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证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支行:
贵行于贰零壹叁年壹拾壹月壹拾玖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23714790,出票人全称:江苏大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12360188000056666,付款行全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支行,出票日期:贰零壹叁年壹拾壹月壹拾玖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肆年零伍月壹拾玖日。出票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将江苏集盛矿产物流有限公司误写为江苏集盛矿产物资有限公司,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东台磊达水泥有限公司
2014.5.14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fix.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