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
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盖章):
联系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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