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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变动和评审职称方案

来源:抵帆知识网
阿图什市阿扎克乡麦玉中学岗位变动和评

审职称方案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切实搞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资格

1.工龄每年加1分;备注:从2016年9月起,自行离岗培训时间不算在内。

2.取得职称年限每年加1分;备注:因病事假请假原因不计算。除了教育局下发正式文件借调人员之外(借调函与跟班学习函不算在内)。

3.学历:研究生加6分(包括双学位);大学本科加5分;经自学取得大学本科加4分;大学专科加3分;经自学取得大学专科加2分;中专加1分。

二、教师职业道德

1.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加5分。反之一次性扣分(被学校通报批评扣2分;被乡级单位通报扣3分;乡级以上单位通报扣5分)

2.业绩:

①被评为校级模范教师1学期加2分,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1学期加1.5分,被评为校级先进教师1学期加1分。

②被评为乡级优秀教师1次加3分。 ③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1次加4分。 ④被评为州级优秀教师1次加5分。 ⑤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1次加6分。

3.被评为教学能手校级加1分;乡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州级教学能手加4分;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加5分。

4.在各项活动中获得优秀指导员:乡级加1分;市级加2分;州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

5.被评为先进市团级干部者(必须学校选派的人员)乡级加1分;市级加2分;州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

6.班主任工作:一学期加1分。如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一学期多奖励1分。被评为校级现进班主任1学期多奖励0.5分。被评为乡级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3分。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4分。被评为州级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5分。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6分。

备注:每学年成绩按照当年两学期成绩相加。 申报职称者如不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扣除2分。

备注:申报中学一级职称人员,在已有二级职称工作当中必须担任两年的班主任职务;申报中学高级人员,在中学一级工作中必须担任三年的班主任工作;申报二级职称的人员如果遇到名额的,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评审。中层领导如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德育主任、副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少先队负责人、团委

负责人、安全工作负责人等担任该项职务年限达到3年,此项不扣分。

7. 担任各项分管任务的人员,教导主任每年加3分;副教导主任每年加1.5分;德育主任每年加3分;副德育主任每年加1.5分;办公室主任每年加3分;教研室主任(协助校长和教导主任管理标准化均衡发展教育强市等工作)每年加3分;如以上工作人员当年因工作失职被上级通报批评,则不给予当年该项奖励分数。如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休息三个月以上,则不给于当年或当学期的奖励分数。如因参加与现有职务无关的培训,并且培训时间超过2个月的,则不给于当年或当学期的奖励分数。

三、考勤

1.一年内请假时间超过22天者,当年不能晋升职称。 2.累积请病假时间达到88天或以上者,两年内不能晋升职称。 3.一学期因请事假无法工作者,三年内不能晋升职称。 备注:产假、丧事、住院治疗、婚假不在上述范围内。 四、能力方面

1.加2分;被评为优秀一次加1分;乡级优秀一次加2分;市级优秀一次加3分;州级优秀一次加4分;自治区级优秀一次加5分。

2.在汉语水平考试中取得相应的MHK证书、或普通话证书;且能够胜任国语教学的教师加2分。

备注: ①MHK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取得证书日期不得超过评选职称日期五年。②胜任国语教学教师必须达到MHK三级甲等。其他教

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民考汉教师和汉族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完成校级课题研究一篇加2分。市级课题研究一篇加3分;州级课题研究一篇加4分;区级课题研究一篇加5分。

4.网上晒课微课比赛中荣获市级荣誉加2分;州级荣誉加3分;区级荣誉加4分;国家荣誉级加6分。

5.遵守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者加3分。 五、成绩运用

1.上课全循环加3分 ;半循环加1.5分。

备注:授课一个班三年为一个全循环、一年半以上为一个半循环。生物、地理、物理等课程两年为一个全循环;化学一年为一个全循环。经由学校校长、副校长的同意并且按照要求调整课程的也算全循环;教师自行要求调整课程或调整年级不算全循环或半循环。

2.评选职称成绩计算时,累加近三年该教师考核成绩的30%。 六、直接评选职称

1.连续三年被评为模范教师,如有多人达标。按照上述条款确定评分。

2.中层领导担任职务年限达到或超过4年,经校务会和学校评审职称考委会研究决定是否符合评选职称条件。

七、一票否决

1. 违纪、违法,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近两年内受到行政、党内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或经门处理过的人员。在受处罚期间

不得评选职称。

2.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通报批评处理人员解禁之前不得评选职称。

3.近两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不合格者;

4. 近三年以来发生教学事故或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者; 5.思想教育、政治、维稳、稳定、团结、民族团结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得评选职称。

6.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受上级处理过后两年内,不得评选职称。 7.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职工作任务者;

8.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证书、成果者。 八、评审

1.按照上述原则,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核算加减分数,并公示。

2.学校岗位等级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由主要领导、中层领导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且教师代表比例不得低于成员总人数的50%。

3.申报职称或申报岗位晋级人员提交相关材料之后,发现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证书、成果行为者一概不得参加评审。如学校没有及时发现申报人员弄虚造假行为,反而上级复合时,被发现并退回职称申报材料,则该教师五年内不得再次评审职称或晋升岗位等级,且由学校在全校通报批,并处罚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

4.该方案从2017年2月起试行,并由2017年9月再次修改补充

之后,正式实施。2017年2月之前的职称评审按照学校已有的评审方案要求进行。

阿图什市阿扎克乡麦玉中学 2017年9月18日

岗位变动和评审职称方案

阿扎克乡麦玉中学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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