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刑满释放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证明在看守所服刑期满后,被刑满释放的人员已经完成刑罚并获得自由。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看守所刑满释放证明书的样本:
看守所刑满释放证明书 证明人:(看守所名称) 地址:(看守所地址) 电话:(看守所联系电话) 被释放人:(被释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被释放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被释放人住址)
联系电话:(被释放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释放人(姓名)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刑期)的刑罚,在本看守所服刑期满,并已经获得刑满释放。
特此证明,被释放人(姓名)已经完成刑罚,具备重新融入社会的资格和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释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此证明书有效期为(有效期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被释放人(姓名)进行歧视、或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
特此证明。
证明人:(看守所名称)
日期:(证明日期)
以上是一份标准格式的看守所刑满释放证明书样本,内容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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