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教师应写年度工作总结,贴在考核表最后一页。 二.“2006--2007学年度教师工作考核表”填写说明 1.封面
(1)在“学年”前面填写2006-2007。
(2)\"所在系、教研室\"系有下设教研室的,应填系及教研室名称。 2.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第一页)
“课程名称”填写所担任的课程;“工作内容”填授课或辅导、 批改作业等;“任教班级”要标明大专或中专;“计划教学时 数”按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教学时数填;“出勤情况”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提供数据。“行政职务社会兼职”,科级职务以下不必填写,社会兼职填校外兼职,校内兼职不必填。 3.(第二、第三页)
发表论文应填在“科研工作”课题名称、级别栏;何时在何刊物发表,填在“完成任务情况及成果”栏并标明刊号或准印号,其余栏若没有承担任务的填“无”,“备注”栏参看表内填写说明(封面后)。
4.教学工作量考核评分标准(第五页上) 教学工作量考核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诸环节(即备、教、改、考等)进行综合评价:
(1)备:指备课,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 做到上每节课前都要有充分准备,写好教案,有集备条件的学科应参加集体备课,每学期要互听相关学科的课4--6次。
(2)教:指授课,授课时数按照学校规定的高、中、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承担的周授课节数。
(3)改:指批改作业。每门学科应布置作业,课时与书面、 阅读作业比例,至少应达到1:0.5,同时要认真做好书面作业的批改。
(4)考:指考试或考查,包括平时阶段和期末的考试或考查。
上述,四个教学环节完成好的最高分为70分,一般的为60分,差的50分及以下。 5.教学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第五页下)
教学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应根据个人总结、系教师测评及评议情况和学生测评情况进行综合,由系主任召集教研室主任以上人员研究确定评分,教学质量好的最高分为30分,一般的为25分,差的20分及以下。 教学工作考核评分的总评分=教学工作量考核分+教学质量考核分。 6.科研考核评分标准(第六页至第七页上)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撰写论著、编写教材、经验总结等。本学年内,凡在正式刊物上(指有CN刊号)发表过文章或出版参编过教材的一篇(章)以上的为可得100分, 发表在有准印证号刊物的论文可得50分。
7.其他工作考核包括出勤、教书育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从事党政及其他方面工作表现,表现好的最高分为20,表现一般为15分,差的10分及以下。 8.考核总分评定标准(第七页下)
(1)教学考核项目得分=教学工作考核总得分×70%
(2)科研考核项目得分=教研工作考核(一)(二)总得分×10% (3)其他考核项目的得分=其他工作考核分×100% 9.综合考核评语及等级栏(第八页上)
此栏由系主任在考核基础上写出评语并评定等级:政治思想方面表现突出且三项基本考核分90--100分者评为优;政治思想表现一般,三项基本考核分90--100分者,或政治思想表现较好,三项基本考核分60--89分者评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差或三项基本考核59分以下者评为不合格。
10.其他:
(1)教师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由所在部门根据学习单位考核意见,评定考核等级。教师请分娩假等,一个学期内无承担教学工作的,如果其他方面表现较好,可评及格。 (2)各系优秀指标按学校核定数规定(核定数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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