的主体地位、参与方式、参与范围、参与 强度等,从程序到实体都严重制约着公众参与稳评的效果。同时,当前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官方 信息发布经常出现选择性曝光,权威信息缺位,使得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难以获取参与稳评必需 的信息资源,加之公众缺乏参与稳评的权利意识和角色认知,使得公众在稳评中的主体地位陷入虚化 境地。 (四)权责关系的现实羁绊 权责关系是主体间依据权力、责任划分以及相应的环境因素而构成的复杂系统。由于重大决策往 往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及其之间的复杂关系,相应地各稳评主体之间的权责划分与匹配问题也更为复杂, 对其问责、监督、考核等配套机制的要求更高,各稳评主体之间权责关系的划分和协调变得异常重要。 因此,稳评主体之间的权责分配状况就成为构建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核心要素,它关系到稳评主体的地 位高低、权力大小、职责轻重等重大问题。实践中,由于不同主体调动资源和汇聚智力的能力不同,在稳 评中承担的责任也有差异。依据能力一责任对等原则和差异化的责任划分体系,稳评应该逐步履行责 任共担、角色分化、有限追究原则。然而,现实中稳评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尚未理顺,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学 者关注,如朱正威认为:虽然2012年1月、《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2号)将稳评主体及其权责关系明确规定为“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但实践中却存在着各地对规定理解不一 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如稳评主体层级(省、市、县级)不确定、评估实施主体不愿评、评估责任主体不履 行责任或者责任下推、评估监督主体监督乏力、问责追究不力等现实困境L1 。 六、利益相关者培育: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实现路径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稳评多元主体模式就是要以重大决策利益相关者为中心,尊重利益相关者作为 稳评主体的权威性,最大化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求,并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化解不同利益相关者 之问、利益相关者与重大决策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利益相关者培育是稳评多元主体模式实现的 关键。 f一)稳评理念革新:从“维稳”到“参与” 理念指导行动,是行为模式选择的内在驱动和逻辑线索,任何治理模式的变革都是以理念革新为先 导的。同样,稳评从主导模式转向多元主体模式也必须从革新稳评理念为前提。与发达国家 社会影响评价中奉行“赋权”与“参与”的理念不同,中国目前的稳评仍然带有很强的基于风险控制的刚 性维稳色彩,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主导稳评过程,其他主体尤其是公众缺乏参与稳评的渠道,大 大降低了稳评效果。因此,必须重塑稳评理念,规范权力运行,改变主导的稳评理念,实现从 “维稳”到“参与”的转变,即作为稳评的责任主体但不是唯一主体,、社会组织、公民都要在稳评 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基础上,秉持合作、开放的理念,改变稳评的精英模式,重视每个利益相关 者在稳评中的作用,鼓励每个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到稳评中来,并基于“赋权”理念赋予其他主体开展稳 评的权力空间,保障其他主体稳评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话语权,使稳评利益相关者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 实现稳评主体多元化,稳评过程民主化,推动稳评从主导向社会协作转变。 (二)稳评能力提升:发展第三方评估主体 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核心是实现稳评责任主体与执行主体的适度分离,由第三方接受委托负 第3期 张玉磊等: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元主体模式研究 61 责具体实施稳评工作,以确保稳评的客观性。当前我国稳评领域第三方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稳评 第三方机构发展滞后,稳评能力良莠不齐。针对这种现状,应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大力 提高其稳评能力以满足稳评的现实需要。为此,一方面要出台鼓励第三方评估的配套,提供专 项经费,培育一批专业稳评机构,开展稳评专业人才培训和风险评估师的资格认证工作,同时制定稳评 行业机制和规范,强化对第三方稳评机构的资质审核,实行第三方稳评报告联合评审制度和第三方负责 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第三方稳评机构的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加强 自身能力建设,注重评估理念和方法创新,壮大人才队伍,规范业务操作,改进稳评技术,健全制度体系, 不断提高稳评的专业化水平。另外,建立稳评行业协会并制订《稳评行业自律规章》以加强行业管理,引 导稳评行业良性竞争。第三方稳评机构要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摆脱与稳评责任主体的利益掣肘,在 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化、有序化和组织化,保持稳评的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自 身公信力。 (三)稳评制度建设: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稳评的制度规范 健全的制度体系是构建稳评多元主体模式的保障,应根据当前的稳评制度设计,不断健全多元主体 参与稳评的制度规范。首先,完善稳评的法律制度,优化稳评主体的权责关系。当务之急是颁布《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法》,依法确定稳评主体地位,明确界定稳评主体类别,依据责任共担、角色分化、有限追究 等原则合理划分稳评主体权责关系,完善稳评监督问责机制等,特别是要明确规定稳评责任主体与执行 主体的分离,在法律上保障以外其他主体在稳评中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其次,健全多元主体的稳评 参与机制。稳评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权应由被动请求转化为主动赋予,在保证公众参与代表性和程序规 范的前提下,通过建立与稳评相关的信息获取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凝聚机制、利益协商机制等,全 面收集和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各主体参与稳评的渠道,加强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和 信息共享,提高各主体参与稳评的政治效能感。再次,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科 学、公开、及时、准确的原则,围绕重大决策可能带来的损益变化和潜在风险,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各 类媒介主动向社会提供稳评所需的各类信息,必要时对稳评信息进行合理、明确的解释,确保利益相关 者有足够的渠道获取相关稳评信息。 参考文献: [1]王锋,胡象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模型研究——利益相关者视角[J].新视野,2012,(4):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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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subjects Pattern of Major Policy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takeholder Theory ZHANG Yu—lei,JIA Zhen—fen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 Jiangsu 223001,China; (1.School of I aw and Politics of Marxism,Ningxia University,Yinchuan Ningxia 750021,China) 2.College Abstract:As a new theoretical analytical paradigm,the stakeholder theory can be regarded as a theo— retica1 foundation and analytical tool for choosing and constructing subj ect pattern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AccOrding to the stakeholder theory,the stakeholders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 ment include government,public,corporation,professional body,expert and medium.We can classifv the stakeholders and construct the“stakeholder/dimension”matrix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 sessment by the Mitchel1 score—based approach.In line with the above analysis,subj ect pattern O{SO— cial stabilitv risk assessment in China should transform from the current government—leading pattern in the logic of single—government governance to multi—subjects pattern in the logic of cooperative— stakeholder.HOWever,the stakeholders are abs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multi—subjects pattern O{ s0cial stabilitv risk assessment currently because of the shackles of government—leading idea,the lag of development of the third—party,the absenc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stitution and fetter of relation— ships between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The study suggests that we can cultivate stakeholders and es— tablish the multi—subjects pattern for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through idea innovation from the stability maintaining to participation,improvement of the third—party assessment capability and insti— tutional improvement of the related system mode1. Key words:stakeholder theory;maj or policy;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subj ect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government—leading pattern;multi—SUbjects pattern (责任编辑:刘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