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
3.4.1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 控制医院感染
(一)手卫生实施规范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后。
(二)洗手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三)手卫生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
用洗手液洗手。
3.重点部门如ICU 、血液病病房、血透室、手术室、产房、急诊
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以及内镜室,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4.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5.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每个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7.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七步洗手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
9.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0.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
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四)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五)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七步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1.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2.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cfu/cm2
3.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治疗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口腔科、血透室、烧伤病房等重点部门应当采取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提倡使用皂液洗手。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宜选择使用一次性纸巾。
4.各洗手池旁张贴洗手宣传图片和图示,指导医护人员正确洗手。
3.4.2.1 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
3.4.1手卫生管理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设臵流动水洗手,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盛放皂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免二次污染,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3.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握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
4.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再进行卫生手消毒: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5.禁止佩戴手部饰物,指甲长度不超过指尖。医务人员遵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或卫
生手消毒,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s,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
6.手术室、产房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洗手池应每天清洁与消毒,配备清洁指甲用品及手卫生的揉搓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一人一用一清洁、灭菌或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手消毒剂采用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手消毒剂的出液器。
7.配备干手物品,干手巾应一人一用一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配备计时装臵。
8.外科手消毒应遵循的原则:a)先洗手,后消毒。
b)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9.严格按照外科手消毒流程图进行外科手消毒,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流向肘部。
10.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11.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3.4.2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由国家卫生部制定颁布,是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 本标准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
一、外科手消毒
(一)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
2. 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从新 进行外科手消毒。
(二)洗手方法与要求
1.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
2. 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3.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4.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三)外科手消毒方法
1.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 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6分钟,用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彻底擦干。流动水应达到GB 5749的规定。特殊情况水质达不到要求时,手术医生在戴手套前,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 消毒双手后戴手套。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免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四)注意事项
1.不应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2.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 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3.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 搓。
4.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5.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 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或者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五)手卫生合格的判断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 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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