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选拔优秀人才,奖励有杰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晋升需与板块年度预算挂钩,在符合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前提下进 行。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晋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公司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员工晋升,在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后进行,每次晋 升的生效日期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五条 特殊情况下的晋升必须经过公司执行委员会的特殊批准.
第六条 员工晋升包括提职和提薪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提职指员工职级和薪
酬都获得提升,提薪指员工职级不变,仅薪酬获得提升。
第七条 获得晋升员工的薪酬须在调整后职级所对应薪酬范围内进行调整。 第 获得晋升推荐的员工必须进公司至少满一年,并且获得了证券从业资 格。
第九条 获得晋升推荐的员工过去一年或两年的绩效评估结果须为“杰出”或 “很好\".
第十条 晋升至助理级(AST)职级员工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分析员 级(ANL)服务期考核高于平均水平;晋升至AVP(助理副总裁)职级员工须具有三年以
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助理级(AST)服务期考核连续两年高于平均水平;晋升至VP(副总裁)职级员工须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AVP级服务期考核连续两年高于平均
水平;晋升至ED(执行董事)职级员工必须具有八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VP级服务期考核连续三年高于平均水平。
第十一条 获得晋升的员工须具有和晋升后职级相符的工作经验和资格。 1
第十二条 公司对各部门实行年度晋升指标额度控制,根据经营情况及考核情况
等制定各部门员工晋升人数和调薪比例。调薪幅度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业
绩确定,调薪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确定标准,如有业绩突出的员工,调薪幅度超过标准,推荐部门须提交书面理由,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可推荐员工不超过本部门人数
10%。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在对员工进行公开、全面、准确、科学的考核基础上分配晋
升指标,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 员工晋升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部门填写《提升审批表》提出晋升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就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薪酬水平、工作资历、人员预算等情况
进行初审。
(三)员工晋升一般不可以跳级,如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推荐部门须向公司执行
委员会提交书面的被推荐员工的工作成绩汇报和推荐理由,每个板块推荐跳级的员工
人数不超过板块人数5%。
(四)晋升至VP(副总裁)、ED(执行董事)、MD(董事总经理、指非公司高管人员)职级员工须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AVP(助理副总裁)及以下职级员工的晋升须报板块主管和执行总裁审批。
晋升至MD(董事总经理、指非公司高管人员)职级员工须由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
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向公司执行委员会提交述职报告。
(五)晋升至公司高管人员,须取得监管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经人力薪酬委员
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
(六)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晋升结果。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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