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
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保险单 7、购车发票 (此页无正文)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车辆基本信息:
(一)“表征里程”项的内容,按照车辆里程表实际显示总里程数填写。
(二)“其他法定凭证、证明”项的内容,根据实际提交证明文件,在对应项前“□”内打“√”,未列明的填入“其它”项中。 二、重要技术配置及参数:
“其他重要参数”: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配置信息。 三、是否为事故车:
如实明示是否为事故车,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项中描述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损伤位置为可以影响到车辆整体结构的位置,主要为A、B、C、D柱,翼子板内板、前纵梁、地板等。损伤状况包括:变形、烧焊、扭曲、锈蚀、褶皱、更换过等。 如果“否”,则无需填写后项内容。 四、车辆状况描述:
仅描述静态状况,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车身外观状况:需描述外观的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
损伤位置包括:翼子板、车门、行李箱盖、行李箱内侧、车顶、保险杠、格栅、玻璃、轮胎、备胎等。
损伤状况包括状态和程度两部分。
损伤状态包括:伤痕、凹陷、弯曲、波纹、锈斑、腐蚀、裂纹、小孔、调换、做漆、痕迹、条纹等。
损伤程度包括:一元硬币可覆盖、10cm*10cm纸20cm*20cm可覆盖、A4纸可覆盖、A4纸无法覆盖、花纹深度少于1.6mm(轮胎损伤)。
(二)发动机舱内状况:需描述发动机外观状态,各液面状态、线路状况。 (三)车内及电器状况:需描述内饰是否有破损,车内是否清洁,仪表是否正常,各部分电器是否工作正常,车窗密封及工作状况是否正常等。
(四)底盘状况:发动机油底壳、变速箱、减震器是否有渗漏油现象,转向臂球销、三角臂球销是否松动,传动轴防尘罩是否有破损。
以上部分,如果无任何问题,填写“车辆状况良好”。有任何问题均需明确注明。 五、质量保证:
明示车辆是否提供质量保证,在对应项前“□”内打“√”。如果“是”,需在“质保范围”项中填写质保内容。如果“否”,则无需填写后项内容。
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
(经纪版)
合同编
号: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交易双方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的交易行为。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如实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证件名称及证号: 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地址: 地址:
丙方(经纪机
构): 营业执
照: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车辆基本信息
车主姓名 车架号 车牌号码及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 品牌及型号 发动机号 车身颜色 机动车登记 证书编号 第二条 车辆状况信息
表征里程 公里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行驶证□所有权登记证 □购置税证明□其他 车船税证明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非营运 □营运 □有□无 年检证明 商业保险 交强险 路桥费年票 车辆使用性质 交通违章记录 凭证证明 是否事故车 □无 □有(严重撞击、泡水、火烧、发动机大修) 排放标准 第三条 价款、定金及支付方式
一、车辆成交价款(不含税费)为 元。成交价款已考虑车辆折旧及损耗。
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成交价款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在合同开始履行后抵作购车价款。 三、丙方应按照成交价给甲方开具发票。 四、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其余价款:
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与乙方、丙方共同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后,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甲方在车管所出具转移登记受理回执时,支付 %的价款(即 元);车管所核发新机动车行驶证时,支付 %的价款(即 元);交付车辆时,支付全部余款。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保管及交付
一、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其他方应当予以协助并在 日内提交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所需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由 方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在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正式交付前,选择以下第__种方式保管车辆: 1、甲方使用和保管;
2、乙方使用和保管; 3、丙方代为保管。
三、车辆正式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付的地点为: ;车辆交付时应当由三方共同签署《车辆交付证明》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第五条 车辆的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及正式交付前,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意外风险和责任按下列方式承担: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三、丙方负责保管的,由丙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 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交易的佣金为 元,其中,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各按佣金的_______%支付给丙方;并于车辆交付完成的同时付清余款。 第七条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份,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
三、甲方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资料,并支付车款及提交车辆过户的相关资料。
四、甲方应持有效证件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五、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转委托;并应当为甲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 七、丙方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规定,核实乙方对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确认车辆合法性。 八、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未按合同的约定将车辆及其相关凭证交付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所收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其中的定金部分应当双倍返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辆价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三、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购车价款,其中的定金部分应当双倍返还。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要求甲方返还车辆。
四、甲方或乙方逾期向丙方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五、因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丙方在受委托保管车辆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或灭失,应当赔偿甲乙双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六、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且定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如无请注明“无”)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签订地
为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编号:
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市场版)
示 范 文 本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联合制定 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
(市场版)
合同编号: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二手车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如实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证件名称及证号: 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地址: 地址: 丙方(二手车交易市
场):
营业执
照: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车辆基本信息
车主姓名 车架号 车牌号码及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 品牌及型号 发动机号 车身颜色 机动车登记 证书编号 第二条 车辆状况信息
表征里程 公里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行驶证□所有权登记证 □购置税证明□其他 □无 □有(严重撞击、泡水、火烧、发动机大修) 车船税证明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无 □非营运 □营运 □有□无 排放标准 年检证明 商业保险 交强险 路桥费年票 车辆使用性质 交通违章记录 凭证证明 是否事故车 第三条 价款、定金及支付方式
一、车辆成交价款(不含税费)为 元。成交价款已考虑车辆折旧及损耗。
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成交价款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在合同开始履行后抵作购车价款。 三、丙方应按照成交价给甲方开具发票。 四、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其余价款:
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与乙方、丙方共同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后,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甲方在车管所出具转移登记受理回执时,支付 %的价款(即 元);车管所核发新机动车行驶证时,支付 %的价款(即 元);交付车辆时,支付全部余款。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保管及交付
一、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其他方应当予以协助并在 日内提交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所需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由 方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在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正式交付前,选择以下第__种方式保管车辆: 1、甲方使用和保管; 2、乙方使用和保管; 3、丙方代为保管。
三、车辆正式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付的地点为: ;车辆交付时应当由三方共同签署《车辆交付证明》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第五条 车辆的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及正式交付前,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意外风险和责任按下列方式承担: 1、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2、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和责任;丙方负责保管的,由丙方承担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 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交易的佣金为 元,其中,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各按佣金的_______%支付给丙方;并于车辆交付完成的同时付清余款。 第七条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份,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 三、甲方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资料,并支付车款及提交车辆过户的相关资料。
四、甲方应持有效证件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五、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转委托;并应当为甲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 七、丙方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规定,核实乙方对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确认车辆合法性。 八、丙方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甲方的投诉,协助甲方向乙方追讨损失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或未按合同的约定将车辆及其相关凭证交付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所收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其中的定金部分应当双倍返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辆价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三、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购车价款,其中的定金部分应当双倍返还。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要求甲方返还车辆。
四、甲方或乙方逾期向丙方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五、因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丙方在受委托保管车辆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或灭失,应当赔偿甲乙双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六、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且定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如无请注明“无”)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签订地
为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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