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工委员会,由院工会委员会推荐产生,是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同时履行医院妇联工作的职能,接受院工会的领导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现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院女职工多的特点,特制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 按照工会章程,积极表达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2)积极引导和教育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
(3)做好女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她们关心时事政治,参政议政,积极投身医院的改革和建设,创造机会,让她们建功立业。
(4)结合医院工作特点,适时对女职工进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5)关心女职工的生活和工作,对她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与医院沟通,得到院和行政的帮助和支持,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女职工的贴心人。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对女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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