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目的
审核承包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或予以确认,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为承包方组织施工的依据,保证项目施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证关键工序有正确合理的施工方案,防范施工质量事故,提高建筑产品质量,使建设成本合理化。
审核承包方上报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分阶段进度计划,并提出修改意见或予以确认,作为施工过程进度管理的有效依据,保证项目施工过程进度得到有理有据的控制。
2.主管岗位 部门经理/副经理:敦促项目经理进行施
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的
审核,对项目经理出具的审核意见签署意见。
主办岗位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专业工程师在工程
开工前对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给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督促承包方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
负责组织审核承包方总进度计划,各分部分项工程进
度计划,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承包方按审核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协办岗位 各专业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审核本专业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业工程进度计划,提出建议;负责督促承包
方按经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
4.紧前工作条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根据开发需要,工程各节点工期已经确定;施工单位按期上报工程进度计划。 5.作业描述
5.1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5.1.1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目标、要求,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对公司目标、要求的贯彻情况,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工程部经理审核。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5.1.2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可参照以下原则进
行:
(1) 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是否考虑施工
合同规定条件及法规条件,突出“质量第一”的原则;
(2) 对工程的特点及难点的针对性; (3)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 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平面布置和进度计划
与施工方案是否协调;
(6) 施工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
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切实可行。 5.1.3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重点:
(1) 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和资源配置是否
科学合理;
(2) 施工进度计划和阶段性工期计划是否满足
合同要求,分段流水及立体交叉是否合理; (3) 施工平面图是安排和布置现场的依据; (4) 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主要材料、劳动力和
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5) 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及措施; (6) 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及“四新”技术的推广
应用的可行性;
(7) 施工组织设计与协调;
(8) 信息技术与资料管理能否体现动态管理及
现代管理手段运用。
5.1.4 项目经理结合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的审核意见,整理形成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工程部经理签署意见。项目经理将经签署的审核意见交施工单位并督促其做相应修改、完善。
5.1.5 施工队应按经项目经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
计组织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5.2 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核
5.2.1 一些重要的专项工程,项目经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做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报监理和工程部审批。一般情况下,以下各专项施工方案均应做专项技术方案:
(1) 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方案; (2) 桩基工程及地基处理方案; (3) 地下室与屋面防水施工方案; (4) 预应力结构施工方案; (5) 主体结构及钢结构施工方案; (6) 地基沉降检测方案;
(7) 各专业(消防、机电、弱电、市政、园林
等)专项施工方案;
(8) 塔吊组装、拆卸,高支模,大体积混凝土
浇注,外排栅搭设等安全技术方案。 (9) 为完成预算内的工作量而必须增加临时性
的或辅助性的作业,这些作业需要甲方承担工程费用的,如:基坑围护、周边建筑和管线的保护、土方平衡、地基处理、重型设备吊装、特殊模板和支撑系统、混凝土的特殊养护、特殊材料或制品的性能测试、赶工措施等。 5.2.2 项目经理会同专业工程师,就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风险性、可靠性、经济性等进行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节约费用。
5.2.3 各专业工程师在审核后提供审核意见提纲,项目经理结合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的提纲,整理形成专项技术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工程部经理签署意见。
项目经理将经签署的审核意见交施工单位并督促其做相应修改、完善。
5.2.4 施工队应按经项目经理确认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5.3 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 5.3.1 总体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审核总体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对合同要求的贯彻程度,审核后提出意见并报工程部经理审批。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的要求进行修改,并按经确认的总体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5.3.2 月(季)度进度计划
5.3.2.1 每月(季)度结束前,项目经理要求施工
单位提交本月(季)度工程进度报告和下月(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5.3.2.2 月(季)度进度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施工、安装、试验等进展情况(包括分包
工程进展情况);
(2) 施工作业班组人员安排情况; (3) 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进场情况; (4) 现场签证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5)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 (6) 对工期延误的措施采取情况。
5.3.2.3 工程月(季)度进度计划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工程月(季)度整体计划安排; (2) 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计划安排; (3) 材料、设备采购和进场计划;
(4) 分包工程进场计划安排;
(5) 对工期延误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5.3.2.4 项目经理核实施工单位月(季)度进度报告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总结上月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审核月(季)度进度计划是否充分落实公司的工程进度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后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足够措施保证计划实行。
5.3.2.5 各专业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时递交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进度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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