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o.m.-4月第13卷・第2期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探析 胡 伟 (临沂师范学院 山东・临沂 2 7 6004) 【摘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日见增多。由于该类案件涉及农民的基 本生存保障问题,因此,它成为关系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正确认识和审理该类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 合法利益,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本文拟从发生原因入手,进而提出对策,以期廓清分歧,妥善化解纠 纷。 【关键词】农业承包合同 成因分析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34(2010)02-0064-02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大量发生和存在,已引 意识之淡薄由此可见一斑。 2、少数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 一,由于农村普 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因此,如何在农村形势复杂性 和现实案件多变性的情况下,正确认识和分析案件的 遍存在着“权大于法”的思想,村干部侵犯村民权益的 并且经常得不到法律救济。比如,个别村 成因,妥善因应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积极解决审判实践 事时有发生,中出现的问题,成为—个重要课题。笔者通过对德州中 干部随意、盲目地对外进行发包;发包程序不透明,实 院该类案件的调查分析,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希望 行暗箱操作等。第二,法律自身缺乏明确和有效地制约 村干部不法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出 对大家有所裨益。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因分析 现违约后.责任承担主体往往是村民委员会,进而村干 通过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分析,笔者发现, 部用整个村集体的财产进行赔偿。由于相关的立法空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主 白,作为违法决策者——村干部,却无须承担任何法律 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责任。因此,制度性缺失成为鼓励村干部侵犯农业承包 (一)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是该类型纠纷案发的 合同的重要温床。 主体性因素 3、部分地方违法行政,行为失范。在土地或其 现阶段.由于农村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致使农业 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但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情形下, 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不断产生和上升。可以说,当事人缺 行政机关属于合同当事人。[ ]其他情况下,行政机关虽 乏法制观念.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频发的根本因 非农业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由于其属于农业承包合 素。 同的管理机关,地位重要。综上两种隋形,故行政机关 1、大量农民法律观念薄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 本身作为甚为重要。但实践中,少数地方的行政失 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对签订农业承 范导致了大量该类纠纷的发生。[包合同的意义不理解或理解不到位。在调查中,笔者发 (二)土地收益过高与分配机制的非均衡。是该类 现,有些农民(特别是早期没有出现农业承包合同范本 型纠纷案发的内在驱动机制 时期)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仅仅有原则的规定, 1、农业承包合同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是农业承 缺乏具体内容。比如,有的农业承包合同非常草率,连 包合同纠纷案发的利益诱导因素。随着国家多项惠农 承包土地的面积、四至都没有规定。甚至还有不少农民 的落实,特别是减免农业税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根本没有合同,究其原因,很多情况下,是农民自己不 提商, 业生产的效益日益凸现。土地、山岭、草原、荒 愿意签订合同。有的农民签订了农业承包合同后,随意 地、滩涂、水库等自然资源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 转让、抛弃。甚至进行破坏性经营和生产。农民的法律 素,因其收益大幅提高,成为农村的稀缺性资源。土地 一、米[收稿日期]2009—12—13 [作者简介】胡伟(1979一),男,山东费县人,临沂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面:民商法。 64 第13卷・第2期 2010年4月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J0u Pna]of SuZhou EduCat1 on Inst1 t LIte VOI.13。No.2 Apr.201 0 等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性成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续。第三,违约金约定不合法。违约金约定过高,可能使 案件产生的内在诱导因素。 它成为一具空文。 2、不合理的经济利益分配机制.成为农业承包合 二、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对策 同纠纷案发的重要内在性原因之一。经济利益的不均 现阶段,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大量增加.已引 衡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土地(包括山岭、 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笔者以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 草原、荒地、滩涂、水库等自然资源)收益不断提高,承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是解决农村承包责任制中的 包土地等自然资源较多的承包人必然获得较多的经济 纠纷和其他涉农纠纷中的重要一环。因为,该问题的解 收益。而没有或很少承包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农民。获益 决程度,不仅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也影响着农 必然有限。第二,由于受“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法 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在此提 律规定的约束,土地等资源人均占有失衡,导致部分农 民失地或无地;进而,根据土地承包面积进行的国家财 政补贴制度对失地和无地农民明显不平等,国家财政 收入的再分配制度彰显不公。第三。由于承包期限长,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 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 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 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 承包费的增长却没有约定合理的增长机制,导致土地 收益过分集中于承包人一方。 如是,少数人利用国家的享有较多的经济收 益,而现行法律制度设计却缺乏合理的分配机制予以 平衡,这必然引发其他村民的不满。从而产生村民鼓动 村委会解约或者村委会主动解约等事情,进而发生农 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三)土地法律的朝令夕改和争议解决机制的阻 塞,是该类型纠纷案发的法律因素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土地法律与频繁 变动,导致农村土地等自然资源经变动后混乱不堪,土 地矛盾增多,大量纠纷产生。为此,《土地承包法》规定 了四种纠纷解决机制: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但由于 救济机制运转不顺畅,致使矛盾日益尖锐,甚至有激化 的趋势。法律为其本身的不健全付出了代价。 (四)农业承包合同自身不规范.是该类型纠纷案 发的现实桎梏 关于承包合同不规范,笔者以为,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1、合同条款不科学,合同形式要件不完善。由于合 同当事人的法律知识有限,导致合同条款残缺不全,合 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模糊不清,甚至当事人之间根 本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发生纠纷时,无据可 查。 2、合同的实质内容不合乎法律要求。第一,合同的 标的、数量不明确。如承包土地的四至不明。第二,承包 费用约定不合理。承包费约定过高,容易挫伤承包人生 产积极l生;承包费约定过低,发包人可能会要求提高费 用。总之,承包费用约定不合理,会影响承包合同的存 出三个方面的建议,以期抛砖引玉,并求教于大家。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 基层村干部法制观念,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积 极化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努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解决和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的关键是要强化法制观 念。那么,如何强化法制观念?笔者以为,应该做到以下 三点: 1、提高合同当事人法律素质。也是说,要从根本上 提升农民、基层村干部和行政机关人员的文化修养.增 强他们的法律素质,培养f 】的法治信仰。总之,要让 他们具备签订农业承包合同的基本能力、积极履行合 同的守约精神、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 2、国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应该加大农 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4]让农民及其基层村干部了 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 一些法律法规,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等。再比如,人民要充分利用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 有利条件,通过办案以案释法,起到普法的作用。 (二)加强立法建设,完善救济途径。妥善因应分配 机制不平衡带来的矛盾,有效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不均 1、加强立法建设。第一,针对承包期限长可能带来 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问题。立法机关应当进行 适当修法,来解决分配机制不均带来的弊端,进而维护 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第二,面对村干部随意违约而无刚 性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现象,应当进行相关立 法.补强制度缺失。 2、完善救济途径。针对该类型案件的特点,应当建 立一套多元化的救济机制:第一,协商与调解。由于该 类案件当事人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矛盾非常激烈。因 此,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方式是协商和调解。第二。仲 裁。现阶段,应当健全农村仲裁机构,明确仲裁的法律 效力,改变仲裁形同虚设的尴尬角色。第三,司法裁判。 有权机关立法或修法是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 相关法律争议的根本措施.但无论立法还是修法.都是 一项比较大的工程,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否则, 盲目立法或修法也将面临一定的风险。(下转第68页) 65 2010年4月第13卷・第2期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三是加强投入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文 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之中,奖优罚劣,奖惩兑 化建设,必须有—定的经费作保障。作为经济欠发达地 现,把考核同干部的提拔、晋级、评优结合起来,充分调 区,文化事业发展也要与经济发展同步。文化建设所需 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经费必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 五是加强联动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 加。村级集体也应该在发展生产、壮大集体经济的基础 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上下联 上,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 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税部门要保障经费投人,减 形成全社会关心基层文化、投资基层文化、兴办文化事 免兑现:教育部门要抓人才培养,为农村培养文化 业的良好局面。 体骨干人才;文化部门更要全力以赴,对农村文化队伍 三是加强创新力度。蛹桥区历史底蕴丰厚,地方文 加强辅导。对文化活动加强指导监督,同时要做好送戏 化特色鲜明。这些传统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是人民 剧、电影、图书下乡;各级驻乡村工作组,也要满腔热 群众的文化创造和遗存。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使 情,为农村的文化建设乃至新农村建设,给予必要的帮 这些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并赋予新的形式和内容使其 助和支持。 继续传承下去。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的文艺工作者要不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 断地更新观念。不断地对传统文化项目大胆改革与创 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认真贯 彻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 新,使之更加易于人民群众所接受。 四是加强考核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重 础的高度,从构建和诣社会的高度,按照“生产发展、生 大,各级、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 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 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包括文化建设 推进新农村的各项建设和文化建设,从而推进社会主 的目标任务分解,任务细化、工作量化,切实把各项工 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 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要把文化建设的工作考核纳 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化、格式化的优势,为预防纠纷、解决问题提供示范。 因此,在现阶段,成熟的立法设计方案还未出来之前,我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不得借合同范本,干涉当事 们要完善司法救济途径。关于司法救济问题,笔者以为, 人意愿。[s绍二,在签订合同中,针对合同内容经常引 应该侧重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司法机关颁布相关司法 发事后纠纷的现实,除了教育当事人努力学法、知法、 解释,补强立法不完善之疏漏。第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 用法外。还应当积极引导他们寻求法律工作者的专 的不够完善和统一,甚至缺失,司法机关可以运用自由 业帮助,以实现合同内容的规范化。 裁量权,充分发挥个案审查中的办案优势。司法机关既 总之,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关系到农村的稳 要遵循现行的法律法规,依法办案,也要运用公平正义 定和发展大局。法律工作者们都应当正确认识和分 等法治原则分析个案特点,灵活办案,克服相关法律法 析案件的成因,努力寻求和发现问题的解决之道,以 规不健全的弱处,衡平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化解纠 期妥善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村的社会 纷。 稳定和经济发展做贡献。 随着法治化的进程,司法救济已经成为解决大量存 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三)规范农业承包合同的形式及其内容,减少甚至 [1]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 杜绝因合同自身不完善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查解读[M].中国大学出版社,2004:211. 近年来,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人们法律意识在不断 [2]赵志毅,张丽华.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解读与操 增强,但农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却日渐增加,究其 作指南[M]冲国法制出版社,2005.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发现,由于承包合同自身形式 [3]山东省高级人民民一庭.农村土地承包 或内容等方面的漏洞引发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 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J].山东审判,2009,(2):27. 不断上升,并且成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类 [4]王晨光.农村法治现状[M].社会科学文献出 (上接第65页) 型。 版社.20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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