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公司工作 ①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度; 2)施工工期管理制度 3)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4)技术文件归档制度 5)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6)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 7)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②公司教育培训制度: 职工质量管理培训学时≥30学时/人〃年. 劳务管理制度,包括: 1)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2)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3)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 4)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5)劳务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6)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7)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项目部工作 ①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制度 ②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③施工实验检测管理制度 ④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自检、申报、签认制度 ⑤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附件和验收制度 ⑥工程质量数字图文记录制度 ⑦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留存制度 注:目部①至⑤项制度需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要求出处 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及现场质量管理要求 (京建发[2010]111号文)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1 2 3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液化石油气使用工作的通知 (京政容发[2009]107号) 2009年10月13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京建市〔2009〕662号) 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4 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②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③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④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⑥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⑧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⑨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5 ①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 ②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执行 关于对本市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京建施〔2008〕593号 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 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6 ①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实验员
质检员人数(人) 工程规模 技术负责人职称 土建专业 ≥2 ≥4 ≥6 实验员 职称 要求出处 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及现场质量管理要求(京建发[2010]111号文) 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水电专业 人数(人) ≥1 ≥2 ≥3 ≥1 ≥2 ≥3 5万M²以下 中级 (市政2亿元以下) 5-10万M² 高级 (市政2-5亿元) 10万M²以上 高级并具有2年以上(市政5亿元) 类似工作经验。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配置 特级 壹级 总承包 ≥6人 ≥4人 ≥3人 初级或3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并取得企业培训上岗证书。 二级及以下 ≥3人 ≥2人 要求出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2008年5月13日起执行 专业承包 / 2)总承包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配置 建筑、装修工程 工程规模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工程 总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1万M²以下 5000万以下 ≥1人 1万~5万M² 5000万~1亿 5万M²以上 1亿及以上 要求出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2人 ≥3人(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1人 劳务分包单位 A:施工人员50人以下,1名专职安全员 [2008]91号)2008年B:50~200人,2名专职安全员 5月13日起执行 C:200人及以上,≥3名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总施工人员的0.5%。
3、劳务管理 总承包企业 范围 使用3000人以上 使用3000人以下 项目部 使用500人以上 使用500人以下 4、注册建造师职业工程规模标准 序工程项目名称 号 类别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一般1 房屋建筑工程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要求 设置劳务管理部门 ≥1名专职管理人员 ≥1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设一名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要求出处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121号) 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单位 层 米 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大型 ≥25 ≥100 ≥30 ≥30000 ≥100000 ≥3000 规 模 中型 5~25 15~100 15~30 3000~30000 3000~100000 300~3000 小型 <5 <15 <15 <3000 <3000 <300 备 注 建筑物层数 建筑物高度 任职要求 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由单跨跨度 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单体建筑面积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建筑群建筑面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积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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