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抵帆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设工程法规》(电管)课程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电管)课程标准

来源:抵帆知识网


电力工程管理专业

《建设工程法规》 课程教学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

1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

目录

1. 课程定位 „„„„„„„„„„„„„„„„„„„„„„„„„„„„„1 2. 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2 2.1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2 2.2课程目标 „„„„„„„„„„„„„„„„„„„„„„„„„„„„2 3. 教学组织 „„„„„„„„„„„„„„„„„„„„„„„„„„„„„3 3.1课程项目和任务的特点 „„„„„„„„„„„„„„„„„„„„„„3 3.2课程教学特色 „„„„„„„„„„„„„„„„„„„„„„„„„„3 4. 教学内容与能力要求 „„„„„„„„„„„„„„„„„„„„„„„„3 5. 教学方法与手段„„„„„„„„„„„„„„„„„„„„„„„„„„ 8 6. 考核与评价„„„„„„„„„„„„„„„„„„„„„„„„„„„„ 8 7. 建议与说明 „„„„„„„„„„„„„„„„„„„„„„„„„„„„8 8.课程开发者„„„„„„„„„„„„„„„„„„„„„„„„„„„„ 9

1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1.课程定位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是电力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其任务是使学生熟悉涵盖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等三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具有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工程管理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为今后从事电力工程管理打下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方面的基础;使学生具有查询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其运用资料,继续深入自学的能力和团结协作、敬业爱岗以及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在教学过程中,引入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和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本课程在了解建设工程背景基础上开课,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等课程奠定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方面的基础。

2. 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

2.1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

表1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表

工作领域 工作任务 职业能力 学习项目 掌握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熟悉、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工程基本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法法律制度运用 标准化法、环境保、节约能源法、消防法、律制度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档案法、税法、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等;具有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建设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掌握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担保等知识,具有合同法 正确运用合同法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运用 合同法运用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掌握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证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知识,具有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基本能力。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表2 项目内容及学时分配表

学习项目编号 学习项目 名称 学习型工作任务 学时 2 4 21 8 4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2 4 备注 阶段考核 阶段考核 综合考核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1-1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1-2和民法 建设工程法律1-3物权与施工 1-4质量与环保 制度 1-5劳动保障 1-6档案与纳税 1-7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2-1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2-2合同的订立 2-3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 2-4合同的履行 2-5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 2-6违约责任 2-7合同的担保 3-1民事纠纷处理方式 建设工程纠纷3-2证据 3-3民事诉讼法 的处理 3-4仲裁法 3-5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总计 70 机动2学时 2.2课程目标

根据课程的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的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熟悉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环境保、节约能源法、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档案法、税法、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合同法(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担保)、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证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并具有应用法规解决建设工程中的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并具有相关资料查询与自学能力和团结协作、敬业爱岗、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具体目标见表3。

2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表3《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目标

名称 教学目标 (1)掌握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熟悉、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环境保、节约能源法、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档案法、税法、建设工知识目标 程法律责任等; (2)掌握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担保等; (3)掌握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证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1)正确运用工程建设基本法律法规解决建设工程管理实际问题; 技能目标 (2)正确运用合同法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问题; (3)能处理建设工程纠纷。 (1)认真听、练、交流、预习,勤思善想,按时完成课后任务,出勤率高; 态度目标 (2)同学间团结协作,不怕脏、不怕累,敢想敢干; (3)作业工整、规范,操作迅速麻利,善于观察、见解独特。 3.教学组织

3.1课程项目和任务的特点

本课程参考全国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大纲编写。有3个项目和19个学习型任务构成。工作项目按工程建设实际中的法律运用模块进行了较深入研究,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课程范型属于训练中心型。课程教学中采用项目引导法、案例教学法、兴趣小组教学法、引导文教学法可起到良好教学效果。

3.2课程教学特色

本课程构成体系特点为“项目引导、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特点为“案例教学,学用结合”;教学手段特点为“多媒体增效,分组实训添趣”。

4.教学内容与能力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各项目教学内容与能力要求(表4-表6)

3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表4建设工程法律制度项目教学内容与能力要求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参考学时 43 2 4 21 8 4 2 2 1-1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1-2和民法 1-3物权与施工 学习型工作任务 1-4质量与环保 1-5劳动保障 1-6档案与纳税 1-7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掌握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熟悉、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项目总目标描述 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环境保、节约能源法、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档案法、税法、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等;具有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建设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 内容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环境保、节约能源法、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档案法、税法、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1)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掌握考试管理、注册管理、执业管理、继续教学目标 知识教育管理、信用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2)掌握法律体系,熟悉法的形式;(3)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代理、债权、知识产权、诉讼时效等;(4)掌握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了解物权的保护;(5)掌握施工许可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工程发包制度、工程承包制度、工程分包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等;(6)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中标的要求、招标程序等,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7)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等,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8)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等,熟悉勘察和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9)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10)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熟悉勘察和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等;(11)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2)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3)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等,熟悉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14)掌握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管理,了解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15)掌握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等;(16)掌握劳动保护的规定,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17)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熟悉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18)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等;(19)熟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税务管理的制度;(20)掌握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和行政处罚程序、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等,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 4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技能态度能正确运用基本法律法规解决工程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教学任务:(1)知识讲授;(2)任务布置;(3)学生分析研讨;(4)教师同步进行辅(5)应用任务体验;(6)教师总结;(7)学生课外作业。 教学导和检查;任务与 实施 教学实施:按任务分单元讲授,并研讨交流和应用任务训练,注重案例分析。 项目(1)学生课堂研讨结论-典型案例分析; 成果 (2)学生课外作业-典型案例法律应用分析。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国家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或行行)、业法《民法》、《物权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 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环境保》、《节约能源法》、《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档案法》、《税法》、《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等。 1学生项目教师具备律师基本能力和教学基教师专任人,兼备注 角色 经理 能力 本能力。 数量 职1人 5

(1)能按时出勤;(2)认真听课,敢想敢干;(3)能认真做好课前准备;(4)能与同组成员友好合作;(5)认真完成实训任务;(6)作业整洁,字迹工整;(7)勤思善想,有独特见解。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表5合同法项目教学内容与能力要求

项目名称 合同法 参考学时 15 学习型工作任务 项目总目标描述 教学 内容 2-1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2 2-2合同的订立 2 2-3合同的效力 2 2-4合同的履行 2 2-5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 2 2-6违约责任 2 2-7合同的担保 3 掌握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担保等知识,具有正确运用合同法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知识教学目标 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担保等。 (1)熟悉合同法原则及调整范围,了解合同的分类; (2)掌握要约、承诺、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缔约过失责任; (3)掌握合同的生效、无效合同、可变更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 (4)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定、抗辩权,熟悉代位权,了解撤销权; (5)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等; (6)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7)掌握保证、定金等,了解担保方式及特点。 正确运用合同法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实际问题。 (1)能按时出勤;(2)认真听课,敢想敢干;(3)能认真做好课前准备;(4)能与同组成员友好合作;(5)认真完成实训任务;(6)作业整洁,字迹工整;(7)勤思善想,有独特见解。 (1)知识讲授;(2)任务布置;(3)学生分析研讨;(4)教师同步进行辅教学 教学任务:任务导和检查;(5)应用任务体验;(6)教师总结;(7)学生课外作业。 与 实施 教学实施:按任务分单元讲授,并研讨交流和应用任务训练,注重案例分析。 项目 (1)学生课堂研讨结论-典型合同案例; 成果 (2)学生课外作业-典型合同案例分析。 国家 或行业法《合同法》 规 教师具备律师基本能力和教学教师专任1学生人,兼备注 角色 项目经理 能力 基本能力。 数量 职1人 6

技能态度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表6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项目教学内容与能力要求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3-1民事纠纷处理方式 3-2证据 学习型工作任务 3-3民事诉讼法 3-4仲裁法 3-5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项目总目标描述 教学 内容 参考学时 12 2 2 2 2 4 掌握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证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知识,具有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基本能力。 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证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1)掌握民事诉讼的特点、仲裁的特点,熟悉和解与调解; (2)掌握证据的种类,熟悉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3)掌握诉讼管辖与回避制度、诉讼参加人的规定、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审判程序等,熟悉执行程序。 (4)掌握仲裁协议、仲裁程序等,了解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等; (5)熟悉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等,了解行政诉讼程序。 能处理一般建设工程纠纷。 (1)能按时出勤;(2)认真听课,敢想敢干;(3)能认真做好课前准备;(4)能与同组成员友好合作;(5)认真完成实训任务;(6)作业整洁,字迹工整;(7)勤思善想,有独特见解。 知识 教学目标 国家 或行业法规 技能态度教学任务:(1)知识讲授;(2)任务布置;(3)学生分析研讨;(4)教师同步进行辅教学(5)应用任务体验;(6)教师总结;(7)学生课外作业。 任务导和检查;与 实施 教学实施:按任务分单元讲授,并研讨交流和应用任务训练,注重案例分析。 项目(1)学生课堂研讨结论-典型的纠纷案例处理分析。 成果 (2)学生课外作业-工程纠纷案例处理。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 专任1学生项目教师具备律师基本能力和教学基教师人,兼备注 角色 经理 能力 本能力。 数量 职1人 7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5.教学方法与手段

(1)遵循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积极探索“做中学”与“学中做”的选择,通过多媒体讲授传授项目相关显性知识,通过任务实践获取项目知识和技能。

(2)采用项目或案例教学,边讲边练边讨论,分组兴趣教学,以任务引领提高学生兴趣,激发学生成就动机。

(3)注重教学互动,重视心智技能训练,培养学生态度情感。 (4)注重多媒体应用,尽多实景教学,合理选择项目和案例。 (5)重视行业规定的应用方法指导,贴近生产一线。

(6)鼓励学生创新实践,设计性项目适当安排,以培养创新意识和职业能力。

6.考核与评价

6.1以过程考核为主,包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考核。除过程考核外,必须参加期末考核。过程考核70%,期末考核30%。

6.2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各组成部分以及权重分配见课程考核评价标准表。

课程考核评价标准表

考核分项 提问与讨论 作业 知识 测验1 测验 测验2 过程 考核 技能 综合作业质量 出勤纪律 态度 学习态度 期末 考核 期末考试 合计 5% 认真、努力、提高程度的平时记录 15% 批阅综合作业等 5% 教室日志、平时记录等 作品质量 5% 随堂测验,不超1学时 5% 随堂测验,不超1学时 权重 依据与要求 10% 每生每学期至少1次成绩 10% 抽查2次作业成绩 15% 作品评分记录和照片(实物)等 30% 统一试卷 100% 7.建议与说明

7.1教材与参考资料 1.学生教材:《建设法规》,徐广舒 等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8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标准

2.重要参考:

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3月;

②《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附案例及建造师解读)》光盘。

3.参考网站: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http://www.jianzhu114.cn/;建设工程教育网 http://www.jianshe99.com/;中国工程建设网 http://www.cacem.com.cn/

4.全国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7.2教学资源利用

师资队伍:专职2人,副教授1人,讲师(律师)1人;兼职2人,律师1人、项目经理1人。

7.3教学重点及难点突破 (1)教学重点 1.和民法 2.物权与施工 3. 质量与环保 4. 劳动保障 5. 档案与纳税 6.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7. 合同法

8.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重点教学措施:多媒体讲解,案例剖析、实践体验,作业强化。 (2)难点及突破 1. 物权与施工 2.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3. 合同法

4.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难点突破措施:多媒体讲解,精讲多练,案例深度剖析、实践体验。

8.课程开发者

本课程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系电力工程管理教研室开发。执笔:郑春禄。

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