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路面硬化建设协议书
甲方:海青镇中心小学 乙方: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峻工、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经协商,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新建教学楼前后地面硬化 二、建设质量标准:
1、路面硬化:楼前为8m×80m,厚度16cm;楼后5m×80m,
厚度12cm。
2、使用的材料:石子、沙、水泥等必须符合此类项目的质量标准。 3、混凝土原料必须充分搅拌、震动,表面打磨好。 4、路面要有一定的高度差,以便顺水。
三、工程建设安全保障:
1、在教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心小学负责全过程监工。 2、乙方要对出入大门的机动车辆及工人进行严格管理,要注意避开师生活动的高峰期,安全施工,要充分使用好安全防护设备,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建设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损坏原有建筑设施,不准随意取土,不准掘池蓄水,不准在校园道路上设置障碍(如堆土、堆料等),在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建设期间,甲乙双方要分别对师生和建筑队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进行危险作业。乙方要负责工人的人身安全,对施工不当造成的师生伤害以及使集体财产蒙受损失,由乙方全面负责。
5、乙方负责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四、时间与付款:
6月2日开工,6月20日前竣工。所有建设费用在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全额付清。楼前硬化路面每平方米50元、楼后硬化路面每平方米43元、荷兰砖每平方米55元,其它零修,据实结算。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教办一份备档。
甲方:海青中心小学(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建筑承包单位 代表人:(签字)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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