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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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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方案

1、 项目概况 2、 项目目的和任务

本次基本农田划定主要目的是: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与责任,实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规范基本农田划定与补划工作。

本次基本农田划定主要任务是: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基本农田划定

(2)对基本农田建设占用或减少情况,进行基本农田补划。

(3)实时记录基本农田日常变化信息,进行基本农田年度更新、统计与汇总。

(4)查清质量等级情况,落实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 (5)建立并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

3、 作业依据

1、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3、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4、TD/T 1004-2003 5、TD/T 1014-2007 6、TD/T 1016-2007 7、TD/T 1017-2008

农用地分等规程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

8、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9、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0、TD/T 1025-2010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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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方法

4.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核实、认定;利用GIS技术在核实、认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上叠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综合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对其进行编号、记录;提取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内对应的地类图斑作为基本农田图斑数据,获取地类等现状信息;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信息;依规范要求录入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与基本农田图斑属性;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农用地分等成果三者均应采用最新的数据,并尽可能统一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格式、数学基础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和处理。

4.2基本农田补划技术方法

以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将依法批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或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范围展绘在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上,确定占用或减少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按照补划基本农田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及农用地分等成果,综合选取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地块;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成果。

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批准文件或违法用地的认定文件,以及灾毁认定和生态退耕批准文件采用的数据格式、数学基础与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纠正。

5、 基本农田划定 5.1技术流程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分为工作准备、方案编制与论证、组织实施、验收报备四个阶段,具体技术流程与内容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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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基本农田 保护成果 扫描矢量化套合 判读转绘 数据转换套合 综合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基本农田划定部门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成果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成果 确定拟调出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实地 核实 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确定拟调入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农用地分等 成果 方案论证与报批 调出基本农田 调入基本农田 组织实施 落实保护责任 设立保护标志 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成果检验 验收报备

图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流程图

5.1.1 工作准备

5.1.1.1 基础资料收集

基础资料包括:

a)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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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 ——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 b)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c) 基本农田划定资料

——图件资料: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表册资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账等表册; ——数据库资料:基本农田数据库;

——文字资料: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文字资料。 d) 农用地分等资料

——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件、数据库及相关技术报告。 e) 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 ——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5.1.1.2 核实认定

应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对应关系,将基本农田保护专题信息落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上,由基本农田划定部门进行核实、认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拟调出、调入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应用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拟调出、调入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现状信息。

5.1.2 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5.1.2.1 划定方案的编制

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编制。包括: a)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包括: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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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等);涉及划定的相关图件;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等。

b)相关附件

包括: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审批资料与有关成果;跨县易地补划基本农田的,提供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他必要附件等。

5.1.2.2 划定方案论证

对于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征求村见,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提交县级审定。

5.1.3 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根据划定的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开展划定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

5.1.4 划定成果的验收与报备

5.1.4.1 成果验收

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 5.1.4.2 成果报备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备案。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备案资料的审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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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工作要求

5.2.1 划定要求

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为耕地,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当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

——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

——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b) 优先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

——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 ——水田、水浇地等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

c) 禁止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

——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

——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

——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的耕地。

5.2.2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确定

依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分区布局,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其边界利用明显的线状地物或河川、山脊、林带等自然、人工地物界线,兼顾行政、权属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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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质量评价

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已有的农用地分等成果,逐一落实基本农田图斑对应的质量等级信息,并作相应记录。

在划定过程中,应综合评价调出、调入基本农田的质量等级信息,调入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应大于调出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确保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高于调出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

平均等指数计算公式:

K1Ki1ni1niSiS K2iKj1nj1njSj

jS K2≥K1

式中:K1 ——调出基本农田的平均等指数;

K2 ——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的平均等指数; Ki——第i个调出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 Si——第i个调出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 Kj——第j个调入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 Sj——第j个调入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

根据平均等指数,按照农用地分等确定的等级划分标准,确定调出、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

5.2.4 基本农田编号

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和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编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为“12位行政村代码+4位保护片(块)号”组成,基本农田图斑编号为“16位保护片(块)编号+4位基本农田图斑号”组成。

5.2.5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将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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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以行政村为单位,包括下列内容:村组、四至范围、基本农田责任面积、所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质量等级、责任起始时间等,并加盖村公章,保护责任面积汇总数应等于该行政村基本农田面积汇总数。

5.2.6 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

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保护片(块)号、保护起始日期、相关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6、 基本农田补划 6.1技术流程

基本农田补划包括补划方案拟定,占用(减少)和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的核实确认、成果编制、验收与上报四个阶段,具体技术流程与内容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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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收 集 资 料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确定补划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方案论证 农用地分等成果 确定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拟定补划方案 拟定补划方案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确定建设项目占认定灾毁、生态退耕范围 占用(减应用 基本农田数据库 应用 农用地分等成果 少)基本农田和补划耕地核实确认基本农田占用(减少)的数量、质量等级 应用 应用 地块的确 认 农用地分等成果 实地勘察 土地利用现状 实地勘察 综合确定补划的耕地地块 补划耕地的 验收 依法批准 成果编落实保护责任 设立、更新保护标志 更新相关成果 制 验成果验收 收与成果统计、汇总、上报 上 图2 基本农田补划技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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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资料收集

同本规程5.1.1.1。

6.1.2 补划方案的拟定和论证

6.1.2.1 拟定补划方案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拟定。包括: a)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包括:补划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占用(或已占用、已减少)、拟补划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等);涉及占用(减少)、补划的相关图件;占用(减少)、补划基本农田汇总表等。

b)相关附件

包括:占用(减少)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减少)、补划审批(认定)资料与有关成果;跨县易地补划基本农田的,应提供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他必要附件等。 6.1.2.2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

同本规程5.1.2.2。

6.1.3 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确认

6.1.3.1 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

按照拟定的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依据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

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后,应依据批准文件复核确认占用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应依据立案查处有关文件复核确认占用的基本农田地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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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 其他原因减少的基本农田

因依法批准或认定的生态退耕、灾毁等其他原因导致基本农田面积减少需补划时,根据灾毁认定和生态退耕相应文件确定的范围,依据基本农田数据库与农用地分等成果,确定灾毁、生态退耕减少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6.1.4 补划耕地地块的确认

a) 依据核实确认占用(减少)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等级,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综合确定补划的耕地地块。

b) 基本农田平均等指数确定。补划耕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应大于占用(减少)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

K1Ki1ni1niSiiS K2Kj1nj1njSj

jS K2≥K1

式中:K1 ——占用基本农田的平均等指数;

K2 ——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的平均等指数; Ki——第i个占用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 Si——第i个占用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 Kj——第j个补划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 Sj——第j个补划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

c) 根据平均等指数,按照农用地分等确定的等级划分标准,确定占用、补划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

6.1.5 成果编制

按照基本农田补划的技术要求,落实补划耕地的保护责任,及时设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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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

6.1.6 验收与上报

6.1.6.1 成果验收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组织验收。 6.1.6.2 成果上报

补划成果以年度为单位,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上报成果包括当年占用补划后的基本农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审核和监督。

6.2工作要求

a)依法依规,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b)依据补划的技术方法与要求,在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及时更新基本农田相关成果。

7、 图件编制 7.1编制内容

基本农田图件为按照规定比例尺制作的准确反映基本农田布局、数量、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的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是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与编号,加注基本农田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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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编制方法

利用GIS技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中,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边界,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直接生成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分布图。

8、 基本农田数据库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如下规范要求。

基本农田保护区要素属性结构表

表1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JBNTBHPK)

字段类型 Int Char Char Float Char 字段长度 10 10 16 15 50 小数位数 2 约束条件 M M M M O 序号 1 2 3 4 5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保护片(块)编号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面积 备注 字段代码 BSM YSDM BHPBH PKJBNTMJ BZ 值域 > 0 见本表注1 见本表注2 >0 非空 备注 见本表注1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3 见本表注4 注1:标识码字段属性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要素代码字段属性值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中“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要素代码值 “205010300”。 注2:保护片(块)编号由“行政区代码+保护片(块)号(4位数字顺序码)”组成,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行政村级,即: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中的6位数字码,乡级代码为3位数字码,村级为3位数字码。 注3:基本农田保护片(块)面积为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多边形边界内基本农田图斑的净面积之和。 注4: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注5:约束条件取值:M(必选)、O(可选)。 表2 基本农田图斑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JBNTBHTB)

字段类型 Int Char 字段长度 10 10 小数 位数 是否必填 M M 序号 1 2 文档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字段代码 BSM YSDM 值域 >0 见本表注1 备注 见本表注1 实用标准

序号 3 4 5 6 字段名称 基本农田图斑编号 图斑编号 地类编码 地类名称 字段代码 JBNTTBBH TBBH DLBM DLMC 字段类型 Char Char Char Char 字段长度 20 8 4 60 小数 位数 值域 非空 非空 见本表注5 见本表注5 见《土地利是否必填 M M M M M M M M M O M M O O O O O O M M O 备注 见本表注3 见本表注4 7 权属性质 QSXZ Char 3 用数据库标准》表34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权属单位代码 权属单位名称 座落单位代码 座落单位名称 耕地类型 质量等级代码 利用等指数 扣除类型 扣除地类编码 扣除地类系数 线状地物面积 零星地物面积 扣除地类面积 QSDWDM QSDWMC ZLDWDM ZLDWMC GDLX ZLDBDM DYDZS KCLX KCDLBM TKXS XZDWMJ LXDWMJ TKMJ Char Char Char Char Char Int Float Char Char Float Float Float Float 19 60 19 60 2 2 4 2 4 5 15 15 15 1 2 2 2 2 见本表注6 非空 见本表注6 非空 见本表注7 >0 >0 见本表注8 见本表注5 >0 ≥0 ≥0 ≥0 见本表注9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10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11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12 单位:平方米 见本表注13 见本表注14 21 基本农田图斑面积 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 地类备注 TBMJ Float 15 2 >0 22 23 TBDLMJ DLBZ Float Char 15 2 2 ≥0 非空 注1: 标识码字段属性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要素代码字段属性值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的基础上扩展,“基本农田图斑”要素代码值为“205010400”。 注2:序号3-11字段属性值从土地利用数据库中地类图斑层提取;若地类图斑界线与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界线重合,序号12-20字段属性值由计算机根据空间位置关系从土地利用数据库中地类图斑层直接提取;若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界线分割地类图斑,被分割的图斑序号12-20字段属性值通过分割处理,重新计算后生成。 注3:基本农田图斑编号由“保护片(块)编号+基本农田图斑号(4位数字顺序码)”组成,以保护片(块)为单位,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号。 注4:图斑编号为土地利用数据库中地类图斑层中的图斑编号,不另行编号。 注5:地类编码和名称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执行。 注6:权属单位代码和座落单位代码到村民小组级,权属单位代码和座落单位代码为19位数字顺序码,组成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数字顺序码,乡(镇)行政区划代码为3位数字顺序码,村为3位数字顺序码,村民小组级编码为7位数字顺序码,由“基本编码(4位数字顺序码)+支号(3位数字顺序码)”组成;使用村民小组级基本编码最大号递增编码的,数据库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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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 位数 值域 是否必填 备注 中的支号(后3位码)仍然要补齐“000”;座落单位代码指该基本农田图斑实际座落单位的代码,当该基本农田图斑为飞入地时,实际座落单位的代码不同于权属单位的代码。 注7:当地类为梯田耕地时,耕地类型填写“T”。 注8:质量等级代码中,“一等”至“十五等”分别填写“01”至“15”。 注9:扣除类型指按田坎系数(TK)、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其他非耕地系数(FG)或耕地系数(GD)。 注10:线状地物面积指该基本农田图斑内所有线状地物的面积总和。 注11:扣除地类面积:当扣除类型为“TK”时,扣除地类面积表示扣除的田坎面积;当扣除类型不为“TK”时,扣除地类面积表示按比例扣除的散列式其他地类面积。 注12:基本农田图斑面积指用经过核定的基本农田图斑多边形边界内部所有地类的面积(如基本农田图斑含岛、孔,则扣除岛、孔的面积)。 注13: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基本农田图斑面积-扣除地类面积-线状地物面积-零星地物面积,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即基本农田图斑的净面积。 注14:从土地利用数据库中地类图斑层“地类备注”字段提取属性值。

表3 基本农田数量变化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JBNTSLBH)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保护片(块)编号 权属单位代码 数量变化类型代码 数量变化原因 项目工程编号 批准文件号 数量变化面积 权属性质代码 变化日期 字段代码 BSM YSDM BHPBH QSDWDM SLBHLXDM SLBHYY XMGCBH PZWJH SLBHMJ QSXZDM BHRQ 字段类型 Int Char Char Char Int Text Char Char Float Char Date 字段长度 10 10 16 19 1 50 20 20 15 2 8 小数位数 2 值域 > 0 见本表注1 见本表注2 见本表注3 非空 > 0 见本表注4 约束条件 M M M M M M M M M M M 见表G.1 见表G.2 单位:平方米 备注 注1:标识码字段属性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要素代码字段属性值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中 “基本农田数量变化”要素代码值“205030100”。 注2:数量变化类型代码中,增加填“1”,减少填“2”。 注3:项目工程编号项中,当数量变化原因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填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的编号;数 量变化原因为建设用地占用时,填写建设项目审批的批准文件号。 注4:权属性质代码按《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执行。 表4 基本农田质量变化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 ZL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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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保护片(块)编号 质量变化类型代码 质量变化原因 项目工程编号 质量变化面积 权属性质代码 变化日期 字段代码 BSM YSDM BHPBH ZLBHLXDM ZLBHYY XMGCBH ZLBHMJ QSXZDM BHRQ 字段 类型 Int Char Char Int Text Char Float Char Date 字段小数 长度 数位 10 10 16 1 50 20 15 2 8 2 值域 > 0 见本表注1 见表G.1 见本表注2 见本表注3 非空 > 0 见本表注4 约束条件 M M M M M M M M M 备注 单位:平方米 注1:标识码字段属性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要素代码字段属性值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中 “基本农田数量变化”要素代码值“205030200”。 注2:质量变化类型代码中,质量提升填写“1”,质量降低填写“2”。 注3:质量变化原因填写由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低产田改造等造成的基本农田质量提升;由于地质 灾害、洪水、土壤污染等原因造成的基本农田土地质量下降。 注4:权属性质代码按《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执行。 表5 基本农田标志牌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JBNTBZP)

字段类型 Int Char Char Char 字段长度 10 10 16 12 小数位数 约束条件 M M M M 序号 1 2 3 4 字段名称 标识码 要素代码 标志牌编号 行政区代码 字段代码 BSM YSDM BZPBH XZQDM 值域 > 0 见本表注1 见本表注2 见表G.2 备注 见本表注1 在GB/T22605 行政区名称 XZQMC Char 50 非空 M 的基础上扩充至行政村 6 7 8 设立日期 责任单位 责任面积 SLSJ ZRDW ZRMJ Date Char Float 8 50 16 2 非空 > 0 M M M 单位:平方米 注1:标识码字段属性值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要素代码字段属性值采用“2005040300” 注2:标志牌编号由“行政区代码+标志牌编号(4位数字顺序码)”组成,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行政村级,即: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中的6位数字码,乡级代码为3位数字码,村级为3位数字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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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 9.1统计汇总

9.1.1 面积统计

在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基本农田的面积、地类等信息进行统计。

9.1.2 逐级汇总

基本农田面积按村级-乡级-县级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

9.2表册编制

编制县、乡、村三级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与汇总表,并加盖各级公章。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依据规范要求编制。

10、 成果验收 10.1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a)基本农田数据库;

b)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现状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等;

c)基本农田保护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d)文字成果: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文字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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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

10.2基本农田补划成果

a)基本农田数据库;

b)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

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

c)基本农田保护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d)文字成果:基本农田补划申请、方案、技术报告、论证意见及相关文字资料等;

e)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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